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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的劳工条款——中国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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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海龙 蓝小军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180-193,共14页
随着《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签署,中国首次在国际经贸条约正文中接受劳工条款,其中的实体性劳工条款会增加中国产品和服务的社会成本,削弱其国际竞争优势。中国之所以接受这些条款,除了考虑到近二十余年发达国家所展现的强硬立场,欧盟... 随着《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签署,中国首次在国际经贸条约正文中接受劳工条款,其中的实体性劳工条款会增加中国产品和服务的社会成本,削弱其国际竞争优势。中国之所以接受这些条款,除了考虑到近二十余年发达国家所展现的强硬立场,欧盟在实体性劳工条款方面对中国做出了让步也是重要原因,且《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的程序性劳工条款相对温和,总体上减轻了中国付出的代价。但近年来,欧盟的国际劳工政策发生了变化,将会影响《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重新谈判和解释适用,加重中国的相关义务,而目前中国还在为推动该协定批准生效而努力,因而对此不得不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由贸易协定 投资条约 劳工条款 劳工标准 中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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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软性劳工条款的风险及应对——以欧韩FTA争端案为视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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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班小辉 《国际商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00-110,共11页
从《欧韩自由贸易协定》到《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欧盟将劳工条款纳入可持续发展章节,以相对软性机制促进缔约国对劳工标准的遵守,但该模式一直被批评实效甚微。为此,欧盟意欲加强条款的执行力度,发起了欧韩劳工条款争端案,并首次启动专... 从《欧韩自由贸易协定》到《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欧盟将劳工条款纳入可持续发展章节,以相对软性机制促进缔约国对劳工标准的遵守,但该模式一直被批评实效甚微。为此,欧盟意欲加强条款的执行力度,发起了欧韩劳工条款争端案,并首次启动专家组程序。该案明确了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公约争议可纳入专家组受案范围,强化了核心劳工标准的义务性约束,并推动韩国修改国内立法和批准国际劳工组织相关核心公约。为了应对《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生效后的劳工条款争端风险,中国应当加快修改立法和实践中与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公约明显不符之处,推动相关核心公约的批准进程,加大对国际劳工法律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并重视发挥“法庭之友”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欧盟 可持续发展 劳工条款 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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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公平竞争规则:关切、安排与应对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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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荆鸣 《中国流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11-120,共10页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旨在取代中国与26个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双边投资协定,在中欧之间构建全面、综合、高水平、自由化的双边投资制度安排,其谈判完成具有历史性意义。公平竞争规则涉及国有企业、补贴、产业政策等敏感领域,曾一度是谈判...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旨在取代中国与26个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双边投资协定,在中欧之间构建全面、综合、高水平、自由化的双边投资制度安排,其谈判完成具有历史性意义。公平竞争规则涉及国有企业、补贴、产业政策等敏感领域,曾一度是谈判难点。竞争中立在一些区域自贸协定中扩展到投资领域,表现为对国有企业的投资母国施加特殊规制性安排。中国对特殊安排做出重要承诺,但并未接受有实质影响的额外约束,既促成谈判收官,也能够保障国有企业海外投资的核心利益。欧盟近期的外资和法律政策呈现阶段性保守的新动态,以国家安全为名的《欧盟外资审查条例》对高科技、战略性领域的关切具有所有制歧视色彩,针对外国补贴可能引起内部市场扭曲的《关于外国补贴方面建立公平竞争环境的白皮书》对国企的海外投资有潜在风险。为此,我们应在国内层面进一步厘清政企关系,对“国家安全”进行清晰界定,在多边、双边、区域层面继续推进新一轮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同时加快升级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标本兼治,内外兼修,趋利避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公平竞争 国有企业 特殊规制性安排 《补贴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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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全面投资协定》ISDS机制:欧盟方案与中国选择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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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桑远棵 《国际贸易》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66-73,共8页
