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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治理的分类分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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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勇 程雯暄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37-47,共11页
对于轻罪的界定,应当兼顾立法与司法、形式与实质标准,以法定刑档次为基础,结合罪行轻重的变量要素,通过处断刑动态判断是否为实质的轻罪。基于类型化思维,在横向分类方面,可根据法定刑将轻罪划分为一般轻罪、轻微罪、微罪三类,并依据... 对于轻罪的界定,应当兼顾立法与司法、形式与实质标准,以法定刑档次为基础,结合罪行轻重的变量要素,通过处断刑动态判断是否为实质的轻罪。基于类型化思维,在横向分类方面,可根据法定刑将轻罪划分为一般轻罪、轻微罪、微罪三类,并依据法益性质、既遂形态及危害程度等变量要素,构建动态、开放的轻罪类型体系;同时,需要考虑不同的刑罚种类对轻罪分类的影响,将管制刑、附加刑通过比例折算纳入罪量评估考量当中。在纵向分级方面,可参考数据分级逻辑,通过分级对象确定、分级要素识别、轻罪影响分析等方法步骤,建立罪质罪量大小与刑罚轻重之间的对应关系,形成三级刑量档次,差异化地配置刑罚与非刑罚措施。在轻罪的定罪免刑、附随后果、记录封存制度的司法适用过程中,构建梯度化、层次化的分类分级机制,以实现轻罪的精细化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罪治理 分类分级 罪刑等级 罪质罪量 定罪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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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减排政策组合使用效能差异及提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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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霞 何刚 +1 位作者 张世玉 蒋怀印 《中国环境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699-1712,共14页
采用演化博弈理论,根据碳交易碳税是否参与,设计四种碳减排政策工具使用情景.基于稳定性分析,阐释碳减排政策组合使用对企业碳减排的影响机理和作用机制,通过敏感性分析厘清博弈系统主要敏感性因素及影响方向.以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案例... 采用演化博弈理论,根据碳交易碳税是否参与,设计四种碳减排政策工具使用情景.基于稳定性分析,阐释碳减排政策组合使用对企业碳减排的影响机理和作用机制,通过敏感性分析厘清博弈系统主要敏感性因素及影响方向.以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案例为实证对象,仿真碳交易和混合碳政策使用情景博弈主体演化轨迹,识别关键因素对系统的影响程度,并提出动态递增税率和动态奖惩策略优化混合碳政策使用情景策略.研究发现:相较无碳交易无碳税、有碳交易无碳税、无碳交易有碳税情景,混合碳政策使用情景碳减排效能最佳;当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仍有待于加强,政企双方未达到(监管,碳减排)最优状态,成本和惩罚因素对博弈系统影响明显,补贴因素作用方向不确定;混合碳政策情景融入动态递增税率和动态奖惩策略,系统呈螺旋式上升,获得(监管,碳减排)稳定均衡点,其中动态补贴-动态惩罚为最佳奖惩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减排 政策组合 演化博弈 效能差异 动态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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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从业禁止又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刑法评价
3
作者 姚建龙 陈捷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60-71,共12页
行为人违反从业禁止实施违法犯罪的,存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定罪争议。原因在于,理论与实践中对违反从业禁止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情节严重”缺乏统一认定标准,以及对刑法中的罪数问题判断规则存在争议。应明确... 行为人违反从业禁止实施违法犯罪的,存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的定罪争议。原因在于,理论与实践中对违反从业禁止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情节严重”缺乏统一认定标准,以及对刑法中的罪数问题判断规则存在争议。应明确,前述“情节严重”应结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目的、构成要件来理解。该罪中的“情节严重”表征的是行为的违法性程度,违背从业禁止的行为使得法院判决目的无法实现,且与前罪之间存在关联性时,应肯定为“情节严重”;对罪数问题的判断要以“充分但不重复评价原则”为依据,评价对象是行为的不法与罪责内涵,当一行为具备多重不法与罪责内涵时,成立一罪还是数罪的标准是不法与罪责内涵是否存在重复。若不重复则成立数罪,反之则成立一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从业禁止 情节严重 重复评价 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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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结果加重犯适用的限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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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洪兵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5年第8期133-145,共13页
