期刊文献+
共找到2,226篇文章
< 1 2 112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我国民法错误制度的重构——《民法通则》与《合同法》有关规定的比较法分析以及《民法典(草案)》有关规定的修改 被引量:7
1
作者 张淳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122-127,共6页
为了克服为《民法通则》与《合同法》中的错误制度存在且为《民法典 (草案 )》中的同一制度继承的缺陷 ,需要对这部草案中的有关规定作如下修改 :在用语上以“错误”取代“重大误解” ,将认识错误、表示错误与传达错误并列规定为能够成... 为了克服为《民法通则》与《合同法》中的错误制度存在且为《民法典 (草案 )》中的同一制度继承的缺陷 ,需要对这部草案中的有关规定作如下修改 :在用语上以“错误”取代“重大误解” ,将认识错误、表示错误与传达错误并列规定为能够成为民事行为撤销原因的错误 ,将对错误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仅授予存在错误的表意人 ,将在实施错误的民事行为时无重大过失规定为表意人行使对这种民事行为的撤销权的主观条件 ,将相对人知道表意人存在错误规定为表意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法 《民法通则 错误制度 撤销权 中国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民法典与废止的合同法等九部法律的主要区别和重要规定——总则编(民法通则)案例分析
2
作者 向世靖 杨晓峰 《长江蔬菜》 2021年第23期68-70,共3页
上一期我们介绍了民法典的新规定对总则编(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的修改,其中重要的是在总则中增加了不违反公序良俗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见《民法典》第8、9条),新增赋予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 上一期我们介绍了民法典的新规定对总则编(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的修改,其中重要的是在总则中增加了不违反公序良俗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见《民法典》第8、9条),新增赋予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见《民法典》第18条),新增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由10岁调到8周岁,同时将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也纳入了法律的保护范围等规定……为了使大家能更直观地了解,特选取如下3个案例跟大家分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通则 民法典》 民事权利能力 遗产继承 公序良俗 民法 年龄界限 合同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民法典与废止的合同法等九部法律的主要区别和重要规定——总则编(民法通则)
3
作者 杨晓峰 《长江蔬菜》 2021年第21期73-75,共3页
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全国各地的读者朋友们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同日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 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全国各地的读者朋友们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同日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主要有哪些区别和新规定,特别是影响工作和生活的重要规定。为了使大家有一个直观的了解,以下用文9篇并以对照表的形式向大家重点介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民法总则 民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清偿型以物抵债协议产生的选择权——以《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7条为中心 被引量:4
4
作者 王利明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51-162,共12页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7条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所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属于“清偿型以物抵债协议”。该条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对债权人的保护,将以物抵债协议规定为诺成合同,确立了清偿型以物抵债协议生效后新旧债... 《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7条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所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属于“清偿型以物抵债协议”。该条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对债权人的保护,将以物抵债协议规定为诺成合同,确立了清偿型以物抵债协议生效后新旧债并存的规则。在解释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时,应当采取两步走的方式:第一步是确定当事人是否有以新债代替旧债的合意,第二步是在不能确定合同发生变更时,出现新旧债并存的局面。在新旧债并存时,该条并未明确债务人的选择权,但该条规定与民法典第515条选择之债的规定是一致的,该条规定内容可以解释为在新旧债并存时,债务人享有选择权。同时,该条也确认了,在债务人不履行新债务时债权人的选择规则,并与民法典第515条规定保持了一致。债务人不履行新债时债权人有选择权。债权人一旦行使选择权,债务人就应当履行相应的债务。通过选择权的行使将使选择之债变成简单之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偿型以物抵债协议 诺成合同 选择之债 选择权的行使 合同通则解释 合同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制定《民法总则》不宜全面废弃《民法通则》 被引量:5
5
作者 薛波 雷兴虎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74-79,共6页
按照学界对民法典编纂步骤的设计和构想,首先应当尽快制定《民法总则》。目前《民法总则》立法存在三条不同思路:完全废弃《民法通则》重新制定《民法总则》、以《民法通则》为基础制定《民法总则》、在民法典当中设置相对开放性的《民... 按照学界对民法典编纂步骤的设计和构想,首先应当尽快制定《民法总则》。目前《民法总则》立法存在三条不同思路:完全废弃《民法通则》重新制定《民法总则》、以《民法通则》为基础制定《民法总则》、在民法典当中设置相对开放性的《民法总则》。从时间成本因素考量,为不至贻误民法典编纂的良机,我国宜以《民法通则》为基础制定《民法总则》,而不宜全面废弃《民法通则》。从《民法通则》的制定过程、知识传承、体例结构、具体内容、历史功绩五个维度分析可知,《民法通则》能为时下《民法总则》的制定提供最基本的依据和素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编纂 民法通则 民法总则 正当性 体例内容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容忍代理抑或默示授权——《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解析 被引量:24
