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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末的言论结社集会自由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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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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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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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史学集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52-60,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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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清末预备立宪以后,为了约束人民的言论与政治活动,清政府颁布了《结社集会律》和《报律》。人民强烈反对某些规定,清政府和资政院又加以修改。有的官僚往往封杀报纸或解散社团,摧残与维护言论结社集会自由的斗争时有发生。但从实际情况看,《报律》为国人办报创造了较为宽松的社会政治环境。其明显突出的表现,一为注册登记手续极其简单,二为言论相当自由。《结社集会律》打破了严禁结社集会的禁网,只要不是以武力推翻清王朝为目的的革命党和秘密组织,一切公开的政党和团体均取得了合法存在的权利。对人数的限制也被突破。不过,一旦民众的行动超越了执政者的容忍极限,他们就下令禁止。皇族内阁更加专制暴虐,违法剥夺民权,结果引起辛亥革命,葬送了清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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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末
结社集会律
报律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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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Late Qing Dynasty
law for assembly and association(集会结社律)
Newspaper law(报律)
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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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57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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