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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抢劫罪、抢夺罪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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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粤兴
贾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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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云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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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11-18,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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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准抢劫罪的结构实际是一个预备性质的违法行为和抢夺行为的结合 ,而以抢劫罪的实质判断 ,其行为结构应当是具有威胁性的行为和抢夺行为的结合 ,以相当性原则衡量 ,“携带凶器”盗窃、诈骗的行为也应当以抢劫罪论处 ,但以立法价值衡量 ,准抢劫罪的规定没有必要 ;认为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行为应当构成犯罪的观点 ,既不符合无罪推定原则 ,又不恰当地束缚了侦查权、检察权的行使 ,同时剥夺了被害人或第三人的绝对防卫权 ,与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也不相符 ;随附暴力强度较大的抢夺行为不应一律以抢夺罪论处。抢夺罪其行为表现不应以“乘人不备”和“公然”夺取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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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准抢劫罪
转化型抢劫罪
暴力
随附暴力行为
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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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quasi-robbery crime,transform robbery crime,violence,violence action,snatch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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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5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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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准强奸罪的定性研究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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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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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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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9-36,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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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可以区分为以暴力或者胁迫为手段的普通强奸罪和其他手段的准强奸罪。准强奸罪的手段具有特殊性,它是暴力或者胁迫等强制手段以外的其他手段。其他手段的特征是与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具有相当性。采用强制手段的普通强奸罪的本质特征是违背妇女意志,同样,准强奸罪的其他手段也应当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质。根据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我国刑法中其他手段构成的准强奸罪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麻醉型准强奸罪;第二种是欺骗型准强奸罪;第三种是趁机型准强奸罪。这三种准强奸罪在强奸手段的认定上各有不同特点,应当以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为基准,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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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准强奸罪
麻醉型准强奸罪
欺骗型准强奸罪
趁机型准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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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crime of quasi-rape
the crime of quasi-rape by Means of Narcotic
the crime of quasi-rape by Means of Deception
the crime of quasi-rape by Means of Taking Opport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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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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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止犯的类型新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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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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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同济大学 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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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6期101-10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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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中止犯划分为预备中止、着手中止、实行中止与既遂后的中止,消极中止与积极中止,一般中止犯与准中止犯,不可罚的中止与可罚的中止,造成损害的中止与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等多种类型。对中止犯的类型作出新的划分,有助于司法实践正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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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止犯
准中止犯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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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iscontinuation of a crimes quasi-discontinuation of a crimes typ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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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1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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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未遂犯中的特例:不能未遂与中止未遂竞合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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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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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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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83-18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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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不能未遂是行为人想通过本来不包含完成犯罪的危险行为以实现犯罪的情形。中止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根据"自己的意思"而中止的场合。不能未遂与中止未遂都属于广义的未遂犯范畴,在时间、结果等方面存在着竞合的可能性,二者的竞合是学术界争论已久的问题。从应然层面看,应该将其定性为中止犯,但是从实然层面分析,准中止犯符合中国的法治环境,与中国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理论一致,在世界范围的准中止犯立法化的趋势下,引入准中止犯的概念是必要且可行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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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能未遂与中止未遂竞合
中止犯的法的性质
准中止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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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currence between incapable crime and discontinuation crime
nature of discontinuation crime
quasi -discontinuation of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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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4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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