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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人侵权责任分担原则——对《侵权责任法》上“相应的”数人侵权责任立法技术的解读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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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竹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69-79,共11页
"相应的"数人侵权责任是《侵权责任法》新确立的数人侵权责任分担立法技术。"相应的"数人侵权责任分担规则在本质上是对分配正义的实现。数人侵权责任分担规则同时分配了"最终责任"、"风险责任"... "相应的"数人侵权责任是《侵权责任法》新确立的数人侵权责任分担立法技术。"相应的"数人侵权责任分担规则在本质上是对分配正义的实现。数人侵权责任分担规则同时分配了"最终责任"、"风险责任"和"程序责任"三种"责任",适用可责难性与原因力二元分配标准。最终责任分担原则是"以原因力比例为主、可责难性比例为辅"。风险责任分担原则是"以可责难性标准为主,以原因力标准为辅"。"程序责任分担原则"主要取决于立法政策考量。《侵权责任法》上适用规则不清晰的数人侵权责任分担规则应该依据侵权责任分担原则进行解读,最终形成侵权责任分担原则与侵权责任分担形态的对应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分担原则 “相应的”数人侵权责任 最终责任 风险责任 程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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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67条的体系定位——关于数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认定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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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险峰 张龙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6年第1期110-116,共7页
作为数人环境污染侵权的责任确定条款,侵权责任法第67条实为数个加害人内部责任的最终分配规则。侵权责任法总体呈总则-分则-附则结构,其中8~14条作为总则性规定构成了一般数人侵权体系,67条的体系定位仍需与一般数人侵权规则相协调,尤... 作为数人环境污染侵权的责任确定条款,侵权责任法第67条实为数个加害人内部责任的最终分配规则。侵权责任法总体呈总则-分则-附则结构,其中8~14条作为总则性规定构成了一般数人侵权体系,67条的体系定位仍需与一般数人侵权规则相协调,尤其是在与一因一果(8~10条)及多因一果(11~12条)侵权体系相竞合时,责任成立及承担仍由总则中的一般性规则决定,数个加害人对应承担连带责任亦或按份责任,67条的作用仅为明确数个加害人内部责任份额大小提供细化标准。数个污染者内部责任份额大小的举证责任应归属于加害人,除却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之外的其他参考因素可有更为明确的范围,污染者最终责任份额大小的确定取决于上述因素组合而非单一因素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污染 环境侵权 数人侵权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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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人环境侵权的定性和责任承担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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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晶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3年第3期44-47,共4页
对数人环境侵权定性为共同侵权还是分别侵权,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现行法律规定存在明显的缺陷。梳理认定数人环境侵权中常见的模糊点,分析不同学者的观点,应当以环境共同侵权需要遵循以承担连带责任为原则,按份责任为补... 对数人环境侵权定性为共同侵权还是分别侵权,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现行法律规定存在明显的缺陷。梳理认定数人环境侵权中常见的模糊点,分析不同学者的观点,应当以环境共同侵权需要遵循以承担连带责任为原则,按份责任为补充的基本原则。根据环境共同侵权中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的不同为标准,对环境共同侵权进行分类,并在遵循以上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按照侵权类型的分类区别责任承担的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人环境侵权 环境共同侵权 责任定性 责任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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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从类型划分到责任分配的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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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爱玲 《法治研究》 2015年第1期152-159,共8页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现象在现代社会屡见不鲜,由于现行分类和责任分配标准的抽象性,导致在实际生活中的处理方式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整个理论体系进行再构架意义重大。在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情况下,应以损害...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现象在现代社会屡见不鲜,由于现行分类和责任分配标准的抽象性,导致在实际生活中的处理方式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整个理论体系进行再构架意义重大。在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情况下,应以损害在事实上不可分作为其存在之基,以损害在法律上是否可分作为责任人以何种方式承担法律责任之据:当损害在法律上可分时,按照先比较过错再比较原因力大小的思路,划分各行为人的责任份额;在原因力和过错大小难以证明时,推定损害在法律上不可分,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 事实上不可分 法律上不可分 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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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意思联络数人环境侵权行为的责任分担——以类型化为视角 被引量:6
5