结果加重犯因为法定刑过重而成为各国刑法中结果责任的残余,又是我国刑法中死刑适用最多的犯罪类型,所以应严格限制结果加重犯的罪名范围与适用。不能认为仅有危险故意即使对死伤结果持过失的也能成立放火罪的结果加重犯。加重结果必须... 结果加重犯因为法定刑过重而成为各国刑法中结果责任的残余,又是我国刑法中死刑适用最多的犯罪类型,所以应严格限制结果加重犯的罪名范围与适用。不能认为仅有危险故意即使对死伤结果持过失的也能成立放火罪的结果加重犯。加重结果必须是基本行为本身所蕴含的发生加重结果的特别危险的现实化。加重结果的被害人必须限定为基本犯的被害人。加重结果必须是基本犯结果以外的性质不同的更重的结果。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承认对被害人自杀结果的缓和的结果归属。加重犯的量刑应以不超过故意的基本犯与加重结果的故意或过失犯的法定刑之和为原则。抢夺数额较大同时致人重伤的,至多判处6年有期徒刑。抢劫过失致人重伤的,至多判处13年有期徒刑。不能认为加重罪状中的任何情形都可以适用加重刑中的任何刑罚。抢劫罪的加重犯中只有抢劫杀人的才能判处死刑。只有故意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能认为配有死刑的加重犯就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故意伤害致死的至多判处死缓和死缓限制减刑,不得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结果加重犯 结果归属 死刑控制 罪刑相适应 故意伤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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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数据跨境流动安全风险的全链条规制方案建构 被引量:3
5
作者 唐岚敕 袁中华 《征信》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28-36,共9页
以“数据生命周期理论”为指导,分析信用数据跨境流动各阶段可能产生的过度采集侵犯主体权益、不当存储造成数据泄露、偏差处理生成错误结论、任意传输危害综合安全等四大类型安全风险。按照“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基本思路,充分利用刑法... 以“数据生命周期理论”为指导,分析信用数据跨境流动各阶段可能产生的过度采集侵犯主体权益、不当存储造成数据泄露、偏差处理生成错误结论、任意传输危害综合安全等四大类型安全风险。按照“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基本思路,充分利用刑法既有罪名,全方位建构信用数据跨境流动全阶段安全风险刑事规制方案,实现从消极惩罪到积极治理的转向。在技管结合理念的指导下,从制定信用数据特别分级指南、促进征信技术手段自我优化、建立征信行业自我反向评价机制三个方面,进一步提出未来我国信用数据跨境流动安全风险的综合治理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数据 跨境流动 安全风险 全链条规制 “治罪与治理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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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时代行政犯诉源治理的实现路径
6
作者 孙树光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98-108,共11页
严而不厉的刑法现代化趋势,势必要求行政犯的诉源治理只能是法律规范框架下减少刑事诉讼程序启动的减负式治理。轻罪时代的行政犯诉源治理,罚当其责是诉源治理的核心目的,部门联动是轻罪治理的实践需求,规范模式则是治理实践的根本遵循... 严而不厉的刑法现代化趋势,势必要求行政犯的诉源治理只能是法律规范框架下减少刑事诉讼程序启动的减负式治理。轻罪时代的行政犯诉源治理,罚当其责是诉源治理的核心目的,部门联动是轻罪治理的实践需求,规范模式则是治理实践的根本遵循。通过立案标准、司法解释和两法衔接规范等解构的中国式三类六种行政犯入罪模式,已然在规范体系制定之初就预设了缓冲式的治理逻辑,为轻罪时代行政犯诉源治理的路径转变提供了指引。沿着该治理逻辑的指引方向,聚焦入罪出刑型的行政犯轻罪类型,规范入罪判断时罪质阙如和罪量稀薄的判断思路,细化出刑处理时非刑罚处置措施的配置规则,最终推动二元协作治理模式向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的诉源治理路径转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罪治理 行政犯模式 入罪出刑 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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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缓刑适用的实践检视与规则建构——以刑法第七十二条司法适用为中心展开
7
作者 朱珊珊 刘杨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35-144,共10页
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被告人适用缓刑已成为司法裁判的量刑取向,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缓刑的大量适用提供了制度空间。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缓刑不当适用的问题,表现为差别化适用和不合理适用两种情形。产生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司法... 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被告人适用缓刑已成为司法裁判的量刑取向,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缓刑的大量适用提供了制度空间。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缓刑不当适用的问题,表现为差别化适用和不合理适用两种情形。产生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机关对刑法上缓刑适用构成要件理解过于宽松,不仅自由裁量缺乏一致性司法标准,而且以宣告刑作为缓刑适用的依据,显然不符合刑法上缓刑适用的限制性规则。为了规范缓刑适用,应当从刑法的基本原理出发,通过技术层面建构缓刑适用要件评价表、规范层面建构以责任刑为中心的缓刑适用规则来有效消解缓刑司法适用的实践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缓刑适用 宣告刑 责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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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的平衡原则及其实施程序思考
