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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经济发展特殊法律制度创新研究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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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卫球 王锡柱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63-76,共14页
低空经济在当下迎来高质量发展机遇,但传统民商法和经济法不足以为其发展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应当进行特殊创新。低空经济特殊的法治保障重点在于,如何为具有全新潜能的低空经济提供产业创新和竞争空间,激发低空经济活力,保障低空经济... 低空经济在当下迎来高质量发展机遇,但传统民商法和经济法不足以为其发展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应当进行特殊创新。低空经济特殊的法治保障重点在于,如何为具有全新潜能的低空经济提供产业创新和竞争空间,激发低空经济活力,保障低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此,立足于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需求,至少应在以下方面做好制度保障:首先,低空空域是低空活动的物理空间,在制度层面应理顺低空开放和使用的法律逻辑。其次,低空经济因为自身的特殊性,与传统民航经济比较,存在较大的安全差异性,有必要重塑低空安全观。再次,低空经济结构关系繁杂、内涵丰富,应该建立和完善能够适应此种特点的,面向多主体、多环节和具体应用场景的统分监管体系。最后,低空经济本质上是与特种技术创新与应用相关的资源经济,涉及的法益和利益关系复杂,需要通过公私法协力,整合规制资源,激发低空经济活力,促进低空产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同时,低空经济发展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关系,其中空地权利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极为敏感,有必要建立协调机制,这也是保障低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低空经济 低空空域 安全保障 “统—分”监管 空地权利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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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据持有权 被引量:12
2
作者 张素华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5-19,共15页
当前无论是欧盟还是中国,在数据权属制度上均以“数据持有权”为核心构建权利体系和规则,以此来沟通和协调数据生产、流通和利用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就我国而言,应立足于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的政策框架,以数据产权“双阶二元结构”为理论... 当前无论是欧盟还是中国,在数据权属制度上均以“数据持有权”为核心构建权利体系和规则,以此来沟通和协调数据生产、流通和利用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就我国而言,应立足于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的政策框架,以数据产权“双阶二元结构”为理论基础来分析和建构数据持有权。在“双阶二元结构”中,数据持有权并非数据产权的一项权能,而是数据产权结构中的一项核心权利,具有中心地位,旨在确认和保障数据初始生产者对其合法持有数据予以自主管控和对外流通的能力。数据持有权既不同于数据生成时的数据来源者权,也区别于数据流通后的数据使用权,具有承上启下的功能。基于数据的来源和生成特征,数据持有权除在一般意义上表现为数据生产者享有的对数据以持有、使用、经营、收益等为内容的数据产权,在一些特定的生成场景中也表现为平行结构、代持结构和衍生结构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 数据持有权 数据产权“双阶二元结构” 数据基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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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五阶段模式 被引量:5
3
作者 刘红春 《思想战线》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31-144,共14页
国内实践及学术研究表明,模式化预防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通行有效做法,但既有的“预防的四级模式”与“三级预防模式”等并未按照“时间逻辑及其配套体系”进行理论提炼并指导实践。基于国家责任与宽宥主义理论指导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 国内实践及学术研究表明,模式化预防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通行有效做法,但既有的“预防的四级模式”与“三级预防模式”等并未按照“时间逻辑及其配套体系”进行理论提炼并指导实践。基于国家责任与宽宥主义理论指导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有益经验,根据时间逻辑和配套体系提炼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模式,是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法治化和闭环化预防工作效能的新思路。“预防犯罪教育—不良行为干预—严重不良行为矫治—刑罚处罚—安置帮教”的五阶段模式,以时间逻辑及其配套体系,将各预防主体的职责、工作等融通整合、无缝衔接。但该模式还存在经费投入不足和安排不合理、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重合模糊、评估和奖惩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需要科学萃取国家责任与宽宥主义理论的适配要素,融入权责配置、机构人员、经费技术、监测监管等方面的优化中,标本兼治地化解五阶段模式的困境,促进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下降,助力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法治环境的迭代升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犯罪预防 国家责任 宽宥主义 五阶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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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工智能立法的制度创新与路径选择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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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延超 《治理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20-37,158,共19页
