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违约获益赔偿的理论厘清与适用路径
1
作者 高郦梅 《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79-87,共9页
从规范目的考察,《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2条规定的违约获益赔偿是损害赔偿框架下的一种补充性计算方法,而非不当得利返还,亦不属于独立的获利剥夺请求权。在适用情形上,基于违约获益赔偿的实践性和违约责任体系的平衡性,违约获益... 从规范目的考察,《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2条规定的违约获益赔偿是损害赔偿框架下的一种补充性计算方法,而非不当得利返还,亦不属于独立的获利剥夺请求权。在适用情形上,基于违约获益赔偿的实践性和违约责任体系的平衡性,违约获益赔偿主要适用于守约方似无损失或损失难以计算的情况。在适用条件上,只有在守约方可得利益损失无法确定、违约方获益与违约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违约方具有过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违约获益赔偿方能成立。违约获益赔偿的具体数额受违约方过错程度、违约情节、违约方对获益的贡献等因素共同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获益 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 可得利益损失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民法典》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 被引量:41
2
作者 薛军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91-100,共10页
《民法典》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上作出了重要发展,认可在违约责任的框架之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认可对具有人身意义的物品的损害,如果是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事实上确认刑事责任的承担与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 《民法典》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上作出了重要发展,认可在违约责任的框架之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认可对具有人身意义的物品的损害,如果是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事实上确认刑事责任的承担与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承担互不影响。通过《民法典》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上的发展,可以发现《民法典》在制度革新,法渊源整合以及解释论框架建构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精神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具有人身意义的物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建设工程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分析 被引量:3
3
作者 秦旋 王付海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CSCD 2003年第5期113-117,共5页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形成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加以调整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其中违约责任条款是建设工程合同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条款。违约责任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有效合同义务按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对合同当事人双...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形成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加以调整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其中违约责任条款是建设工程合同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条款。违约责任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有效合同义务按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对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都十分重大,因此合同对此应给予明确。本文主要论述了承担违约责任的三种方式———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的概念与特点,重点分析了三种方式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最后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分析阐述了建筑工程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的具体特征和应用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设工程 工程合同 定金 违约金 损害赔偿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快递服务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理论剖析与审视 被引量:11
4
作者 郑佳宁 《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69-78,共10页
快递服务合同作为一种不同于邮寄服务合同的新型合同,理应受《合同法》等民事立法的调整。寄件人和收件人对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不履约行为,享有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但是收件人作为利益第三人,只有在寄件人不行使或怠于行使请求权时,方... 快递服务合同作为一种不同于邮寄服务合同的新型合同,理应受《合同法》等民事立法的调整。寄件人和收件人对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不履约行为,享有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但是收件人作为利益第三人,只有在寄件人不行使或怠于行使请求权时,方可独立行使请求权。当出现不可抗力、寄递物品的自然性质、寄件人和收件人的过错或其他免责事由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在快递服务合同中,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履行债务之外,违约损害赔偿应遵循限额赔偿,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保价制度来排除其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快递服务合同 违约损害赔偿 免责事由 限额赔偿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被引量:6
5
作者 郑永宽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1期63-71,共9页
违约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并非天然存在不可逾越之鸿沟。合同法具有保护功能,对于属于固有利益损害的精神损害片面地拒绝违约责任救济,缺乏有效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996条应解释为认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亦可另行通过侵权之诉主... 违约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并非天然存在不可逾越之鸿沟。合同法具有保护功能,对于属于固有利益损害的精神损害片面地拒绝违约责任救济,缺乏有效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996条应解释为认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亦可另行通过侵权之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只是在违约之诉中一并主张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可能一次全部实现损害救济,避免讼累及程序上的繁难,且主张违约责任,过错构成要件相对宽松,并可分享合同自由所可能蕴含的各种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竞合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旅游合同纠纷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基于实证主义的阐释 被引量:5
6
作者 谢登科 《旅游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119-126,共8页
旅游合同的非物质性和人身关联性,决定了确立旅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为实现个别化正义,不乏在旅游纠纷中予以创造性突破而承认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判例。这些案件的裁判结果虽符合旅游合同目的和公平正义原则,... 旅游合同的非物质性和人身关联性,决定了确立旅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为实现个别化正义,不乏在旅游纠纷中予以创造性突破而承认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判例。这些案件的裁判结果虽符合旅游合同目的和公平正义原则,但却存在实质合理性与形式非法性的困境。需克服现有理论障碍,通过现有法律扩大解释承认旅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明确其法律要件,依据可预见性规则和最低限度规则限定其适用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旅游合同 精神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 实证主义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法经济学视野下的违约损害赔偿计算规则 被引量:2