6
作者 杨代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20-129,共10页
从文义上看,《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之规定既可以解释为容忍代理,也可以解释为默示授权。容忍代理在性质上属于一种表见代理,在《合同法》第49条已经对表见代理作出专门规定的情况下,不宜再将《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之规定... 从文义上看,《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之规定既可以解释为容忍代理,也可以解释为默示授权。容忍代理在性质上属于一种表见代理,在《合同法》第49条已经对表见代理作出专门规定的情况下,不宜再将《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第3句之规定解释为容忍代理,应该在《合同法》第49条的框架内构造容忍代理的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容忍代理 默示授权 表见代理 代理权授予 民法通则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中国民法典草案”合同法编分则部分的缺陷及其矫正 被引量:9
7
作者 易军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78-84,共7页
“中国民法典草案(审议稿)”合同法编分则的立法成就是值得肯定的,不过仍然存在着若干明显的不足与较大的完善空间,如不确定概念过多,具有歧义,应予以细致化;许多法律规则不包含法律后果,不具可操作性,应使其完整;典型合同数量太少,应... “中国民法典草案(审议稿)”合同法编分则的立法成就是值得肯定的,不过仍然存在着若干明显的不足与较大的完善空间,如不确定概念过多,具有歧义,应予以细致化;许多法律规则不包含法律后果,不具可操作性,应使其完整;典型合同数量太少,应予以增加;部分重要的具体制度欠缺,应予以增补;部分制度的设计存在缺陷,应予以修改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法 分则 缺陷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我国《民法总则》的颁行与民法典合同编的编订——从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看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则的完善 被引量:20
8
作者 石佳友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7期2-13,共12页
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典总则编的关键内容之一;法律行为制度源自合同法,其规则也主要适用于合同法。民法典总则编中关于法律行为的内容对于分则中的合同编规则有着重要的影响。2017年颁行的我国《民法总则》中"民事法律行为"的... 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典总则编的关键内容之一;法律行为制度源自合同法,其规则也主要适用于合同法。民法典总则编中关于法律行为的内容对于分则中的合同编规则有着重要的影响。2017年颁行的我国《民法总则》中"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相对于1986年颁行的我国《民法通则》中的相应内容来说,无论是在量上还是在质上均有了重大的改变。这些创新主要包括:完善了沉默适用、意思表示解释的有关规则,增加了虚假表示和隐藏行为的规定,以显失公平吸收了乘人之危,增加了第三人欺诈和第三人胁迫的规定并对二者采取了区别规定;取消了合同的变更权,增加了重大误解撤销权行使期限的规定;对合同无效的判断标准采取了新的措辞。这些修订的绝大部分内容,一方面来源于对1999年颁布的我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合理内容的总结与吸收;另一方面也源自对比较法经验的分析与归纳。这些内容都体现出立法质量的明显改善,在避免与总则冲突和简单重复的前提下,其中的部分内容应当为民法典合同编所体现。当然,我国《民法总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部分的少部分增补,反映了中国立法者的一些独特立法政策考虑,从契约公平或契约效率的角度来看不无争议;其适用效果有待于未来的司法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法律行为 合同法 意思表示 合同无效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从物权法到民法典的规定 被引量:56
9
作者 魏振瀛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45-63,共19页
权利、义务、责任是法律的基石,法律的内容是在权利、义务、责任的基础上展开的,民法也不例外。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值得重视,物权法和未来的民法典应当继受《民法通则》创立的民事责任制度。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当借鉴《... 权利、义务、责任是法律的基石,法律的内容是在权利、义务、责任的基础上展开的,民法也不例外。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值得重视,物权法和未来的民法典应当继受《民法通则》创立的民事责任制度。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当借鉴《德国民法典》和旧中国民国时期的民法典,设立物权编和债权编,但是不必规定物权请求权,可将物权请求权转变为侵权责任,规定在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中。将物权请求权转变为侵权责任,不仅不会破坏物权与债权的科学体系,而且会使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更加明晰,使债与责任的区分更加明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通则 民事责任 物权请求权 侵权责任体系 民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民法调整对象理论比较研究——兼论《民法通则》第2条的理论坐标和修改方向 被引量:8
10
作者 徐国栋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62-70,共9页