DeepSeek等人工智能技术特别是大模型技术的迅猛发展,正从根本上冲击现代法律体系的价值基础和规则逻辑。在法律价值层面,AI展现出的自主性、类人理性和复杂决策能力,动摇了以人类理性、自由意志和道德判断为核心的法律价值体系,挑战了... DeepSeek等人工智能技术特别是大模型技术的迅猛发展,正从根本上冲击现代法律体系的价值基础和规则逻辑。在法律价值层面,AI展现出的自主性、类人理性和复杂决策能力,动摇了以人类理性、自由意志和道德判断为核心的法律价值体系,挑战了正义、平等与自由的传统法律目标。在法律规则层面,AI突破了传统民事权利和责任体系的框架,催生数据权、算法权等新兴权利,同时引发跨领域权力合法性与实效性危机,要求重新界定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分配。为应对这一挑战,我国人工智能立法需在制度创新和路径选择上探索平衡。一方面,需重构权利主体和客体制度,明确AI的工具属性并在特定场景下赋予其拟制主体性;另一方面,需创新权利、义务和责任内容,突破传统“完全支配权”“静态义务”和“过错责任”模式,构建动态适应AI特性的法律框架。在立法路径上,应采取“统一立法+分别立法”的双轨模式,重点解决跨部门协同、领域规制和国际规则衔接问题,推进“嵌入式创新”与“独立性规制”的结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DeepSeek AI立法 制度创新 以模制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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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提供者侵权责任的认定 被引量:4
5
作者 陈晨 《湖湘论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77-88,共12页
人工智能的学习能力和自主决定引发其行为有限的可预测性、可控制性、可解释性,导致人工智能提供者侵权责任的认定陷入困境。在当前的人工智能发展水平下,人工智能提供者不宜承担危险责任。人工智能属于产品,提供者承担产品责任,应运用... 人工智能的学习能力和自主决定引发其行为有限的可预测性、可控制性、可解释性,导致人工智能提供者侵权责任的认定陷入困境。在当前的人工智能发展水平下,人工智能提供者不宜承担危险责任。人工智能属于产品,提供者承担产品责任,应运用“理性人工智能标准”在动态的“投入市场”时间段判断人工智能是否存在缺陷。为减轻被侵权人举证负担,实现人工智能侵权中的受害人救济目标,人工智能提供者应当承担必要证据的开示义务,应当推定人工智能提供者的行为与人工智能的输出之间的因果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提供者 产品责任 产品缺陷 危险责任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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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犯罪刑法规制的体系检视与路径构建 被引量:4
6
作者 李怀胜 华钦卿 《内蒙古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19-128,共10页
数据要素成为中国社会数字经济中的关键要素,但刑法中数据犯罪的规制逻辑仍然囿于“计算机犯罪+其他信息犯罪”的传统架构,未能完成以“数据安全”为核心法益的评价体系的转变,导致数据犯罪呈现法益识别困难、体系布局混乱、调整范围受... 数据要素成为中国社会数字经济中的关键要素,但刑法中数据犯罪的规制逻辑仍然囿于“计算机犯罪+其他信息犯罪”的传统架构,未能完成以“数据安全”为核心法益的评价体系的转变,导致数据犯罪呈现法益识别困难、体系布局混乱、调整范围受限等多重困局。因此,有必要在前置法铺设的框架下,补足相对独立的数据安全视角,重塑数据犯罪刑事规制路径;贯彻数据分类分级的顶层思维,横向形成以部门专项保护为主、主体权益配置为辅的分类机制;纵向贯通以数据重要性、危害性为综合衡量要素的分级策略,围绕数据生命周期打造义务矩阵,明确数据处理者在非法数据留存、数据跨境、数据滥用、数据造假等情形下的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犯罪 数据安全 分类分级保护 数据生命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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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养老服务立法亟待解决的十大问题 被引量:3
7
作者 范进学 马冲冲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00-116,160,共18页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推进全国性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已势在必行。在梳理和总结现有养老服务规范的基础上,未来养老服务立法应当着力关注和解决包括阐释养老服务的规范内涵、建构以宪法为核心的养老服...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推进全国性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已势在必行。在梳理和总结现有养老服务规范的基础上,未来养老服务立法应当着力关注和解决包括阐释养老服务的规范内涵、建构以宪法为核心的养老服务法律体系、合理设计养老服务立法文本结构、规范表达养老服务体系、归纳养老服务立法原则、明确养老服务义务主体职责、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立法、完善养老服务立法之法律责任设定、推动养老服务立法法典化在内的十大关键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法律体系 养老服务立法原则 长期护理制度 农村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立法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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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涉案财产处置中的实体法问题 被引量:3
8
作者 时延安 《社会科学辑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38-149,239,共13页
