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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困境与市场化构建——以信托机制为例的分析
1
作者 文杰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56-67,共12页
目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践中面临的理论与制度困境包括授权运营法律性质存在论争、运营主体权利义务责任依据有所缺漏、授权运营监督机制尚不健全等,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采取信托机制进行市场化构建有利于消除这些困境。公共数据财产权... 目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践中面临的理论与制度困境包括授权运营法律性质存在论争、运营主体权利义务责任依据有所缺漏、授权运营监督机制尚不健全等,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采取信托机制进行市场化构建有利于消除这些困境。公共数据财产权符合信托财产的要件,以其设立信托机制契合公共数据流通的理念;国内外已开展公共数据信托的实践探索,且我国具备采取信托机制的基础。应扩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信托委托人和受托人范围;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信托应办理信托登记;受托人不应享有将公共数据财产权转让、设定担保等权利;对受托人的义务,应细化谨慎管理义务、调适分别管理义务、强化亲自管理义务、增设公平义务;受托人违反义务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应设置信托监察人加强对受托人行为的监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数据 授权运营 信托 市场化 信托监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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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渠道语境下行政复议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
2
作者 解志勇 阎静宇 《江汉论坛》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113-120,共8页
行政复议凭借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使其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定位日益凸显。随着行政复议制度的持续发展,主渠道的内涵也在不断深化,逐步从行政复议受案数量的增加,转向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能力的提升,并逐渐演进为涵盖制... 行政复议凭借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使其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定位日益凸显。随着行政复议制度的持续发展,主渠道的内涵也在不断深化,逐步从行政复议受案数量的增加,转向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能力的提升,并逐渐演进为涵盖制度吸纳力、程序终结力、治理穿透力与组织保障力的综合性要求。目前行政复议制度运行总体良好,但在程序实效、治理效能与组织保障等维度仍面临多重挑战,暴露出程序设计、制度供给和组织保障等问题。为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高效、公正解纷渠道的迫切需求,推进行政复议主渠道目标的建设,行政复议亟待通过优化程序设计、激发调解活力以及重塑组织支撑等路径,进一步提升其实质解纷效能,巩固其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主渠道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主渠道定位 治理穿透力 实质性化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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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因应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之道
3
作者 章志远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6年第2期3-13,共11页
新《行政复议法》确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功能定位,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引导当事人先行复议和监督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案,充当好主渠道司法助势者的角色。调解型行政复议与判决型行政诉讼的紧密结合,能够形成合力实质性化解行... 新《行政复议法》确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功能定位,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引导当事人先行复议和监督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案,充当好主渠道司法助势者的角色。调解型行政复议与判决型行政诉讼的紧密结合,能够形成合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理想图景。人民法院置身于复议在先、诉讼断后的行政争议化解格局之中,应当通过拓展权利司法保护空间和优化权利司法保护方式,成为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救济的守护者。面对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的时代需求,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判的规则形塑和府院互动的功能延伸,能够在监督和支持中担负法治建设引领者的使命。行政诉讼对新行政复议法实施挑战的主动因应,能够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行政救济法律制度的优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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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实践检视与规范建构 被引量:8
4
作者 谭宗泽 胡晓航 《求是学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11-123,共13页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行政机关因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致使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进行监督的必要手段。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制度具有鲜明的法律监督属性,在运行过程中秉持行政优先的原则,在效力上...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行政机关因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致使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进行监督的必要手段。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制度具有鲜明的法律监督属性,在运行过程中秉持行政优先的原则,在效力上具有一定的拘束性,并独立于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检视当前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制度的实践,发现其存在约束效力不足、制发次数的非限定性、跟进监督机制不完善、与行政公益诉讼请求不衔接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有效发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制度功效,应当强化检察建议的约束力,确立一次制发为限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制发后的跟进监督机制,促进检察建议内容与诉讼请求的衔接,以提高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实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 法律监督 约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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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实现进路 被引量:4