2020年年末,中国和欧盟完成了《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谈判进程,但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还有待后续谈判。欧盟的ISDS机制立场已经十分清晰,即以具有公法化属性的常设性、两审制的投资法庭机制替代传统的国际投资仲裁,旨在保障... 2020年年末,中国和欧盟完成了《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谈判进程,但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还有待后续谈判。欧盟的ISDS机制立场已经十分清晰,即以具有公法化属性的常设性、两审制的投资法庭机制替代传统的国际投资仲裁,旨在保障欧盟及其成员国的规制权与推动ISDS机制的欧洲化改造,最终提升欧盟在国际投资治理领域的话语权。有别于欧盟,中国在ISDS机制上的基本立场应更加侧重于对本国投资者在欧盟投资利益的保护,因此在ISDS机制的具体设计上不宜照搬欧盟的投资法庭机制,一方面应对其部分组成事项进行优化,另一方面也应适当保留国际投资仲裁的部分要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投资者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投资法庭机制 国际投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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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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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俊荣 《中国流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17-128,共12页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特色体现为四个方面:限缩适用范围;条款更加精细化;强化执行保障;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继承与改造。该机制可能在三个方面引发争议:适用范围的颠覆性改变;投资委员会就协定条款所作解释对仲裁...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特色体现为四个方面:限缩适用范围;条款更加精细化;强化执行保障;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继承与改造。该机制可能在三个方面引发争议:适用范围的颠覆性改变;投资委员会就协定条款所作解释对仲裁专家组的约束力;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与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中国应从三个方面进行应对:首先,坚持限缩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其次,争取就投资委员会所作解释的约束力与欧盟达成协定,进一步明确投资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协定所含条款或术语的解释对审理当前或后续争端的仲裁专家组具有约束力;仲裁专家组只能对投资委员会所作解释进行形式审查,不能进行实质审查;针对仲裁专家组报告设立上诉机制,以确保背离投资委员会所作解释的裁决得到纠正。最后,在未来与欧盟就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进行的谈判中妥善处理其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允许针对东道国的同一措施分别启动两种争端解决机制,以实现两种不同性质的救济;就东道国同一措施与协定的相符性而言,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中已有裁决的,应适用间接禁反言原则,禁止投资者-国家间仲裁庭对该争议点再行审理;要求投资者先行书面征求母国是否启动国家间仲裁的意见,在得到母国否定答复或超过一定期限未收到母国答复后,方可提请针对东道国的投资者-国家间仲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 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 缔约方联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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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与双边农业合作的机遇与挑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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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利晨 王延庆 +2 位作者 秦秋玉 关秋妍 郭丽萍 《黑龙江粮食》 2021年第2期31-34,共4页
2020年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举行视频会晤,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这是继早前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之后中国对外开放领域又一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也是目前达成的一次性涉及国家成员最多的投资协定。... 2020年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举行视频会晤,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这是继早前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之后中国对外开放领域又一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也是目前达成的一次性涉及国家成员最多的投资协定。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以及最有影响力的经济联盟,《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对促进双边的经贸合作,尤其是相互投资将带来更大的机遇,并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和欧盟在农业经贸领域的投资合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协定 对外开放领域 经贸合作 经贸领域 机遇与挑战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中欧 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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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变局下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多重意义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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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新 《人民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0期102-105,共4页
中欧建交45年来,其经贸关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中欧相互投资的规模同双方的合作意愿和经济体量并不匹配。《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更新了中欧经贸关系的法律框架,将进一步推动双边投资关系的发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中欧建交45年来,其经贸关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中欧相互投资的规模同双方的合作意愿和经济体量并不匹配。《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更新了中欧经贸关系的法律框架,将进一步推动双边投资关系的发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对标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将助力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促进欧盟向战略自主迈出重要一步。中欧携手向全球发出维护多边主义和促进开放合作的积极信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投资协定 中欧经贸关系 欧盟战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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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双边投资协定与中美和中欧BIT谈判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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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进勇 邹赫 杨杰 《国际贸易》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8-19,共2页
