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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法治观和发展观 被引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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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汉东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3-15,共13页
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观和发展观,是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石和思想引领。法治观回答和解决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基本问题,提出了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基本命题,即指导思想、基本目标、运行方式及效果形式;发展观作... 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观和发展观,是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石和思想引领。法治观回答和解决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基本问题,提出了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基本命题,即指导思想、基本目标、运行方式及效果形式;发展观作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服务等方面的全部过程和环节,其核心要义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总体思路、知识产权政策的科学维度和法治基础、知识产权运作要素的绩效要求。法治观和发展观的思想引领途径,或是通过立法程序表现为法律(如知识产权立法宗旨表达、知识产权法典化安排、知识产权法律现代化改造以及知识产权替代性制度选择),或是通过政府创制活动制定为政策(如谋划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知识产权事业规划、完善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公共政策体系),从而完成从思想理念到制度构成的转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法治观 发展观 基本命题 核心要义 制度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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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所有权法向物权法的转型——以“《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完善计划”为向度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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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建文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137-144,共8页
自"前苏联解体"20多年以来,俄罗斯物权立法逐渐摆脱计划经济时代的物权观念,不断地向着传统物权法的类型与体系回归。通过渐次的多级转换,俄罗斯物权立法从"所有权中心主义的物权立法"向"他物权日益凸显的物... 自"前苏联解体"20多年以来,俄罗斯物权立法逐渐摆脱计划经济时代的物权观念,不断地向着传统物权法的类型与体系回归。通过渐次的多级转换,俄罗斯物权立法从"所有权中心主义的物权立法"向"他物权日益凸显的物权立法"转化。近年来通过"《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完善计划"的实施使之具有了与大陆法系之德国法传统的物权法相类似的体系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转型时期 俄罗斯物权立法 苏联所有权法 苏俄所有权法 俄罗斯联邦民事立法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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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对环境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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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瑞萍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57-164,共8页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制度创新,环境法律规制的制度制定和落实能更好地保障环境经济的发展,这是环境保护体制改革重要主旨之一。制度创新对环境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制体现在贯穿环境公平正义的理念,提升环境法律理念转型,环境法律...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制度创新,环境法律规制的制度制定和落实能更好地保障环境经济的发展,这是环境保护体制改革重要主旨之一。制度创新对环境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制体现在贯穿环境公平正义的理念,提升环境法律理念转型,环境法律原则革新,环境法律调整机制多样化等方面。环境经济制度创新对环境法律规制提出新的要求内容,并且以环境经济主要研究对象为切入点,对环境法律制度进行设计,以不断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文明 制度创新 环境法律理念 环境法调整机制 环境经济发展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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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民融合发展立法研究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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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作鑫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6年第6期133-139,共7页
中国军民融合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建设存在着立法碎片化、立法层级低等不足之处,导致军民融合发展管理体制不清、职责交叉以及各项政策措施缺乏强制力保障等问题,不利于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美国、欧盟和俄罗斯等国家通过... 中国军民融合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建设存在着立法碎片化、立法层级低等不足之处,导致军民融合发展管理体制不清、职责交叉以及各项政策措施缺乏强制力保障等问题,不利于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美国、欧盟和俄罗斯等国家通过制定军民融合基本法律,规范军民融合发展管理体制、保障措施等,取得了较好成效。中国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应当借鉴美国等军民融合较为成功的经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统一的军民融合发展基本法,对军民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领导机制、具体措施和法律责任作出框架性规定,作为构建中国特色军民融合法治保障体系的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军民融合发展 法治 基本法
全文增补中
用现行民法规则解决人工智能法律调整问题的尝试 被引量: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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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立新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40-49,共10页
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带来了一系列需要民法解决的问题,如人工智能机器人的法律地位,其行为的性质、责任归属和危险防范等。对于这些问题,究竟是采用新的民法规则解决,还是在现行民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规则的范围内寻求解决... 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带来了一系列需要民法解决的问题,如人工智能机器人的法律地位,其行为的性质、责任归属和危险防范等。对于这些问题,究竟是采用新的民法规则解决,还是在现行民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规则的范围内寻求解决方法,存在不同看法。以人工智能机器人的民法地位和自动驾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规则为例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在现行民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规则的范围内尝试解决上述问题是可行的。因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所提出的问题,现行民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规则都是可以应对的,不必改变民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规则而另去寻找新的解决办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机器人 自动驾驶机动车 现行民法 基本理念 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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