5
作者 章志远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39-51,共13页
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列为立法宗旨之一,标志着行政复议制度功能定位的时代变迁。通过受案范围规范解释,辅以信访导入机制和法院释明机制,能够在入口处形成能收尽收的... 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列为立法宗旨之一,标志着行政复议制度功能定位的时代变迁。通过受案范围规范解释,辅以信访导入机制和法院释明机制,能够在入口处形成能收尽收的受案范围;通过前置情形列举规定规范解释,辅以司法引流和特别法规定的设置,能够在分道处实现能置尽置的案件分流;行政复议调解原则具有无范围限制、全流程适用和刚性约束力的特质,通过分类调解、中止情形和平台资源的灵活适用,能够在办理时营造能调尽调的程序空间;变更决定在行政复议决定体系中具有优先适用的中心地位,通过各类具体情形的精准适用和司法审查的充分尊重,能够在出口处形成能改尽改的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支撑性机制的解释适用,将是行政复议制度发展中的一项长期性、根本性任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化解行政争议 主渠道 实现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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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立法的制度史考略——在学术与策略之间 被引量:2
6
作者 宋华琳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92-105,共14页
《行政诉讼法》作为行政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律,构成了我国行政法律规范体系的基石。学者们或求诸宪法规范与宪法原理,或诉诸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诉诸于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求诸于权威政治家和政治文件中的相关表... 《行政诉讼法》作为行政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律,构成了我国行政法律规范体系的基石。学者们或求诸宪法规范与宪法原理,或诉诸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诉诸于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求诸于权威政治家和政治文件中的相关表述,通过追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经典论说,来探寻行政诉讼法制定的理论支点。在法律颁布前,司法机关通过厘定受案范围,设立行政审判庭,积极慎重办好行政案件,参与行政诉讼法立法,成为稳健推进行政诉讼法形成的助力者。行政诉讼法律规范最初散在于《民事诉讼法》及其他单行法律规范之中,之后随着行政立法研究组的成立,以行政立法研究组起草的行政诉讼法草案为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接续开展立法工作,法案历经三审,经过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于1989年4月4日获通过,成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中的里程碑事件。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彰显了学人的使命和学术的意义,体现了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体现了立法机关、学者和司法实务部门在立法过程中的“三结合”,体现了立法的公众参与,推动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 立法过程 公众参与 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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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调解书的属性辨析 被引量:1
7
作者 李明超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52-65,共14页
当前,调解已成为我国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和基础程序。行政复议调解在复议机关的主导下,通过协商平衡各方利益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是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方式。行政复议调解书是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的书面确认书... 当前,调解已成为我国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和基础程序。行政复议调解在复议机关的主导下,通过协商平衡各方利益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是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方式。行政复议调解书是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的书面确认书,其并不完全等同于行政复议决定书。从行政复议调解书的作出、内容和实施来看,其具有“作为合意结案方式”“作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结果”和“作为执行依据”的三重规范属性。行政复议调解书的作出规则、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方式需要在行政复议的相关制度规定中进一步予以明确和细化,以更好实现行政复议调解结案的制度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复议调解书 合意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法律效力 执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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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引入高校行政纠纷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进路
8
作者 王青斌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6年第2期103-118,共16页