8
作者 周振杰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31-39,共9页
从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出发,未成年人保护的最终目的应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其良好品行。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中的一些问题,例如,过于强调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性、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重保护、轻矫治”以及对未成年被害人... 从最有利于儿童的原则出发,未成年人保护的最终目的应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其良好品行。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中的一些问题,例如,过于强调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性、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重保护、轻矫治”以及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不足,不但无利于反而有害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的“未成年人”应既包括未成年犯罪人,也包括未成年被害人。“预防”既包括再犯预防,也包括初犯预防;既包括特殊预防,也包括一般预防。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应平衡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保护与惩治、对未成年犯罪人与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家庭之内与家庭之外的责任。实现这一原则的路径,是基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的要求,以民政部门、专门学校、未成年人司法专门机构、社区矫正组织为基础,在全国范围内成立统一处理、具体甄别、层层分流、分别负责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系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犯罪预防 刑罚目的 平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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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罚与实刑之间:清代官员犯罪捐赎制度的历史考察
9
作者 赵崧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195-204,238,239,共12页
在清代司法体系中,捐赎作为赎刑的一种形式,逐步取代传统的纳赎,成为官员犯罪赎刑的主要途径。嘉庆六年(1801)后,徒刑以上的案件被排除在纳赎适用范围之外,标志着官员犯罪实刑化趋势的制度性转向。与此同时,捐赎制度不断扩展,效力赎罪... 在清代司法体系中,捐赎作为赎刑的一种形式,逐步取代传统的纳赎,成为官员犯罪赎刑的主要途径。嘉庆六年(1801)后,徒刑以上的案件被排除在纳赎适用范围之外,标志着官员犯罪实刑化趋势的制度性转向。与此同时,捐赎制度不断扩展,效力赎罪与军台效力亦被纳入,前者指通过服役减免刑罚,后者则演化为具有惩罚性质的强制服役,逐步替代徒刑与流刑的适用。在实践中,捐赎制度不仅为官员在财罚与实刑之间提供了有限的选择空间,也为国家财政提供了可观收入,彰显了清代刑罚体系中财产性处罚的重要地位及其与实刑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通过对准据规范与司法实践的系统分析,可见捐赎制度的适用受到制度规定与皇权裁量的双重约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捐赎 官员犯罪 实刑 效力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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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打击非法捕捞典型案例
10
作者 李文军 尹峥花 戴策银 《黑龙江水产》 2025年第5期650-652,共3页
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背景下,安徽省南陵县侦办了潘某某使用禁用的工具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案。案件的办理过程,实现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既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实事求是地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又体现了行政机关... 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背景下,安徽省南陵县侦办了潘某某使用禁用的工具在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案。案件的办理过程,实现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既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实事求是地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又体现了行政机关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的行政处罚基本原则。该案例为长江生态保护提供了行刑协作的典型范例,彰显法律威慑与教育引导并重的治理效能,对长江“十年禁渔”执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江十年禁渔 非法捕捞 行刑衔接 处罚与教育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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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极惩罪到积极治理: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的反思与完善 被引量:20