完善刑事涉案财产处置法律制度及机制,应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和设计。明晰涉案财产的法律属性,有利于明确刑事诉讼过程中不同情形下涉案财产处置的规范性质,进而有利于形成相应的法律规则,即为确保侦查活动顺利进行应完... 完善刑事涉案财产处置法律制度及机制,应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和设计。明晰涉案财产的法律属性,有利于明确刑事诉讼过程中不同情形下涉案财产处置的规范性质,进而有利于形成相应的法律规则,即为确保侦查活动顺利进行应完善针对涉案财物的强制措施,为确保刑事裁判能够充分、及时地执行应构建针对涉案财物的保全措施。处理涉案财产应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犯罪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为此可以确定三条规则,即除违禁品之外的、排他性占有的财物,在法院作出刑事裁判前应推定占有合法;违法所得的计算应根据不法行为及其要件进行判断;追缴违法所得不得侵犯犯罪人的合法财产利益。为妥善处置刑事涉案财产,结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涉案财产的处置次序应为: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其他民事债务,违法所得追缴,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没收财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案财产处置 对物强制措施 刑事保全 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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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透式金融审判的理论基石与制度进路 被引量:3
9
作者 鲁篱 庄鸿钦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55-63,201,共10页
穿透式审判思维在金融司法领域的广泛运用并非纯粹的法律适用问题,而是源自我国政法传统的塑造与金融法适应性提升的必然结果,反映出法院寻求金融治理功能的客观需要。在实践中,穿透式金融审判以“通谋虚伪表示”与“公序良俗转介”为... 穿透式审判思维在金融司法领域的广泛运用并非纯粹的法律适用问题,而是源自我国政法传统的塑造与金融法适应性提升的必然结果,反映出法院寻求金融治理功能的客观需要。在实践中,穿透式金融审判以“通谋虚伪表示”与“公序良俗转介”为主要实施方式,不仅表征我国法院的角色由金融纠纷的裁判者拓展到金融风险的治理者的转变,同时也昭示着穿透式审判思维业已实现从审判理念到司法规制工具的转型。为抑制穿透式金融审判所可能引发的风险,应从维护法秩序与实现规制效能的双重视角对其予以完善,划定穿透式审判在金融司法中的运用边界,确保司法治理金融市场功能的更好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穿透式审判 金融司法 金融治理 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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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再审视与完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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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海嵩 张新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27-39,共13页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对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美丽中国建设有着重要作用;履行判决作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主流判决,占据着最为主要的地位。目前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实践中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标准...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对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美丽中国建设有着重要作用;履行判决作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主流判决,占据着最为主要的地位。目前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实践中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标准不统一,判决方式运用不适当以及判决内容限度不明确等问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标准关涉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何方败诉的问题,判决方式和判决内容则会影响后续执行和司法权威,因此这些问题亟待解析。法院对行政机关是否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主要存在行为标准和结果标准的分界。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应排除绝对的结果标准,部分案件法院可以直接根据行为标准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较为复杂的案件则需综合考量结果标准和因果关系。法院应充分认识到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才是法院作出履行判决的前提,履行判决不能与确认违法判决组合作出,但可以根据案情伴随驳回部分诉讼判决和撤销判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中有必要区分责令履行和责令继续履行法定职责。法院在恪守被动性的前提下仍要发挥一定的能动性作出具体性履行判决,不再适用概括性履行判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履行判决 判决标准 判决方式 判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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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污染的法律治理 被引量:2
11
作者 苏宇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50-63,共14页
公共数据污染不仅可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更有可能对数据驱动决策及其他基于数据的判断和决定造成不利影响。深入治理公共数据污染,已成为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公共数据污染的成因包括... 公共数据污染不仅可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更有可能对数据驱动决策及其他基于数据的判断和决定造成不利影响。深入治理公共数据污染,已成为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公共数据污染的成因包括记录错误、人为篡改、不当操作、外部攻击等,可能产生多阶影响。公共数据污染防治需要充实相关法理基础,确认国家机关和公共机构维护公共数据秩序的一般性任务,建立结构化的参与式治理制度框架,认可数据公权以及防治公共数据污染的一般性义务,发展基于技术性正当程序理论的“数据正当程序原则”。此种法理基础有利于建构防治公共数据污染的请求权体系,并建立以“法律3.0”方式镶嵌于技术性机制中的若干法律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数据 数据污染 数据公权 数据正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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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实践检视与规范建构 被引量:2