高等学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行政职权时相较于行政机关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尊重高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等多重目的下,高校行政应在自治和规制中寻求平衡,通过行政复议施以监督。高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 高等学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行政职权时相较于行政机关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尊重高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等多重目的下,高校行政应在自治和规制中寻求平衡,通过行政复议施以监督。高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的对行政相对人“权益影响较大”的行为,应当纳入行政复议的范围。层级监督权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基础,我国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其与教育行政机关的关系表明教育行政机关和高校之间没有层级监督权,因此教育行政机关不应作为高校行政纠纷的行政复议机关。基于关照高等学校审查效能及信息优势、尊重高校办学自主权、复议机关公正行权存在制度约束、防止救济延宕与程序空转等多重考虑,应由高校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审查高校行政纠纷,以期形成校内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举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行政纠纷 层级监督权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校内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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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确认违法判决的功能定位与优化路径
9
作者 张新 《内蒙古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6年第2期124-132,共9页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为客观诉讼,其确认违法判决仍应遵循传统行政诉讼确认违法判决的法理,但也有其自身特点。一方面,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确认违法判决具有补充性和兜底性;另一方面,对于单个行政行为,确认违法判决与履行判决、驳回判决、撤销...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为客观诉讼,其确认违法判决仍应遵循传统行政诉讼确认违法判决的法理,但也有其自身特点。一方面,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确认违法判决具有补充性和兜底性;另一方面,对于单个行政行为,确认违法判决与履行判决、驳回判决、撤销判决不存在同时适用的空间。实践中,在判决启动时,部分人民法院对主动开展生态环境治理的行政机关确认其违法,降低了行政机关继续治理的积极性。部分人民法院的判决还以检察机关的意志为基准,缺乏独立审查案件真实情节的自觉性。在判决内容上,多数确认违法判决的内容过于简单,且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诸多确认违法判决不是单独作出,而是与其他类型判决组合作出。针对上述问题,在判决启动标准上,有必要构建违法认定的梯度审查机制;在裁判规则上,应当及时规范判决内容;在执行监督机制上,需激活司法判决的矫正效能,以契合环境公益诉讼中确认违法判决的功能定位与优化需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司法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确认违法判决 履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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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再审视与完善 被引量:7
10
作者 陈海嵩 张新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27-39,共13页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对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美丽中国建设有着重要作用;履行判决作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主流判决,占据着最为主要的地位。目前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实践中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标准...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对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美丽中国建设有着重要作用;履行判决作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主流判决,占据着最为主要的地位。目前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实践中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标准不统一,判决方式运用不适当以及判决内容限度不明确等问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标准关涉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何方败诉的问题,判决方式和判决内容则会影响后续执行和司法权威,因此这些问题亟待解析。法院对行政机关是否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主要存在行为标准和结果标准的分界。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应排除绝对的结果标准,部分案件法院可以直接根据行为标准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较为复杂的案件则需综合考量结果标准和因果关系。法院应充分认识到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才是法院作出履行判决的前提,履行判决不能与确认违法判决组合作出,但可以根据案情伴随驳回部分诉讼判决和撤销判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中有必要区分责令履行和责令继续履行法定职责。法院在恪守被动性的前提下仍要发挥一定的能动性作出具体性履行判决,不再适用概括性履行判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履行判决 判决标准 判决方式 判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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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修订背景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审查的衔接 被引量:4
11
作者 林璐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66-87,共22页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两大核心法律途径,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行政救济体系的主体框架。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格局的逐步形成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两大核心法律途径,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行政救济体系的主体框架。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格局的逐步形成以及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大量应用,司法实践也应作出相应的调整。理论层面,应重新界定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对审查内容和审查程序进行再定位、再考量。实践层面,应确立层次化的审查思路,妥善把握行政诉讼的谦抑性与终局性,注重比例原则的适用,妥善解释“明显不当”标准的适用,确立“较小改动”规则,推动复议与诉讼受案标准的全面衔接,并构建行政复议事实认定的司法确认机制,探索构建系统化的“一揽子”纠纷解决程序。同时,积极运用穿透式审查方式,深化调解和解制度,多措并举推动源头治理,构建长效解决机制,从而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回应当事人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法性审查 合理性审查 穿透式审查 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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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不应受起诉期限限制之证成
