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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编辑婴儿”人体试验中的法律责任——基于中国现行法律框架的解释学分析
被引量:
52
1
作者
王康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34-144,共11页
世界首例“基因编辑婴儿”非法人体试验的发生,引发了国际范围内的普遍不安和强烈谴责。应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的试验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涉事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予以确认和执行。我国现行法律(狭义)并无人...
世界首例“基因编辑婴儿”非法人体试验的发生,引发了国际范围内的普遍不安和强烈谴责。应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的试验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涉事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予以确认和执行。我国现行法律(狭义)并无人类基因编辑人体试验的专门规范,在整体法秩序上存在明显的法律漏洞。行政规章中规定了一些行政责任,但处罚力度相对较轻,对个人私自进行非法试验行为的针对性不足。在刑法上没有直接应对基因编辑、人体试验等生物技术犯罪的条款,如不能在解释上把“基因编辑婴儿”人体试验纳入“情节严重”的“非法行医”的范畴,则对该非法试验行为的刑事责任的落实将面临困境。在民事责任方面,试验参与者(受试者)及“基因编辑婴儿”(和“基因编辑胎儿”)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但有关损害的认定和评价存在规范上的困难。未来“要加快科技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在基因编辑领域“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通过专门的法律规范以形成完善的责任机制,尤其要适度增强公法上责任的刚性,具体明确私法上的请求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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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基因编辑婴儿”
人类
基因
编辑
基因
编辑
人体试验
基因
技术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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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的共同侵权行为研究
被引量:
9
2
作者
黄鹏
《医学与哲学》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58-62,共5页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基因编辑技术的违法临床应用侵害了受试者和基因编辑婴儿的民事权利,侵权责任形态包含多数人侵权责任。事件中的侵权行为包括非法行医和非法临床试验,整体上应认定为非法临床试验;受损权利包括受试者的知情同意...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基因编辑技术的违法临床应用侵害了受试者和基因编辑婴儿的民事权利,侵权责任形态包含多数人侵权责任。事件中的侵权行为包括非法行医和非法临床试验,整体上应认定为非法临床试验;受损权利包括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权和基因编辑婴儿的自主决定权及健康权。对于受试者而言,贺建奎等组织者在共同过错方面属于故意,构成共同侵权;对于基因编辑婴儿而言,贺建奎等组织者和医务人员具有侵权的故意,受试者在主观方面为过失,这些侵权主体在共同过错方面属于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相结合的情形,构成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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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基因编辑婴儿”
事件
共同侵权
非法行医
非法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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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工具理性批判
被引量:
1
3
作者
龚高秦
谢瑜
《医学与哲学》
2020年第3期1-5,共5页
工具理性在利用技术手段达到技术目的的过程中创造了支撑现代社会的技术和物质。但工具理性也因过度重视技术和“去情感化”、“对象化”等特征忽视人的价值意义。在众多被工具理性主义渗透、强力冲击的领域中,使用基因编辑技术对人类...
工具理性在利用技术手段达到技术目的的过程中创造了支撑现代社会的技术和物质。但工具理性也因过度重视技术和“去情感化”、“对象化”等特征忽视人的价值意义。在众多被工具理性主义渗透、强力冲击的领域中,使用基因编辑技术对人类胚胎细胞按照既定目标进行编辑就是被工具理性控制的例子。将人类胚胎视为研究对象,崇拜唯技术论、机械思维主导、道德情感缺场,展现社会责任虚化,导致社会信任危机。把作为主体的人客体化为试验对象进行基因人为修改试验,违背法律规定,挑战伦理界限,是未能有效引导工具理性导致的技术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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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具理性
现代性
“基因编辑婴儿”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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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与生命法学之证成
被引量:
17
4
作者
刘长秋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21-29,共9页
在对待"基因编辑婴儿"等类似事件中,生命伦理学、医事法学、卫生法学以及生命法学各自的视角与关注的面向是存在极大差异的。生命伦理学往往会立足于应用伦理尤其是基因伦理的视角研究事件背后的哲理和事件所反映出的伦理缺...