12
作者 谭宗泽 胡晓航 《求是学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11-123,共13页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行政机关因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致使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进行监督的必要手段。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制度具有鲜明的法律监督属性,在运行过程中秉持行政优先的原则,在效力上...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行政机关因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致使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进行监督的必要手段。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制度具有鲜明的法律监督属性,在运行过程中秉持行政优先的原则,在效力上具有一定的拘束性,并独立于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检视当前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制度的实践,发现其存在约束效力不足、制发次数的非限定性、跟进监督机制不完善、与行政公益诉讼请求不衔接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有效发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制度功效,应当强化检察建议的约束力,确立一次制发为限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制发后的跟进监督机制,促进检察建议内容与诉讼请求的衔接,以提高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实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 法律监督 约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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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用地监管的反公地悲剧问题研究 被引量:1
13
作者 邓海峰 张媛媛 《湖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31-138,共8页
可再生能源扩张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中和”目标以及推动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然而,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用地监管中存在管理碎片化、审批权限重叠以及政策不确定性等问题,导致土地配置效率低下,进而形成“反公地悲剧”现象,... 可再生能源扩张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中和”目标以及推动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然而,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用地监管中存在管理碎片化、审批权限重叠以及政策不确定性等问题,导致土地配置效率低下,进而形成“反公地悲剧”现象,严重制约了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发展。这一现象背后的根源是土地功能固化背景下的分散管理模式和以部门利益最大化为导向的行政思维。为破解这一困境,可采取可再生能源用地统一规划与集中授权的监管模式,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增强可再生能源用地政策的稳定性,并通过完善激励措施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从而实现可再生能源用地的协调与高效利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能源转型 可再生能源 用地监管 反公地悲剧 应对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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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务压力影响涉政府担保案的司法裁判吗? 被引量:1
14
作者 万江 吴凡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57-68,共12页
尽管现行法律禁止地方政府担保,但有的地方政府却因筹集资金等原因而违规担保。在债务人偿债能力、偿债意愿不足时,就出现了大量主张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履行担保责任的案件。虽然司法解释明确了地方政府承担担保责任的类型和比例,但地... 尽管现行法律禁止地方政府担保,但有的地方政府却因筹集资金等原因而违规担保。在债务人偿债能力、偿债意愿不足时,就出现了大量主张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履行担保责任的案件。虽然司法解释明确了地方政府承担担保责任的类型和比例,但地方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对地方政府是否需要履行担保责任以及责任比例的认定并不一致。通过对2000—2022年间451份地方政府担保民事判决书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债务压力越大的地区,其法院越倾向于判决地方政府不承担或者承担较低比例的担保责任。这一发现佐证了法院在处理涉地方政府的民事案件时会更偏向于保护地方政府利益,并显著受到财政压力影响的假设。单就地方政府担保问题的解决而言,司法机关不仅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间的平衡而放松对担保合同效力的否定,还需要修正责任分配规则,对地方政府形成有效制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债务压力 政府担保 司法公正 营商环境 裁判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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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论 被引量:1
15
作者 刘云亮 卢晋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48-161,共14页