作者 黄凯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03-109,140,共7页
无意思联络数人环境侵权行为是指主观上无意思联络的数个环境侵害行为造成了一个同一、不可分割损害后果的环境侵权行为。以因果关系为分类标准可以将无意思联络数人环境侵权行为分为环境择一危害行为、环境聚合危害行为与环境加算危害... 无意思联络数人环境侵权行为是指主观上无意思联络的数个环境侵害行为造成了一个同一、不可分割损害后果的环境侵权行为。以因果关系为分类标准可以将无意思联络数人环境侵权行为分为环境择一危害行为、环境聚合危害行为与环境加算危害行为三种类型,根据风险责任与最终责任区别理论,分别对三种侵害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具体分析。环境择一危害行为与环境聚合危害行为的风险责任为连带责任,最终责任为平均分担,而环境加算危害行为的风险责任为按份责任,最终责任则以比例分担为原则,平均分担为补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数人环境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 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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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管理者数人侵权案件侵权责任形态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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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瑞平 董威颉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34-42,共9页
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因第三人在道路上搁置障碍物而致他人受害,受害方起诉第三人和道路管理者承担侵权责任,法律规范对道路管理者承担何种侵权责任规定不明,法学理论研究相对缺乏,出现司法裁判结果不一。现实中,该类型案件... 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因第三人在道路上搁置障碍物而致他人受害,受害方起诉第三人和道路管理者承担侵权责任,法律规范对道路管理者承担何种侵权责任规定不明,法学理论研究相对缺乏,出现司法裁判结果不一。现实中,该类型案件存在两种情形:道路管理者的不作为与第三人的作为共同导致损害结果发生;道路管理者的不作为与第三人的不作为共同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第一种情形,两个侵权行为在过错严重程度上具有差异性,因果关系位次上具有递进性,应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裁判道路管理者承担补充责任;第二种情形,两个侵权行为在过错严重程度上具有相当性,因果关系位次上具有平行性,应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1条,裁判道路管理者承担连带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 不作为 数人侵权 侵权责任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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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责任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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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权之 《现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78-194,共17页
鉴于未成年人通常没有财产的现实情况及法律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的价值取向,《民法典》第1188条将未成年人排除在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之外,并将监护人责任强化为无过错责任。监护人责任属于对他人不当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 鉴于未成年人通常没有财产的现实情况及法律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的价值取向,《民法典》第1188条将未成年人排除在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之外,并将监护人责任强化为无过错责任。监护人责任属于对他人不当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其成立要求未成年人实施理性人意义上的侵权行为。《民法典》第1189条和第1169条第2款规定的“相应的责任”属于过错责任,此等责任在行为人的过错范围内分别与监护人的责任和教唆、帮助人的责任发生重合,重合部分的责任对外应由责任人共同承担。实际承担责任的一方能否向另一方追偿,由是否存在相应合同关系决定。离婚父母应当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共同对外承担责任。与未成年人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应当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形态由继父母在监护关系中起到的实际作用决定。从未成年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构成未成年人对受害人承担“公平责任”,其本质上是对监护人和未成年人的内部财产关系作出的一种制度安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监护人责任 侵权责任能力 相应的责任 “公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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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思联络的数人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 被引量:3
8
作者 曹凡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25-131,共7页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复杂,侵权形态多样,类型化分析是明晰责任的重要前提。《侵权责任法》《环境侵权司法解释》虽通过相关规定构建起无意思联络的数人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规范基础,但规范适用尚显模糊,类型划分亦有待完善...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复杂,侵权形态多样,类型化分析是明晰责任的重要前提。《侵权责任法》《环境侵权司法解释》虽通过相关规定构建起无意思联络的数人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规范基础,但规范适用尚显模糊,类型划分亦有待完善。当前,类型化分析学说“三分法”“四分法”“六分法”争论不休,然而,各学说自身存在划分标准不尽科学,划分类型不够周延之症。将来整合重塑无意思联络的数人环境侵权须明确以因果关系的原因力为逻辑依据,将其划分为环境竞合污染行为、环境互补污染行为、环境加算污染行为和环境累积污染行为四类,继而依据各类侵权形态中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间的作用力妥当设置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规则,形成公平合理、行之有效的责任分担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环境侵权 原因力 类型重塑 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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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及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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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晓东 《律师与法制》 2006年第9期68-69,共2页