11
作者 黎宏 袁方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74-83,共10页
当今中国社会的犯罪现象正在经历从重罪到轻罪的重大变化,我国轻罪治理体系也应与时俱进地进行完善。这要求我们取轻罪之长,避轻罪之短。首先,要明确轻罪的定义,可以法定刑3年有期徒刑为上限、以处带有保安处分性质的限制或剥夺人身自... 当今中国社会的犯罪现象正在经历从重罪到轻罪的重大变化,我国轻罪治理体系也应与时俱进地进行完善。这要求我们取轻罪之长,避轻罪之短。首先,要明确轻罪的定义,可以法定刑3年有期徒刑为上限、以处带有保安处分性质的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措施为下限,这一轻罪概念既契合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的现实,也是面向未来轻罪立法的一种前瞻性考虑。然后,对轻罪扩张现象进行反思,厘清轻罪扩张带来的正面功能和负面效应,指明其具有回应民意、完善立法、规范行为的优势,也揭示其简化司法、异化刑罚、附随后果过剩的缺陷。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轻罪治理体系进行完善,在实体层面依据《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和第37条的定罪免刑规定,建立多元的轻罪处遇模式;在程序法层面贯彻“三分原则”;在附随后果上严格限制适用主体、对象和内容;在前科消灭上逐步建立犯罪记录封存、注销和复权制度。这样多措并举,推动我国轻罪治理体系从消极惩罪向积极治理的现代化转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罪治理 风险社会 刑法处遇 犯罪附随后果 前科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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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相适应是刑法分则解释的铁则 被引量:6
12
作者 陈洪兵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27-138,共12页
“以刑制罪”论者主张为了所谓量刑公正而可以任意变换罪名,无视犯罪构成原理和罪刑法定原则,因而不可取。罪刑相适应作为刑法分则解释的铁则,应贯彻到刑法分则解释适用的每一个具体解释结论和处理结果当中。为实现罪刑相适应,根本无需... “以刑制罪”论者主张为了所谓量刑公正而可以任意变换罪名,无视犯罪构成原理和罪刑法定原则,因而不可取。罪刑相适应作为刑法分则解释的铁则,应贯彻到刑法分则解释适用的每一个具体解释结论和处理结果当中。为实现罪刑相适应,根本无需严格区分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选择罪名和概括罪名也能并罚。为开山采石以确保安全的方式运输、储存爆炸物的,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危险驾驶、妨害安全驾驶、危险作业造成伤亡结果的,只能成立交通肇事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责任事故犯罪,而不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并不都是实行行为,应准确区分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刑相适应 以刑制罪 竞合 加重犯 实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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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再完善:以轻微犯罪治理为场域 被引量:12
13
作者 孙道萃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22-130,共9页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轻微犯罪时代。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治理轻微犯罪是重要的刑事司法途径。然而,轻微犯罪治理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间仍存在一定的不适性,特别是实体与程序的衔接不畅、治理需求与制度供给的不一致等。因此,应当强化轻...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轻微犯罪时代。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治理轻微犯罪是重要的刑事司法途径。然而,轻微犯罪治理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间仍存在一定的不适性,特别是实体与程序的衔接不畅、治理需求与制度供给的不一致等。因此,应当强化轻微犯罪治理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间的契合度与协同性,以轻微犯罪治理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按照刑事一体化的理念,不断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其相关的实施机制。当前,刑法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间的制度性“沟壑”亟待填补。为此,既需要调试现行刑法理论的互斥部分,也要重新审视刑法总则相关规定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而及时启动必要的实体性立法修正程序。《刑事诉讼法》修改在即,整合性的程序回应也势在必行,独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程序、更加健全的量刑协商机制等均是轻罪治理的主要关切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微犯罪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实体与程序 供需协同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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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的罪刑条款设置 被引量:18