在对待"基因编辑婴儿"等类似事件中,生命伦理学、医事法学、卫生法学以及生命法学各自的视角与关注的面向是存在极大差异的。生命伦理学往往会立足于应用伦理尤其是基因伦理的视角研究事件背后的哲理和事件所反映出的伦理缺失以及强化对此类事件伦理审查和监管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医事法学则通常会立足于私法调整的角度探讨事件中诸如受体权益保障与救济等在内的私法原理与技术,卫生法学往往更习惯于从行政规制的视角查找事件所反映出来的卫生监管或伦理审查的问题及其对策,只有生命法学会在了解和明确相关生命伦理与哲理的基础上,全面研究事件所折射出的包括民法、刑法以及行政法等各个部门法在内的诸多法理问题,并在全面考量其法理的基点上,分析这类事件的法律风险及其立法对策。就此而言,相比于医事法学与卫生法学,生命法学具有更为宽阔的视野以及更为科学的研究方法,它实际上更有助于从学理上解释并从实践中解决诸如"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等在内的诸多生命伦理与法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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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基因编辑婴儿”
生命法
生命伦理学
生命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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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基因编辑婴儿”人体试验中的法律责任——基于中国现行法律框架的解释学分析
被引量:
52
1
作者
王康
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
出处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34-144,共11页
基金
上海市教委重大项目“中国特色民法典理论研究”(2017-01-00-07-E00003)
上海市法学高原学科民商法培育方向建设项目
文摘
世界首例“基因编辑婴儿”非法人体试验的发生,引发了国际范围内的普遍不安和强烈谴责。应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的试验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涉事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予以确认和执行。我国现行法律(狭义)并无人类基因编辑人体试验的专门规范,在整体法秩序上存在明显的法律漏洞。行政规章中规定了一些行政责任,但处罚力度相对较轻,对个人私自进行非法试验行为的针对性不足。在刑法上没有直接应对基因编辑、人体试验等生物技术犯罪的条款,如不能在解释上把“基因编辑婴儿”人体试验纳入“情节严重”的“非法行医”的范畴,则对该非法试验行为的刑事责任的落实将面临困境。在民事责任方面,试验参与者(受试者)及“基因编辑婴儿”(和“基因编辑胎儿”)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但有关损害的认定和评价存在规范上的困难。未来“要加快科技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在基因编辑领域“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通过专门的法律规范以形成完善的责任机制,尤其要适度增强公法上责任的刚性,具体明确私法上的请求权基础。
关键词
“基因编辑婴儿”
人类
基因
编辑
基因
编辑
人体试验
基因
技术
法律责任
Keywords
gene-edited baby
human gene editing
gene editing
human trial
genetic technology
legal liability
分类号
D922.17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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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的共同侵权行为研究
被引量:
9
2
作者
黄鹏
机构
上海健康医学院临床医学院
出处
《医学与哲学》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58-62,共5页
基金
2017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金面上项目(201740161)。
文摘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基因编辑技术的违法临床应用侵害了受试者和基因编辑婴儿的民事权利,侵权责任形态包含多数人侵权责任。事件中的侵权行为包括非法行医和非法临床试验,整体上应认定为非法临床试验;受损权利包括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权和基因编辑婴儿的自主决定权及健康权。对于受试者而言,贺建奎等组织者在共同过错方面属于故意,构成共同侵权;对于基因编辑婴儿而言,贺建奎等组织者和医务人员具有侵权的故意,受试者在主观方面为过失,这些侵权主体在共同过错方面属于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相结合的情形,构成共同侵权。
关键词
“基因编辑婴儿”
事件
共同侵权
非法行医
非法临床试验
Keywords
"gene-edited infant"event
joint tort
illegal medical practice
illegal clinical trial
分类号
R-05 [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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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工具理性批判
被引量:
1
3
作者
龚高秦
谢瑜
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出处
《医学与哲学》
2020年第3期1-5,共5页
基金
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BZX105)
2019年西南交通大学新时代“大思政”育人工作项目(DSZ2019-TSSD-093)
2018年西南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SZG3-2018-Y9)。
文摘
工具理性在利用技术手段达到技术目的的过程中创造了支撑现代社会的技术和物质。但工具理性也因过度重视技术和“去情感化”、“对象化”等特征忽视人的价值意义。在众多被工具理性主义渗透、强力冲击的领域中,使用基因编辑技术对人类胚胎细胞按照既定目标进行编辑就是被工具理性控制的例子。将人类胚胎视为研究对象,崇拜唯技术论、机械思维主导、道德情感缺场,展现社会责任虚化,导致社会信任危机。把作为主体的人客体化为试验对象进行基因人为修改试验,违背法律规定,挑战伦理界限,是未能有效引导工具理性导致的技术事故。
关键词
工具理性
现代性
“基因编辑婴儿”
事件
Keywords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modernity
"gene editing baby"event
分类号
R-02 [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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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与生命法学之证成
被引量:
17
4
作者
刘长秋
机构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上海社会科学院生命法研究中心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21-29,共9页
文摘
在对待"基因编辑婴儿"等类似事件中,生命伦理学、医事法学、卫生法学以及生命法学各自的视角与关注的面向是存在极大差异的。生命伦理学往往会立足于应用伦理尤其是基因伦理的视角研究事件背后的哲理和事件所反映出的伦理缺失以及强化对此类事件伦理审查和监管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医事法学则通常会立足于私法调整的角度探讨事件中诸如受体权益保障与救济等在内的私法原理与技术,卫生法学往往更习惯于从行政规制的视角查找事件所反映出来的卫生监管或伦理审查的问题及其对策,只有生命法学会在了解和明确相关生命伦理与哲理的基础上,全面研究事件所折射出的包括民法、刑法以及行政法等各个部门法在内的诸多法理问题,并在全面考量其法理的基点上,分析这类事件的法律风险及其立法对策。就此而言,相比于医事法学与卫生法学,生命法学具有更为宽阔的视野以及更为科学的研究方法,它实际上更有助于从学理上解释并从实践中解决诸如"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等在内的诸多生命伦理与法律事件。
关键词
“基因编辑婴儿”
生命法
生命伦理学
生命法学
Keywords
gene edited babies
life law
bioethics
life jurisprudence
分类号
DF0-053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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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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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量
操作
1
“基因编辑婴儿”人体试验中的法律责任——基于中国现行法律框架的解释学分析
王康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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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2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的共同侵权行为研究
黄鹏
《医学与哲学》
北大核心
202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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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3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工具理性批判
龚高秦
谢瑜
《医学与哲学》
20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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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4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与生命法学之证成
刘长秋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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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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