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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低空经济发展特殊法律制度创新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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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卫球
王锡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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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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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63-76,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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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低空空域使用的公私法协同保障路径研究”(项目号24CFX02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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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低空经济在当下迎来高质量发展机遇,但传统民商法和经济法不足以为其发展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应当进行特殊创新。低空经济特殊的法治保障重点在于,如何为具有全新潜能的低空经济提供产业创新和竞争空间,激发低空经济活力,保障低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此,立足于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需求,至少应在以下方面做好制度保障:首先,低空空域是低空活动的物理空间,在制度层面应理顺低空开放和使用的法律逻辑。其次,低空经济因为自身的特殊性,与传统民航经济比较,存在较大的安全差异性,有必要重塑低空安全观。再次,低空经济结构关系繁杂、内涵丰富,应该建立和完善能够适应此种特点的,面向多主体、多环节和具体应用场景的统分监管体系。最后,低空经济本质上是与特种技术创新与应用相关的资源经济,涉及的法益和利益关系复杂,需要通过公私法协力,整合规制资源,激发低空经济活力,促进低空产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同时,低空经济发展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关系,其中空地权利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极为敏感,有必要建立协调机制,这也是保障低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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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低空经济
低空空域
安全保障
“统—分”监管
空地权利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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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6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F56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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