14
作者 张明楷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28-39,共12页
“《刑法典》是环境刑法更好的归属”的观点,只是一种主观判断,不一定符合事实;我国清末以来的刑法典都预设了多元刑事立法模式,单一刑法典模式不是由刑法典自身形成的,而是由于其他法律不设置罪刑条款形成的,生态环境法典应当直接设置... “《刑法典》是环境刑法更好的归属”的观点,只是一种主观判断,不一定符合事实;我国清末以来的刑法典都预设了多元刑事立法模式,单一刑法典模式不是由刑法典自身形成的,而是由于其他法律不设置罪刑条款形成的,生态环境法典应当直接设置环境犯罪的罪刑条款;罪刑条款应当与行为规则、行政处罚条款密切接近,故应采取分散型设置方式;行政刑法的特点是通过补强行为规则,确保行为规则的有效性,故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罪刑条款通常采取行政犯的表述方式,但部分条款也可以采取刑法犯的表述方式;罪刑条款应以行政处罚条款为基础,通过增加不法要素与责任要素的方式,使环境犯罪具备应受刑罚处罚性;处理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关系时,重在防止以刑罚处罚替代行政处罚;应当将行为人积极履行《民法典》规定的“修复生态环境责任”,规定为环境犯罪的减免处罚事由;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罪刑条款设置应注重必要性、明确性、合理性、协调性,不必顾虑与现行刑法典中环境犯罪条款的重复与交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附属刑法 罪刑条款 多元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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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刑罚配置的立法变迁与建构展望 被引量:1
15
作者 马松建 赵吉平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71-77,共7页
制定法预示着法律的发展趋势,《刑法修正案(十二)》体现了行贿罪立法现代化的发展方向。我们可以从行贿罪的立法变迁中提炼出一些规律性表征,为行贿罪刑罚配置提供立法思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行贿罪刑罚配置的灵魂,行贿罪刑罚配置应... 制定法预示着法律的发展趋势,《刑法修正案(十二)》体现了行贿罪立法现代化的发展方向。我们可以从行贿罪的立法变迁中提炼出一些规律性表征,为行贿罪刑罚配置提供立法思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行贿罪刑罚配置的灵魂,行贿罪刑罚配置应当考量与其具有对向关系的受贿罪,行贿罪修订需要对刑法结构进行反思和重塑。行贿罪刑罚配置问题被社会广为关注,但如何配置行贿罪的刑罚却见仁见智。对此应当从刑事政策出发,合理设计行贿罪刑罚配置,以期符合“受贿行贿一起查”的价值蕴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罪 立法变迁 立法思路 刑罚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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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防治中的轻罪扩张及其限度 被引量:5
16
作者 郭旨龙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60-68,共9页
网络犯罪的防治目标导致刑法不断扩张。当前最为典型的问题是如何理性认识并调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防治功能及其限度。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起诉人数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应当认为本罪的出台和适用基本符合刑事正义,但需要... 网络犯罪的防治目标导致刑法不断扩张。当前最为典型的问题是如何理性认识并调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防治功能及其限度。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起诉人数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应当认为本罪的出台和适用基本符合刑事正义,但需要做出一定的调适。其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基本符合罪刑法定原则,被帮助的行为类型属于刑法上规定的行为类型即可,这平衡了应对网络社会风险和满足公民可预见性的需求,是在网络空间中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最新趋势。其二,根据罪刑相当理念,从一重罪论处不应当仅仅看重可能判处的刑罚,还应当考虑罪名标签是否适当、全面评价了帮助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在帮助多种犯罪行为类型时,认定为本罪更加适当、全面,但可能需要法定刑幅度的增设与匹配。其三,在程序正义上,客观罪量和主观“明知”可以通过严格的程序得以确认,但在打击“两卡”犯罪导致案件“井喷”的态势下,需要调适“两卡”犯罪线下帮助行为的入罪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罪刑法定 罪刑相当 正当程序 “两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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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困境、成因与破解 被引量:4
17
作者 楼伯坤 李想 《法治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43-56,共14页
