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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信息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隐私与数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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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红 叶竞欧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39-50,共12页
脑机接口技术能直接探知和反映人类的意识活动,这一划时代的技术变革对自然人的人格权益构成严重威胁。神经信息是由脑机接口设备采集的意识活动信息,现行规范可由神经信息切入,从多个层次应对脑机接口的技术冲击。从整体上看,所有神经... 脑机接口技术能直接探知和反映人类的意识活动,这一划时代的技术变革对自然人的人格权益构成严重威胁。神经信息是由脑机接口设备采集的意识活动信息,现行规范可由神经信息切入,从多个层次应对脑机接口的技术冲击。从整体上看,所有神经信息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条第1款所规定的个人信息,其原则上均受《个人信息保护法》调整。具有私密性的神经信息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第2款所规定的隐私,自然人可依隐私权人的身份,行使相应的人格权请求权、侵权责任请求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大规模聚合的匿名化神经信息构成神经数据,神经数据持有者可依一般性的数据规范,享有相应的神经数据持有权、加工使用权和产品经营权,并承担神经数据安全的保障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神经信息 脑机接口 神经信息隐私 神经数据 人格权 生命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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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的身份识别标准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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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岳林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28-41,共14页
在信息时代,世界各国主要通过传统的隐私法以及新兴的个人信息法来规制个人信息利益。隐私法和个人信息法承担着不同的制度功能,但都以个人信息为主要规制对象。法律适用需要明确个人信息的概念与范围,而身份识别标准被各国隐私法和个... 在信息时代,世界各国主要通过传统的隐私法以及新兴的个人信息法来规制个人信息利益。隐私法和个人信息法承担着不同的制度功能,但都以个人信息为主要规制对象。法律适用需要明确个人信息的概念与范围,而身份识别标准被各国隐私法和个人信息法普遍采纳。但是,随着技术进步以及社会变迁,身份识别标准已不能满足司法实践需要。特别是一些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的侵扰行为,即便不涉及身份识别,也应当受到隐私法或者个人信息法的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隐私法 个人信息法 身份认证 信息隐私权 安宁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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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安宁权:一种特殊的隐私权 被引量: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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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明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46-55,共10页
生活安宁权是20世纪初产生并得到发展的概念。该项权利不仅是一种私权,而且是一种人格权,有必要在人格权法中加以规定。该项权利不宜作为一般人格权,也不宜作为与隐私权相分离的单独人格权,而应将其视为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个人安... 生活安宁权是20世纪初产生并得到发展的概念。该项权利不仅是一种私权,而且是一种人格权,有必要在人格权法中加以规定。该项权利不宜作为一般人格权,也不宜作为与隐私权相分离的单独人格权,而应将其视为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个人安宁利益又与其他隐私利益存在区别,其客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可以将其作为特殊的隐私权。我国民法典应当在人格权编的隐私权部分明确规定生活安宁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活安宁权 民法典人格权编 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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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职业伦理四大争议问题评析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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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展江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49-54,共6页
本文基于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分殊,重点探究当代新闻伦理四个基本问题。本文认为,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许多社会基本问题充满了伦理争议,对于深刻影响社会的新闻传播职业来说,情况尤其是如此。如果说人们对于虚构造假、漠视生命等新闻职业... 本文基于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分殊,重点探究当代新闻伦理四个基本问题。本文认为,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许多社会基本问题充满了伦理争议,对于深刻影响社会的新闻传播职业来说,情况尤其是如此。如果说人们对于虚构造假、漠视生命等新闻职业道德问题通常可以明辨是非的话,那么新闻传播职业伦理问题则复杂得多,而且即便经过"百家争鸣"式的讨论,也难以求得一致意见。但是,我们通过这种以反思批判为特征的讨论,至少可以建立这样的共识:伦理思考和争论是一种极好的思维和表达训练,它对新闻从业者个人人格的完善、职业伦理以及公共伦理的养成和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闻职业伦理和道德的分殊 救死扶伤与新闻本职 知情权与隐私权 媒体自由与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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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临床试验的伦理问题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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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晓敏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2年第4期405-407,共3页
随机临床试验所遵循的严格的科学方法与受试者人体机理的特殊性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可能会对受试者的生命健康权、隐私权、知情同意权、自主权产生伦理伤害。随机临床试验的均势原则无法真正避免这些伤害或风险的发生,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 随机临床试验所遵循的严格的科学方法与受试者人体机理的特殊性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可能会对受试者的生命健康权、隐私权、知情同意权、自主权产生伦理伤害。随机临床试验的均势原则无法真正避免这些伤害或风险的发生,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科技与福利的不对等性,有可能加剧这种对受试者伤害的风险可能性。如何在保证科学性的同时遵循伦理道德规范、保证受试者的权益,是我国当前迅猛发展的医药市场和国家药监等相关部门需要慎重思考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随机临床试验 伦理问题 科研伦理 生命健康权 知情同意 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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