伴随着跨国投资的发展,国与国之间需要用某种法律形式保护投资的安全,于是双边投资协定应运而生。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Treaty,缩写为BIT)包括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双边税收协定,目前人们提到的BIT如果不加以特别解释... 伴随着跨国投资的发展,国与国之间需要用某种法律形式保护投资的安全,于是双边投资协定应运而生。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Treaty,缩写为BIT)包括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双边税收协定,目前人们提到的BIT如果不加以特别解释,一般指的都是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是指两个国家之间签署的旨在相互保护对方在本国直接投资财产与利益安全的协定。以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边投资协定 BIT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谈判 中欧 中美 双边税收协定 跨国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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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展望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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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斌 《国际展望》 CSSCI 2015年第6期117-135,共19页
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是当前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的投资协定已不能满足中国资本走出去的需要,中国迫切需要通过新一代的高水平保护和更开放的投资协定,为对外投资提供完善的法律保护,为中国资本拓展更... 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是当前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的投资协定已不能满足中国资本走出去的需要,中国迫切需要通过新一代的高水平保护和更开放的投资协定,为对外投资提供完善的法律保护,为中国资本拓展更加开放与透明的市场,同时也为外资提供更公平和透明的竞争环境。本文以欧盟—加拿大经贸协定投资章节为参照,探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重点与难点。鉴于在执行和范围上可能实现灵活性安排,从长远来看,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可能涉及的竞争条款、劳工条款、环境条款、知识产权保护等规则对于降低国有企业垄断、提高劳动者保护、加强环境保护和保障创新能力具有积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双边投资协定 国际投资政策 中欧关系 投资保护 市场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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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投资协定中“投资”定义的空缺与应对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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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正怡 《国际贸易》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48-54,共7页
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顺利完成标志着中欧开启投资规则新阶段,其中"投资"的界定成为协定的重要基础。"投资"在欧盟既往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以及国际投资法律与实践中的定义基本上遵循了以资产为基础的列举模式。尽管... 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顺利完成标志着中欧开启投资规则新阶段,其中"投资"的界定成为协定的重要基础。"投资"在欧盟既往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以及国际投资法律与实践中的定义基本上遵循了以资产为基础的列举模式。尽管当前中欧投资协定并未对"投资"进行明确界定,但协定所涉及的投资范围事实上也间接扩大了可能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在投资开放背景下,本文主张坚持以资产为基础界定标准并加以限制,适时推进我国投资协定范本并进行国别研究,将公共卫生相关的投资管制作为投资开放的重要例外,积极参与并推动多边投资机制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投资协定 投资 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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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自贸协定新实践对中欧、中蒙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的启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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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岿然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97-104,共8页
近年来,在区域合作方面,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而欧洲提出了"容克投资计划",中欧双方开始形成和发展共同的投资政策。谈判制订公平翔实的双边投资协定,是区域合作各方能够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在区域合作方面,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而欧洲提出了"容克投资计划",中欧双方开始形成和发展共同的投资政策。谈判制订公平翔实的双边投资协定,是区域合作各方能够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重要一环。通过介绍分析2014年欧盟分别与加拿大、新加坡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分析欧盟在自贸协定谈判方面的新实践及发展趋势,进而探讨中欧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前景以及对中蒙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的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里斯本条约 自由贸易协定 中欧双边投资协定 中蒙双边投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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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中的诉求简析及对策建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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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铃 《国际贸易》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10-14,共5页