对4大洲、19个国家和地区的学者提出的32种民法调整对象定义进行研究,可把它们分为老平行线说、新平行线说和折扇骨说三种主流类型,外加一种杂说类型。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的民法调整对象定义属于老平行线说中的德国式变造,这一定义... 对4大洲、19个国家和地区的学者提出的32种民法调整对象定义进行研究,可把它们分为老平行线说、新平行线说和折扇骨说三种主流类型,外加一种杂说类型。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的民法调整对象定义属于老平行线说中的德国式变造,这一定义由于无视公法性的人格法在民法中的存在而显得不足。为此,可以将我国的民法调整对象定义为:民法确定人、财产并调整人之间的关系,此等人之间的关系包括亲属关系、继承关系、物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债权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调整对象 民法的公法性 《民法通则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我国民法典合同法编分则的重大立法问题研究 被引量:39
11
作者 李建伟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7期14-24,共11页
我国民法典合同法编的编纂工作已经启动,其分则部分的立法课题主要有四项。一是既有15类有名合同的相关法律规范的进一步修订完善,需要整体上解决过去积累的司法解释规范的吸收,以及买卖、租赁、技术、运输等重要合同各自面临的修法课... 我国民法典合同法编的编纂工作已经启动,其分则部分的立法课题主要有四项。一是既有15类有名合同的相关法律规范的进一步修订完善,需要整体上解决过去积累的司法解释规范的吸收,以及买卖、租赁、技术、运输等重要合同各自面临的修法课题。二是新增若干类有名合同入法,为此需要分类讨论新类型合同入法的标准问题。三是在坚持民商合一立法体例之背景下,需要明确确立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区分模型,以及科学安排实现相应的立法规范的区分。四是合理设计合同法分则部分的整体结构体系安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编纂 合同法分则 有名合同 民事合同 商事合同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民法中的国家政策——以《民法通则》第6条为中心 被引量:26
12
作者 刘颖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78-92,共15页
国家政策作为私法与公法之间的转轴规定于《民法通则》,是我国特有的做法。国家政策成为民法的非正式渊源经历了以国家政策为主导、国家政策和法律混合规制、以法律为主导的三个阶段;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国家政策均在不同程度上产生影响;... 国家政策作为私法与公法之间的转轴规定于《民法通则》,是我国特有的做法。国家政策成为民法的非正式渊源经历了以国家政策为主导、国家政策和法律混合规制、以法律为主导的三个阶段;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国家政策均在不同程度上产生影响;国家政策与公共政策、民事政策、经济政策、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等均有所差别,不能简单等同。国家政策在民事裁判中的定位依据是《民法通则》及法释[2009]14号,并具有积极作用;通过融入司法解释和工作指导意见,国家政策分别以显性和隐性的途径影响着民事案件审理的思路;在民事司法实践中,国家政策通过《民法通则》第6条介入民事活动并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法院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存在一些误区。因此,在市场经济已经确立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的法治中国,应谨慎适用《民法通则》第6条;在未来制定《民法典》时应取消国家政策在民法中的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政策 《民法通则》第6条 非正式法律渊源 法律漏洞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民法通则》名称的历史考察与现实价值 被引量:6
13
作者 刘风景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8,共8页
《民法通则》名称是由两个关键词"民法"与"通则"构成的。《民法通则》名称的选择与确定,与整个民事立法的过程一样非常曲折,大致经历了从"民法"到"民法总则",再到《民法通则》三个阶段。《民... 《民法通则》名称是由两个关键词"民法"与"通则"构成的。《民法通则》名称的选择与确定,与整个民事立法的过程一样非常曲折,大致经历了从"民法"到"民法总则",再到《民法通则》三个阶段。《民法通则》名称的确定,除了遵循内容要素化,规范、统一、醒目、精练等命名技术规则外,还有着更深刻、复杂的原因,是诸多因素相互交织、合力作用的结果。在法治中国建设扎实推进的背景下,重新审视《民法通则》规定本身及其名称,可发现它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不足。为此,我们需要加快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步伐,更好地协调民事立法体系的内部关系,充分考虑国际间法学交流的便利,通过立法确认并规范使用"通则"这一法律名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通则》名称 法律名称 民法 立法技术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关于民法典合同法分则的立法建议 被引量:13
14
作者 方新军 《交大法学》 CSSCI 2017年第1期89-94,共6页
判断一个国家的民法典是否新颖,合同法分则的种类及编排是一个重要的指标。从最新编纂的民法典进行观察,合同法分则中有名合同的类别出现了大规模扩张的趋势。每一个合同类别实际上都涉及一个行业,新合同类别的原创性和继受速度是和一... 判断一个国家的民法典是否新颖,合同法分则的种类及编排是一个重要的指标。从最新编纂的民法典进行观察,合同法分则中有名合同的类别出现了大规模扩张的趋势。每一个合同类别实际上都涉及一个行业,新合同类别的原创性和继受速度是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法 民法 立法建议 分则 经济发展水平 合同类别 规模扩张 有名合同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民法通则》的关系 被引量:2
15
作者 何力 《政法论丛》 CSSCI 2013年第2期75-80,共6页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民法通则》之间的关系,涉及到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新法与旧法的关系等一系列法理;也涉及到了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的"特别...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民法通则》之间的关系,涉及到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新法与旧法的关系等一系列法理;也涉及到了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条的"特别规定"规定导致该法成为一般法,《民法通则》的一些规定成为特别法的倒置现象。而第五十一条前款的规定则是以作为普通法律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排除了作为基本法律的《民法通则》条文的适用。为了解决二者之间的法律竞合,可以有三种办法:启动修改法律的程序;启动立法解释的程序;提升《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基本法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 民法通则 法律竞合 基本法律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英美合同法的精神及其对中国民法典合同编的启示 被引量:3
