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数字形象权——基于数字人作为新型人格权客体的证成
1
作者 徐伟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31-45,共15页
数字人是结合了真人形象和人工智能技术而形成的数字化形象。既有的具体人格权无法有效保护数字人:适用肖像权保护数字人面临保护范围和保护程度不足的问题;适用个人信息权保护数字人面临权利诉求不匹配、权利财产属性的来源不同、规则... 数字人是结合了真人形象和人工智能技术而形成的数字化形象。既有的具体人格权无法有效保护数字人:适用肖像权保护数字人面临保护范围和保护程度不足的问题;适用个人信息权保护数字人面临权利诉求不匹配、权利财产属性的来源不同、规则需求不同以及无法解决权利人通过数字人获利问题。数字人应作为新型人格权客体,基于该客体可创设数字形象权作为一种具体人格权,这符合人格权客体的历史变迁规律、客体属性决定权利属性的法律原理、能够真正反映权利人的利益诉求、能够更好地将伦理因素和财产因素纳入考量。真人是数字形象权的权利主体,其享有数字人制作权、使用权、商业利用权、解释说明权、更正权、解除权、删除权等。数字形象权与肖像权的适用应采权利竞合,与个人信息权的适用须区分情况分别对待,与名誉权的适用应采权利聚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人 数字形象权 真人 人格权 肖像权 个人信息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居住权的双重立法目标及其问题 被引量:3
2
作者 万方 《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2期25-34,共10页
自《民法典》颁布开始,我国正式从立法上纳入居住权制度。目前的居住权虽然保留了人役权的特征,也为“以房养老”等新型投资性的意定居住权留下了制度空间,但该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我国引入居住权制度的背景与德国等国家不同,... 自《民法典》颁布开始,我国正式从立法上纳入居住权制度。目前的居住权虽然保留了人役权的特征,也为“以房养老”等新型投资性的意定居住权留下了制度空间,但该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我国引入居住权制度的背景与德国等国家不同,交易风险也存在着差异,我国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也对该制度的运行产生了一定影响。居住权的社会保障与投资双重立法目标在制度的施行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问题,而以债的方式实现投资目的的制度目标成本更低,且更具有灵活性及可行性。投资性居住利益更宜采取债权模式进行保护;同时,应让居住权回归人役权逻辑,设立原则上不可转让、继承的居住权,赋予当事人设立居住权期限及对价的自由,从而实现其社会保障的首要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居住权 以房养老 人役权 他物权 不动产登记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信托受益权:物权?债权?抑或新权利? 被引量:15
3
作者 徐卫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64-68,共5页
信托受益权性质一直存在争议,归纳起来有债权说、复合权利说、新权利说等不同观点。上述学说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存在可商榷之处。从实然层面和应然层面分析,信托受益权应定位于物权。信托受益权标的物的不特定性与受益人给付请求... 信托受益权性质一直存在争议,归纳起来有债权说、复合权利说、新权利说等不同观点。上述学说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存在可商榷之处。从实然层面和应然层面分析,信托受益权应定位于物权。信托受益权标的物的不特定性与受益人给付请求权存在的事实不能作为否认信托受益权为物权的当然理由,而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信托受益权并不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和一物一权主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托受益权 债权 物权 特殊物权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康德视野中对人权与对物权的区分 被引量:3
4
作者 金可可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40-43,共4页
康德在其名著《法的形而上学导论》中,以其意志哲学为出发点,对“对人权”与“对物权”的区分进行了独到的分析。他区分了物权的形式定义与真正定义,指出了物权的绝对性;他将对人权还原为一种意志关系,将对人权的客体理解为人的行为,还... 康德在其名著《法的形而上学导论》中,以其意志哲学为出发点,对“对人权”与“对物权”的区分进行了独到的分析。他区分了物权的形式定义与真正定义,指出了物权的绝对性;他将对人权还原为一种意志关系,将对人权的客体理解为人的行为,还将交付理解为一种合同;他提出了特有的“物权性的对人权”这一概念,并分析、论证了“买卖破租赁”的命题,从而指出了物权的优先性。康德的这些观点对于后世民法教义学与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权 区分 康德 形而上学 意志哲学 人的行为 出发点 绝对性 物权性 优先性 教义学 定义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微博实名制与公民监督权之间的龃龉及完善 被引量:1
5
作者 翟凯 《编辑之友》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44-49,共6页
当前公民网络监督正借助微博广泛地开展,既需要鼓励也需要规范。现有的微博实名制与公民监督权之间存在摩擦,体现在超越了公民监督权的宪理框架,同时也弱化和影响了公民监督权的表达基础与制度基石。在当前贯彻网络实名制的大背景下,完... 当前公民网络监督正借助微博广泛地开展,既需要鼓励也需要规范。现有的微博实名制与公民监督权之间存在摩擦,体现在超越了公民监督权的宪理框架,同时也弱化和影响了公民监督权的表达基础与制度基石。在当前贯彻网络实名制的大背景下,完全弃用微博实名制并不现实,因此应致力于修补微博实名制的不足,将完善法律监管和提振制度创新结合起来,推动公民微博网络监督的进一步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微博实名制 公民监督权 政府管理 网络监管 社会公共利益 公民个人利益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