自2014年1月以来,中国与欧盟的投资协定谈判已经进行了三轮。上半年,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分别访问欧洲,以及欧盟国家领导人相继访华,有力地推动了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进程。众所周知,欧盟是国际投资领域的先行者,研究其有关国... 自2014年1月以来,中国与欧盟的投资协定谈判已经进行了三轮。上半年,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分别访问欧洲,以及欧盟国家领导人相继访华,有力地推动了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进程。众所周知,欧盟是国际投资领域的先行者,研究其有关国际投资合作的政策诉求,对于进一步做好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相关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协定 谈判 欧盟 中欧 诉求 国际投资合作 国家领导人 投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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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投资协定:规则、影响与挑战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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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磊 王优酉 《国际贸易》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67-74,共8页
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是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深刻变化背景下如期完成的大型经贸协定谈判,协定文本所体现的平衡、全面和高标准反映了国际经贸规则重构和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最新方向。中欧协定的核心规则包括市场开放、公平竞争、投资保护和... 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是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深刻变化背景下如期完成的大型经贸协定谈判,协定文本所体现的平衡、全面和高标准反映了国际经贸规则重构和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最新方向。中欧协定的核心规则包括市场开放、公平竞争、投资保护和便利化以及例外四个方面。协定不仅有助于保障和促进中欧双向投资关系,更有助于推动中国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加强中欧在规则层面的协调对接,对世界经济复苏也有正面溢出效应。但是,从完成谈判到签约、批约、履约,中欧协定仍将面临来自欧盟内部反对势力的阻挠和美国方面的施压,中国自身也需做出更深层次的改革努力和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欧投资协定 制度型开放 欧盟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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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自贸协定》的投资规则谈判前瞻——争议解决机制走向及中国的政策选项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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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庆江 《学术前沿》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8期4-14,共11页
包含投资专章的《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在《中日韩投资协定》的基础上,加快《中日韩自贸协定》的谈判进程,并在完成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工作后,最终打造一个“《中日韩投资协定》+《区域全面经... 包含投资专章的《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在《中日韩投资协定》的基础上,加快《中日韩自贸协定》的谈判进程,并在完成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工作后,最终打造一个“《中日韩投资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自贸协定,已成为三方的共识。鉴于《中日韩投资协定》中投资者与东道国的投资争议解决机制(ISDS)的可借鉴性,考虑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已将ISDS排除在外,作为中日韩投资专章重要组成部分的ISDS条款的谈判,宜在《中日韩投资协定》的ISDS机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确保东道国规制权之间保持平衡的需要以及三国各自对待ISDS机制的态度,同时借鉴ISDS改革背景下新一代ISDS机制的共同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日韩自贸协定》 《中日韩投资协定》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ISDS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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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主导的投资法庭上诉机制及其对中欧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借鉴意义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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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梅清 吴岚 《国际商务研究》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71-80,共10页
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议解决机制长久以来因裁决不一致、忽视东道国主权等问题而遭受质疑。为解决这些问题,欧盟提出对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司法化改革,建立国际投资法庭体系,该体系包含上诉机制,明确规定东道国的规制权... 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议解决机制长久以来因裁决不一致、忽视东道国主权等问题而遭受质疑。为解决这些问题,欧盟提出对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司法化改革,建立国际投资法庭体系,该体系包含上诉机制,明确规定东道国的规制权并设立高标准的法官行为准则。通过对欧盟投资法庭机制中的上诉机制进行研究分析,发现其存在上诉范围与发回重审范围界限不清、上诉法庭成员的选拔方式不明、法官薪酬过低、实践经验参差不齐等不足。在中欧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谈判过程中,可以部分借鉴欧盟主导的投资法庭机制,建立上诉机制,但应在上诉程序中增加磋商机制;同时坚持保留争议双方在上诉机构成员选择上的自主性,并采用双层酬劳机制以确保高水平法官的选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仲裁上诉机制 投资法庭 中欧双边投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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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协定规则发展趋势研究——以CETA投资章节为视角 被引量:1
16
作者 孙英哲 《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11-115,共5页