12
作者 王灿发 王政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84-96,共13页
关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否应受起诉期限限制这一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从现实层面看,起诉期限会阻碍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不利于实现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并与其未来发展方向相背离。从理论层面看,生态环境公益救济的必... 关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否应受起诉期限限制这一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从现实层面看,起诉期限会阻碍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不利于实现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并与其未来发展方向相背离。从理论层面看,生态环境公益救济的必须性与起诉期限过后生态环境公益救济实体权利的消弭相悖,生态环境公益背后法价值的优先性也可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不受起诉期限限制提供证成。而且,起诉期限与法律监督权能的不可灭失性、对行政行为效力改变的当然性存在冲突,动摇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存在的权能根基。考虑到起诉期限内含一定的正向价值,可通过引入审查起诉期限,在保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公益救济目的实现的基础上,提高生态环境公益救济的效率,维护法之安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起诉期限 生态环境公益 法律监督 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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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功能价值与制度完善
13
作者 张磊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5年第6期86-92,126,共8页
预防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作为主动治理生态风险的重要制度工具,通过“风险预防原则”的确立和司法监督功能的前置介入,对环境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阻断,力图弥补传统事后补救机制的不足。通过制度检视,目前相关制度存在民事公益诉讼越界... 预防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作为主动治理生态风险的重要制度工具,通过“风险预防原则”的确立和司法监督功能的前置介入,对环境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阻断,力图弥补传统事后补救机制的不足。通过制度检视,目前相关制度存在民事公益诉讼越界承担行政监督责任、诉前程序疲软与诉讼救济局限导致风险防范低效、跨部门信息共享滞后加剧协同困局等问题。应明确风险预警启动标准,优化检察建议时限等级与行为保全机制,构建“行主司辅”协作模式及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以实现风险监测、预警与司法介入的联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预防 行政公益诉讼 生态治理 司法监督 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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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给付判决与履行判决的区分:学说检视与标准重构
14
作者 曹梦娇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81-192,共12页
给付判决与履行判决的判决机理相似,确定两者的区分标准、廓清两者的适用范围,既可以充分发挥两者的救济功能,也有助于判决类型的体系化研究。就两者的区分而言,学理上存在行为标准和给付内容标准两种代表性观点,在承认给付判决主要适... 给付判决与履行判决的判决机理相似,确定两者的区分标准、廓清两者的适用范围,既可以充分发挥两者的救济功能,也有助于判决类型的体系化研究。就两者的区分而言,学理上存在行为标准和给付内容标准两种代表性观点,在承认给付判决主要适用于金钱给付的前提下,还发展出了审查强度标准、裁量权标准和管辖权标准。但上述观点均存在解释力不足的内在缺陷,未能揭示给付判决与履行判决的本质区别。履行判决与给付判决的区分标准是请求权基础。履行判决的请求权基础是自由权,给付判决的请求权基础是社会权,分别对应不同的判决类型。履行判决和给付判决为法律关系之诉导入行政诉讼提供了法律空间。给付请求权的权利来源不仅包括法律规范,还包括行政允诺、行政协议,且以原告可以依法“直接”行使给付请求权为限;履责请求权的权利来源则仅限于广义的法律,但抽象的职责不能导出原告的履责请求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给付判决 履行判决 给付义务 法定职责 请求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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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及以下规范在行政协议诉讼中的适用
15
作者 陈国栋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96-110,共15页
从学界主张、审判实践与一些法律规定来看,将规章及以下规范纳入行政协议诉讼的审判依据体系既具有坚实基础,也符合实践需要,但这需要我们解决其所面临的难题与风险。基于行政协议所交易资源的公共性,行政协议中并不存在契约自由、意思... 从学界主张、审判实践与一些法律规定来看,将规章及以下规范纳入行政协议诉讼的审判依据体系既具有坚实基础,也符合实践需要,但这需要我们解决其所面临的难题与风险。基于行政协议所交易资源的公共性,行政协议中并不存在契约自由、意思自治,规章及以下规范不存在侵犯契约自由的问题,不因此缺乏适用于行政协议之诉的正当性。而且,因为规章及以下规范之于公共资源的法治化分配、公益维护及相对人公共资源分享权的不可或缺性,人民法院应该充分尊重并适用这些法律规范。为了避免适用这些规范带来的风险并体系化协议之诉的审判依据,应当建立相应的审判依据审查与适用框架。一方面,应当限定这些规范在协议之诉中的适用领域与适用场景;另一方面,要结合资源公共性对这些规范进行合法性与抵触性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协议诉讼 审判依据 规章及以下规范 资源公共性 审查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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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立法难题与司法应对 被引量:62
16
作者 林仪明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51-160,共10页
