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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先秦儒法公私观简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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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长坤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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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安理工大学人文学院
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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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齐鲁学刊》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65-7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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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先秦儒法公私观讨论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政治生活中群体与个体、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问题,他们强调"公义",卫护"公利",一致主张公高于私,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先秦儒法公私观的理论贡献不同,前者主要在伦理思想领域,为道德修养提出了目标,而后者主要在法治思想领域,为法治提供了理论依据。儒家没有把公与私绝对化,表现了可贵的民本主义思想,而法家的公私观则将公与私绝对对立,最后走向绝对君主专制主义。儒法公私观是以各自的人性论作为理论依据的。儒法崇公抑私的公私观的历史影响具有两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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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先秦时期
儒家
法家
公私观
人性论
崇公抑私
道德修养
民本主义思想
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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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fucianism and Legalism
outlook on the public and the private interests
humanism
advocating the public interest's priority over private intere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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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222
[哲学宗教—中国哲学]
B226
[哲学宗教—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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