跨境网络犯罪是互联网结构要素跨越国境或边境的犯罪形式,使得犯罪的主体、行为、对象和结果等涉罪要素的载体处于不同的空间场,为确定刑事管辖权带来了复杂的现实境况,引起多国或多地区的管辖权冲突以及管辖权冲突规则难以协调等问题... 跨境网络犯罪是互联网结构要素跨越国境或边境的犯罪形式,使得犯罪的主体、行为、对象和结果等涉罪要素的载体处于不同的空间场,为确定刑事管辖权带来了复杂的现实境况,引起多国或多地区的管辖权冲突以及管辖权冲突规则难以协调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各国各地区对保护管辖原则的理解僵化、刑事管辖权立法规范适用性不强、司法协作机制不完善所致。为此,中国应当重新解读并践行“双方可罚原则”,在鼓励“进取型管辖”的同时注重保障人权,积极推行适用“行为-结果联系原则”来确定刑事管辖权,以防止出现立法保守下的司法被动局面或者为宣示司法主权的立法过度扩张态势。鉴于此,我国应当尽快与刑事管辖权冲突比较突出的国家和地区缔结以惩治跨境网络犯罪为核心的国际条约、多边协定和司法协助规定,并在国内法中同步转化,以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和我国“十四五”规划中对网络安全治理目标的实现服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管辖权 跨境网络犯罪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双方可罚原则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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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包括过失”——层级罪过说之提倡 被引量:2
18
作者 苏永生 史山庚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9-31,共13页
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关于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主要有故意说、混合罪过说和择一罪过说。各种学说从不同角度对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作出了较为合理的解释,但均存在不足。不论从刑法相关条文的客观含义还是污染环境罪的处罚必要性来看,均... 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关于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主要有故意说、混合罪过说和择一罪过说。各种学说从不同角度对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作出了较为合理的解释,但均存在不足。不论从刑法相关条文的客观含义还是污染环境罪的处罚必要性来看,均应当将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解释为“包括过失”,而且过失与故意之间系层级关系,即故意是建立在过失基础之上的、更高层级的罪过形式。此种解释结论所引出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根据罪过形式的不同实现刑罚个别化,进而贯彻罪刑相适应和责任主义原则。为此,应当提倡根据故意从重处罚,即将故意的功能拓展到量刑领域。此解释结论可以运用于指导所有罪过形式“包括过失”之具体犯罪的量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污染环境罪 罪过形式 “包括过失” 根据故意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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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合规的准入标准与激励规则
19
作者 熊亚文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54-70,共17页
当前,我国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刑事合规激励对象泛化、不平等,罪刑失衡及自然人重罪合规不诉等有违刑事法治基本原理和规则的现象。该现象反映出了刑事合规的准入标准过宽与激励规则不明等问题。刑事合规准入应当限缩... 当前,我国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刑事合规激励对象泛化、不平等,罪刑失衡及自然人重罪合规不诉等有违刑事法治基本原理和规则的现象。该现象反映出了刑事合规的准入标准过宽与激励规则不明等问题。刑事合规准入应当限缩涉企犯罪案件范围,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形式与实质要件相结合的审查标准。其中,形式要件包括准入条件与负面清单,实质要件包括以悔罪表现为核心的预防必要性考量与以社会贡献或发展前景为核心的社会公益考量。除涉企责任事故类过失犯罪外,不能对被害企业或者仅因普通员工实施了涉企犯罪就对未涉罪企业启动合规监管。为保障刑事合规连带激励的合法性、公平性与正当性,有必要对其适用设置必要性、罪责较轻及罪刑均衡等限制条件,且没有理由将非领导职务的直接责任人员排除在激励对象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合规 合规激励 合规准入 合规不起诉 罪刑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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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对行贿犯罪治理的制度供给 被引量:3
20
作者 朱贺 郭晓琳 《征信》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35-41,共7页
在“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大背景下,行贿人受到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后,社会层面也应对行贿人进行制裁,利用失信惩戒重点规制行贿人,斩断行贿人的资金链,遏制腐败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以限制或者剥夺行贿人的市场参与资格等方式,提高遏制腐... 在“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大背景下,行贿人受到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后,社会层面也应对行贿人进行制裁,利用失信惩戒重点规制行贿人,斩断行贿人的资金链,遏制腐败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以限制或者剥夺行贿人的市场参与资格等方式,提高遏制腐败的社会效果。信用之治通过对行贿人施加额外的制裁,促使人们遵守法律,以制约、塑造和规制被治理主体的行为,也为行贿犯罪治理提供了新的视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贿犯罪 失信惩戒 行贿“黑名单” 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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