当前,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立法存在条文结构安排不当;条文设定不科学导致公益保护范围窄;条文内容过于单薄;检察调查权属性没有明确。推动立法完善,并尽快通过制定司法解释等办法解决行政公益诉讼立法问题。对于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规定中... 当前,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立法存在条文结构安排不当;条文设定不科学导致公益保护范围窄;条文内容过于单薄;检察调查权属性没有明确。推动立法完善,并尽快通过制定司法解释等办法解决行政公益诉讼立法问题。对于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规定中的"等"字,应从立法目的与立法精神上作"等"外解释,最高司法机关应在原则上作"等"外解释的基础上,把决定权交给基层司法机关,让其结合区域特点探索实践,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逐步有序扩展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规则应当综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应明确检察机关调查权,检察调查权属性上,应当介于民事、行政诉讼调查权与刑事诉讼调查侦查权之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受案范围 诉前调查权 举证责任 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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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突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难局中的法律困境与规则建构--基于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的思考 被引量:28
17
作者 蔡守秋 张文松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23-33,170-171,共11页
环境作为公众共用物,检察机关与其有"直接的公共利益关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从国家政策层面为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指明了方向,但在法律法规层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相关法... 环境作为公众共用物,检察机关与其有"直接的公共利益关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从国家政策层面为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指明了方向,但在法律法规层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的模糊性、应急性和保守性给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实践的正当性带来了难题。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则进行建构,明确检察机关在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诉讼对象的无主性、目的的纯公益性和角色定位的填补性,既是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相关立法的需要,更是破解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实践困局的需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众共用物 直接利害关系 纯粹环境利益 检察机关 诉讼担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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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诉初探 被引量:14
18
作者 郑传坤 刘群英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6期29-30,共2页
行政公诉初探郑传坤,刘群英我国行政法学界普遍认为,引起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发生的起诉行为,只能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指向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既然行政管理相对人已放弃诉权,那么,其他非行政管理相对人是不能越俎代庖行... 行政公诉初探郑传坤,刘群英我国行政法学界普遍认为,引起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发生的起诉行为,只能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指向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既然行政管理相对人已放弃诉权,那么,其他非行政管理相对人是不能越俎代庖行使这一权利的。其主要理由,就是行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公诉 行政管理相对人 具体行政行为 检察机关 行政诉讼原告 行政执法 行政官 依法行政 法律效力 违法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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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者受到就业歧视的司法救济 被引量:37
19
作者 林嘉 杨飞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2-12,共11页
我国现行法律对劳动者受到就业歧视的司法救济规定过于原则,需要从诉讼主体、案由、歧视原因、举证责任、抗辩事由、法律责任形式等方面进行具体设计。对于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时的就业歧视,可司法救济的原... 我国现行法律对劳动者受到就业歧视的司法救济规定过于原则,需要从诉讼主体、案由、歧视原因、举证责任、抗辩事由、法律责任形式等方面进行具体设计。对于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时的就业歧视,可司法救济的原告是指在劳动力市场中求职但尚未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建立就业歧视公益诉讼制度;被告包括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应建立小微企业豁免制度;案由可以是劳动争议纠纷或侵权纠纷,以选择侵权纠纷为优,应增设就业歧视纠纷为独立案由;歧视原因包括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健康、身份等;举证责任应突破"谁主张,谁举证",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抗辩事由应包括劳动保护措施、就业优惠措施、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就业限制、真实职业资格等;民事法律责任形式应包括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赔礼道歉、惩罚性赔偿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者 就业歧视 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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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诉权 被引量:34
20
作者 江伟 段厚省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1999年第3期81-87,共7页
股东代表诉讼是公司诉讼的形态之一,其理论核心是股东的诉权问题。该问题涉及股东诉权的法理基础及特殊要件。
关键词 股东诉权 股东代表诉讼 派生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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