7
作者 刘廷华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2年第1期54-60,共7页
通过法经济学分析,证明了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期望利益赔偿和市场损失赔偿对于实现当事人的缔约目的而言具有不同的效果,提出了市场损失赔偿作为期望利益赔偿替代选择的原因和条件,同时给出了两种方法在不同情况下的具体计算公式。最后,... 通过法经济学分析,证明了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期望利益赔偿和市场损失赔偿对于实现当事人的缔约目的而言具有不同的效果,提出了市场损失赔偿作为期望利益赔偿替代选择的原因和条件,同时给出了两种方法在不同情况下的具体计算公式。最后,指出赔偿沉没成本和赔偿减少的价值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应用的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经济学 违约损害赔偿 期望利益赔偿 市场损失赔偿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我国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2
8
作者 李慧 《商业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181-186,共6页
违约责任中精神损害客观存在,责任竞合制度亦不能周全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能以合情合理的制度设计实现对当事人基于违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全面救济。就目前而言,作为权宜之计,可先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对现有法律进行扩张解... 违约责任中精神损害客观存在,责任竞合制度亦不能周全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能以合情合理的制度设计实现对当事人基于违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全面救济。就目前而言,作为权宜之计,可先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对现有法律进行扩张解释以解决法律依据问题,然后再借鉴英美法合同类型化的做法限定适用范围,并在司法操作中以赔偿标准的考量因素加以补充或参照适用。最终,我国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将实现在《中国民法典》(合同编总则)中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允许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精神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制度构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体育赛事违约责任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研究——从“假球”、“黑哨”看球迷的权利保护 被引量:4
9
作者 朱建红 《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89-91,共3页
以我国足球职业联赛中出现的"假球"、"黑哨"事件为切入点,从赛事组织者与持票观看赛事表演的球迷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出发,讨论现场观众的权利保护问题。按照以下逻辑顺序展开:体育赛事观看服务合同概述,体育赛事观... 以我国足球职业联赛中出现的"假球"、"黑哨"事件为切入点,从赛事组织者与持票观看赛事表演的球迷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出发,讨论现场观众的权利保护问题。按照以下逻辑顺序展开:体育赛事观看服务合同概述,体育赛事观看服务合同的本质要求与合同根本违约,现场观众基于合同违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分析、法制保障分析以及严格限制适用条件,建议在这种订立合同以精神享受为目的,确认参赛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即确认存在"假球"或"黑哨",现场观众情绪极为波动的特殊情况下,应当给予现场观众以精神损害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比赛真实性 精神享受 合同违约 精神损害赔偿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违约非财产性损害赔偿的正当化证成 被引量:3
10
作者 周悦丽 《政法论丛》 2007年第5期27-31,共5页
某一行为或规则正当与否,有赖该行为或规则与法律正义的统一性关系证成。因违约而致的非财产性损害可能而且应该在合同领域实现救济,因为这种救济:一不违背违约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二不违背合同正义价值的当然追求。
关键词 违约 非财产性损害赔偿 合同正义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我国《合同法》应将损害赔偿规定为违约救济的首要方式 被引量:1
11
作者 郑若山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2年第3期80-82,共3页
对于违约案件 ,法院在选择对受害人的救济方式时 ,应首先考虑损害赔偿 ,还是实际履行 ?西方国家多优先适用损害赔偿 ,因为市场主体的交易目的是赢利 ,而损害赔偿能以最快速度填补受害方的利益 ,且无需违约方配合 ,便于法院执行。但我国... 对于违约案件 ,法院在选择对受害人的救济方式时 ,应首先考虑损害赔偿 ,还是实际履行 ?西方国家多优先适用损害赔偿 ,因为市场主体的交易目的是赢利 ,而损害赔偿能以最快速度填补受害方的利益 ,且无需违约方配合 ,便于法院执行。但我国现行《合同法》却置实际履行于首位 ,损害赔偿于末位 ,这不符合事理、法理和国际惯例 ,应予修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法》 违约救济 损害赔偿 实际履行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违约与精神损害赔偿
12
作者 罗光飞 陈伟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1期68-71,96,共5页
对违约责任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国内外法学理论界与司法界尚有争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对人格精神利益的保护,为因违约而造成守约人人格精神利益提供司法救济已成为一种客观趋势。文章在考察国外有关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立... 对违约责任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国内外法学理论界与司法界尚有争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对人格精神利益的保护,为因违约而造成守约人人格精神利益提供司法救济已成为一种客观趋势。文章在考察国外有关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后认为,违约责任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并就如何构建我国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提出了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责任 精神损害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我国应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我国责任竞合下精神损害救济方式的反思 被引量:2
13
作者 雷桂森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100-104,共5页
对侵权与违约竞合下的精神损害,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只有通过侵权之诉进行救济,但同时不能获得对履行利益损害的赔偿。只有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责任竞合中的损害才能进行全面救济。附随义务在现代合同关系中的出现是确立该制度的... 对侵权与违约竞合下的精神损害,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只有通过侵权之诉进行救济,但同时不能获得对履行利益损害的赔偿。只有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责任竞合中的损害才能进行全面救济。附随义务在现代合同关系中的出现是确立该制度的法理基础,它使违约责任的救济范围向侵权责任靠拢。在比较的基础上,就确立中国的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提出了四点构想,认为《合同法》第112条是该制度确立的法律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附随义务 精神损害 违约赔偿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正当性分析
14
作者 黄雅兰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62-64,共3页
随着契约关系的发达以及人们对精神利益的追求,含有精神利益的合同数量剧增,合同若履行瑕疵,非违约方将遭受精神损害。现有立法未明确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裁判为平衡契约双方关系可能突破立法进行创造性判决,学界也因此展开争论。不... 随着契约关系的发达以及人们对精神利益的追求,含有精神利益的合同数量剧增,合同若履行瑕疵,非违约方将遭受精神损害。现有立法未明确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裁判为平衡契约双方关系可能突破立法进行创造性判决,学界也因此展开争论。不可否认,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的理论难以解决现实问题,也难以全面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违约精神损害赔偿能够弥补责任竞合理论的缺陷。合同法保护利益范围以及可获赔的精神损害范围的扩大、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符合完全赔偿原则,以及可预见性规则适用于违约精神损害都成为支持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合理性根据。因此,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具有正当性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责任 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