欧盟—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CETA)投资章节代表了新一代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最新成果。考虑到欧盟和加拿大经济体量和规则话语权,CETA投资章节将会对未来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采用文本分析方法在对CETA投资章节条款的创... 欧盟—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CETA)投资章节代表了新一代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最新成果。考虑到欧盟和加拿大经济体量和规则话语权,CETA投资章节将会对未来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采用文本分析方法在对CETA投资章节条款的创新改变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了其主要特征,并以此为据对未来国际投资规则和国际投资仲裁实践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加拿大全面经贸协定 国际投资协定 投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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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直接投资新动向及中国应对研究 被引量:3
17
作者 殷晓鹏 王锋锋 肖艺璇 《国际贸易》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55-63,共9页
在中美战略竞争的背景下,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引进来”与“走出去”战略实施面临的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欧盟是我国重要的外资来源国,而我国也是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因此,深化欧盟对华直接投资与合作,对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在中美战略竞争的背景下,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引进来”与“走出去”战略实施面临的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欧盟是我国重要的外资来源国,而我国也是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因此,深化欧盟对华直接投资与合作,对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文章重点分析了欧盟对华直接投资的现状、最新动向和影响因素,结合“一带一路”倡议、RCEP、《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等内容探讨欧盟对华直接投资与中欧经贸合作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中欧投资路径的策略,以期实现中欧经贸关系长期稳定发展和扩大我国对外贸易战略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 外商直接投资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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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者信任困境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信任塑造 被引量:14
18
作者 曹兴国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37-148,共12页
以裁判者的信任困境为代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信任塑造难题由来已久。从国内法院法官到国际投资仲裁员,裁判者依然面临独立性、代表性以及专业性方面的质疑,并形成了有关仲裁员行为规范、利益冲突规则、遴选机制完善,裁判者任命机... 以裁判者的信任困境为代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信任塑造难题由来已久。从国内法院法官到国际投资仲裁员,裁判者依然面临独立性、代表性以及专业性方面的质疑,并形成了有关仲裁员行为规范、利益冲突规则、遴选机制完善,裁判者任命机制变革,以及裁判者裁判权与东道国规制权关系协调的不同改革路径。这些改革是国际投资治理范式转变的一部分,背后是国际投资治理的控制之争。虽然在中欧双边层面,我国对欧盟投资法庭模式具备让步的空间,但在多边和更广泛的双边层面,我国应采取平衡化的立场,警惕裁判者任命权转移可能带来的过度政治化风险,在裁判权与规制权的协调中防止规制权被滥用,并可以考虑采用独立第三方机构主导的强制仲裁员名册制度以及上诉机构成员选任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 仲裁员 东道国规制权 政治化 中欧投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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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在规制与挑战中前行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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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佳 刘阳子 《国际贸易》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55-62,共8页
当前全球经济面临下行风险,贸易和投资增长势头减弱,而启动新一轮的国际直接投资是推动世界经济联动增长的重要引擎。本文以新时代下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为研究议题,发现近年投资规模持续减小且并购主体性质分化明显,其背后的制约因素是... 当前全球经济面临下行风险,贸易和投资增长势头减弱,而启动新一轮的国际直接投资是推动世界经济联动增长的重要引擎。本文以新时代下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为研究议题,发现近年投资规模持续减小且并购主体性质分化明显,其背后的制约因素是欧盟对中国国有企业发起的并购交易尤为敏感,对投资开放不对称的担忧以及对欧盟利益、国家安全与核心技术的保护。本文在全面解读最新欧盟直接投资规制的基础上,提出中欧双方在直接投资领域的协调可持续合作的政策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场准入 中欧投资协定 国际投资法庭 外资审查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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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背景下中国-东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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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彦志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86-96,共11页
RCEP包含了较高水平的投资章节,但暂时搁置了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中国与东盟国家可以利用RCEP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寻求救济,但该机制主要是为贸易协定设计的,在保护和救济投资者权益方面作用有限。中国与东盟国家投资者可以利... RCEP包含了较高水平的投资章节,但暂时搁置了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中国与东盟国家可以利用RCEP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寻求救济,但该机制主要是为贸易协定设计的,在保护和救济投资者权益方面作用有限。中国与东盟国家投资者可以利用中国与东盟国家现有投资协定中的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寻求救济,但这些机制也存在各自的局限,例如低水平的投资实体保护、严格限制的仲裁管辖范围、罕见狭窄的条约适用范围等。中国与其他RCEP缔约方应积极探索构建一个融合争端预防、磋商、调解、仲裁和(或)诉讼等多种方式的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 中国-东盟投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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