一、共同侵权的性质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侵权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过失致人损失,或者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 一、共同侵权的性质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侵权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过失致人损失,或者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侵权 数人侵权 意思联络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责任 法律若干问题 共同故意 共同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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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与举证责任的分配——《侵权责任法》第8章“环境污染责任”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7
10
作者 刘璐 缪宇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28-36,共9页
环境污染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不以违法性为要件,污染者也不能以达标排放为环境污染责任的抗辩理由。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不以违法性为要件,污染者也不能以达标排放为环境污染责任的抗辩理由。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不因补充因果关系、竞合因果关系、择一因果关系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污染责任 违法性 免责事由 数人侵权 举证责任 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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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为法律技术的连带责任——兼评我国《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第12、13条及相关条文 被引量:7
11
作者 丁海俊 吴克孟 《政法论丛》 2009年第4期38-44,共7页
作为法律技术的连带责任解决了围绕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而展开的共同侵权行为概念的争论。无意思联络数人在各行为人行为原因力可分的情况下,由其各自承担按份责任;在各自行为原因力不可分的情形下由该数人承担连带责任。后者虽与共... 作为法律技术的连带责任解决了围绕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而展开的共同侵权行为概念的争论。无意思联络数人在各行为人行为原因力可分的情况下,由其各自承担按份责任;在各自行为原因力不可分的情形下由该数人承担连带责任。后者虽与共同侵权行为一样均应承担连带责任,但两种连带责任却有着性质上的差别,共同侵权行为应该坚持传统的主观说。在主观说的基础上,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是基于法律政策考量;无意思联络数人在行为原因力不可分的情形下承担连带责任乃基于法律技术考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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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被引量:2
12
作者 张海龙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113-117,共5页
由于"相应的责任"具有多义性,《侵权责任法》第9条第2款的表意模糊,其当前六种解释忽视体系解释规则,未能使该条文与相关条文满足"体系一致"要求,会导致不可调和的法律漏洞。根据体系解释需要,可依"不真正连... 由于"相应的责任"具有多义性,《侵权责任法》第9条第2款的表意模糊,其当前六种解释忽视体系解释规则,未能使该条文与相关条文满足"体系一致"要求,会导致不可调和的法律漏洞。根据体系解释需要,可依"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解释第9条第2款,"相应的责任"即监护人基于过错的内部责任,而监护人、教唆人、帮助人等构成连带责任。"相应的责任"语义模棱,使本该责任类型化的条文丧失具体指示作用,无谓的增加司法操作难度,不必要的扩大司法裁量范围,甚至可能导致司法腐败的恶果。至少在侵权法领域,我国应当使用更规范术语来替代语义模棱的"相应的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应责任 侵权 监护人责任 体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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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人侵权中过失相抵规则的类型化适用 被引量:1
13
作者 欧达婧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267-275,共9页
数人侵权中过失相抵适用的重点与难点在于多个主体间的过错衡量方式及责任划分方式。首先应考量数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过错衡量,对此存在“整体衡量”与“分别衡量”两种方式。其次,应考量具体的侵权责任在数侵权人之间如何分担,对... 数人侵权中过失相抵适用的重点与难点在于多个主体间的过错衡量方式及责任划分方式。首先应考量数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过错衡量,对此存在“整体衡量”与“分别衡量”两种方式。其次,应考量具体的侵权责任在数侵权人之间如何分担,对此存在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两种方式。对数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过错衡量与责任划分方式的适用应为递进式顺序。我国司法裁判对数人侵权中过失相抵的适用尚未出现较为完善的裁判思路,应结合《民法典》对不同类型数人侵权的规定,形成过失相抵在数人侵权中适用的类型化规则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人侵权 过失相抵 与有过失 责任分担 过错衡量 类型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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