16
作者 刘承韪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217-226,256,共11页
英美合同法精神是英美合同法的气质与灵魂,它既与普通法精神一脉相承,又兼具合同法服务于市场交易实践的部门法色彩。实用主义精神、灵活性精神和市场交易法精神是英美合同法的三大精神气质。尤其是与强调理性主义和法律确定性的大陆法... 英美合同法精神是英美合同法的气质与灵魂,它既与普通法精神一脉相承,又兼具合同法服务于市场交易实践的部门法色彩。实用主义精神、灵活性精神和市场交易法精神是英美合同法的三大精神气质。尤其是与强调理性主义和法律确定性的大陆法系民法典中的合同法相比较,英美合同法的此种精神更是自成一脉、别具风采,也引领了国际商事游戏规则的制定与统一。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合同法亦受到英美合同法的深刻影响,英美合同法对于中国合同法的改进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提醒我们当下的民法典合同编也要重视实践经验的力量,强调灵活开放性的品格,秉持市场交易法的属性,在法典通过之后的解释适用中不断发展完善。要充分理解和有效解释中国合同法并紧跟世界合同法发展的形势与潮流,以英美合同法精神作为观察窗口,是必要且有益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英美法 合同法精神 实用主义 灵活性 交易法 民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关于完善《民法通则》法人制度的几点思考 被引量:22
17
作者 李开国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3期35-39,共5页
关于完善《民法通则》法人制度的几点思考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李开国编者按:《关于完善民法通则法人制度的几点思考》一文,是本刊发表的从批评角度研究民法通则的首篇文章。该文从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法定代表制度与职务代理制度... 关于完善《民法通则》法人制度的几点思考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李开国编者按:《关于完善民法通则法人制度的几点思考》一文,是本刊发表的从批评角度研究民法通则的首篇文章。该文从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法定代表制度与职务代理制度、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法人联营四个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法 《民法通则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制度 法定代表人 民法 有限责任公司 竞业禁止 合伙企业 代理制度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民法通则》的历史功绩与历史局限 被引量:27
18
作者 李开国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4期4-16,共13页
1996年是《民法通则》年。该年4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沈阳师范学院法律系发起,在沈阳召开了纪念《民法通则》颁布十周年座谈会。12月又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中... 1996年是《民法通则》年。该年4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沈阳师范学院法律系发起,在沈阳召开了纪念《民法通则》颁布十周年座谈会。12月又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中国政法大学期货法律研究所发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通则 民法 民法精神 历史局限 民商法律 企业法人 经济体制改革 民事权利 民事责任 财产关系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承揽人抵押权之修改——兼评祖国大陆《合同法》第286条和有关司法解释 被引量:4
19
作者 胡通碧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147-150,共4页
承揽人的抵押权是否应该进行登记是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对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及第三人的利益影响甚大,需要妥善处理。本文分析了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对承揽人抵押权修改的原因与经过,并以此为参照,分析了祖国大陆《合同法》第286条的规... 承揽人的抵押权是否应该进行登记是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对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及第三人的利益影响甚大,需要妥善处理。本文分析了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对承揽人抵押权修改的原因与经过,并以此为参照,分析了祖国大陆《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为祖国大陆《合同法》第286条和《法释〔2002〕16号批复》存在缺陷,需要进行改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台湾地区 中国 民法 承揽人抵押权 《合同法 司法解释 法定抵押权 物权公示原则 预告登记事项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无权处分考析——从传统民法角度分析
20
作者 刘丽敏 魏爱江 《河北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52-155,共4页
无权处分被称作"民法学上的精灵",在德国法上指处分行为,处分行为以有处分权为生效要件,因此,无权处分行为在效力上为效力待定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1条将无权处分界定为待追认的法律行为,即将此债权行为的效力... 无权处分被称作"民法学上的精灵",在德国法上指处分行为,处分行为以有处分权为生效要件,因此,无权处分行为在效力上为效力待定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1条将无权处分界定为待追认的法律行为,即将此债权行为的效力定位于效力待定,从而引起无权处分制度与善意取得、瑕疵担保等制度的冲突与矛盾,而这些冲突与矛盾在德国法下是不存在的。笔者试图从传统民法角度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的无权处分制度,并探求合理妥当的解释其法学肌理的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无权处分 传统民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112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