自贸港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定位,决定了需要赋予自贸港立法创新法治保障。《自贸港法》第10条创设自贸港法规制定权,充分彰显了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的开放型制度价值、立法权能、制度型开放特色等法治属性。充分认知自贸港法规制定... 自贸港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定位,决定了需要赋予自贸港立法创新法治保障。《自贸港法》第10条创设自贸港法规制定权,充分彰显了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的开放型制度价值、立法权能、制度型开放特色等法治属性。充分认知自贸港法规制定权体系定位和合宪性基础,是准确解读自贸港法规制定权限及规制内容的基础性前提。2023年修订的《立法法》确认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的职权立法属性,有效规制其规范内涵界定、权能范畴、行使路径、监督机制、实施效力等问题。因此,海南省人大及常委会应明确自贸港法规制定权行使的原则遵循,在此基础上推动构建央地调法调规与自贸港先行试验立法的衔接机制,并探索打造自贸港与自贸区立法协同平台以及完善自贸港法规制定权规范监督机制,加快促成自贸港法规体系和法治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贸港法规 法规制定权 法治创新 调法调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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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权的国家义务及其展开 被引量:1
16
作者 张敏 《宁夏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105-116,共12页
无障碍权法律体系构建的基础是国家在宪法上负有的人权保障义务。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和无障碍理念的变迁,应明确界定“无障碍权”的概念,并在“权利—义务”分析框架下构建其权利保障模式。基于权利属性的理论分析与宪法文本的规范分析... 无障碍权法律体系构建的基础是国家在宪法上负有的人权保障义务。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和无障碍理念的变迁,应明确界定“无障碍权”的概念,并在“权利—义务”分析框架下构建其权利保障模式。基于权利属性的理论分析与宪法文本的规范分析,可证成无障碍权的国家义务,其目标为实现实质平等,其内容体现为尊重、促进和实现义务。国家尊重义务包括平等对待身心障碍者、恪守权力边界;国家保护义务包括保护身心障碍者免于侵害、提供法律救济、构建预防侵害制度;国家实现义务包括国家履行必要的财政支持、良善立法供给等国家促进义务,以及提供物质帮助、参与机会和法律援助等国家提供义务。无障碍权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国家义务的履行程度,国家权力机关应积极履职,克服无障碍权实现的观念、制度和物质三重障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障碍权 国家义务 人的尊严 实质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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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法一体化视野下网络平台法律义务的完善
17
作者 杨清望 王海英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44-157,共14页
探讨网络平台法律义务的完善,旨在回应数字时代法律义务基础和义务内容应如何发展的问题。中国网络平台法律义务的设定存在理论基础研究不深入、相关法律规定内容分散且缺乏协调性、义务内容缺乏差异性等问题,需要通过设定公私法一体化... 探讨网络平台法律义务的完善,旨在回应数字时代法律义务基础和义务内容应如何发展的问题。中国网络平台法律义务的设定存在理论基础研究不深入、相关法律规定内容分散且缺乏协调性、义务内容缺乏差异性等问题,需要通过设定公私法一体化义务予以消解。设定上述义务应以共同善义务观为基本遵循,坚持网络平台法律义务的公私二重性,从义务规则体系、义务内容、义务类型化等方面予以完善。具言之,应以“基础法—领域法—特别法”体系优化网络平台义务规则体系;搭建个体民事权利和基本权利保护义务、公共利益保护义务和共同体秩序维护义务的多层级义务框架;根据网络平台地位的不同,设定平台的一般化义务和特别化义务;借助转介条款并明确网络平台第三方监管义务的范围以消解公私法义务的冲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平台治理 网络平台法律义务 公私法一体化 共同善义务观 基本权利保护义务 转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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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形机器人法律责任新范式:规则重塑与制度创新
18
作者 杨延超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64-78,F0002,149,共17页
基于大模型驱动的人形机器人技术正经历从“工具”到“自主行动者”的根本性转变,其具身智能特征对传统侵权法体系构成结构性挑战。在主体层面,人形机器人的半自主性模糊了人与物的界限,导致责任主体归属困境;在过错维度,算法决策的自... 基于大模型驱动的人形机器人技术正经历从“工具”到“自主行动者”的根本性转变,其具身智能特征对传统侵权法体系构成结构性挑战。在主体层面,人形机器人的半自主性模糊了人与物的界限,导致责任主体归属困境;在过错维度,算法决策的自适应性瓦解了传统“故意/过失”二分法,过错认定标准失灵;在因果关系上,深度学习的“黑箱”特性使因果链条不可解释,传统因果推定方法失效。为应对上述挑战,需要构建人形机器人法律责任新范式:一是建立“有限法律人格”制度,赋予高度自主的人形机器人在特定范围内的主体地位,通过强制责任保险等机制保障其责任能力;二是使用“机器过错”责任体系,采用客观化的“功能偏离标准”评价算法行为,实现从主观归责到客观归责的转换;三是提出“黑箱因果关系”理论,从因果机制解释转向因果现象确认,通过“损害归属—功能能力—风险范围”三层评估框架破解举证困境。三项制度创新相互支撑、有机统一,共同构成完整的解决方案。在实施路径上,需要通过立法确认与司法创新双轮驱动,采取国内试点与国际规则协调并进的策略,确保新制度与现行法律体系的有机衔接。这一新范式的构建,既是对技术挑战的必要回应,也是引导技术向善、实现人机和谐共存的规范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形机器人 具身智能 有限法律人格 机器过错责任 黑箱因果关系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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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不应受起诉期限限制之证成
19
作者 王灿发 王政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3期84-96,共13页
关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否应受起诉期限限制这一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从现实层面看,起诉期限会阻碍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不利于实现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并与其未来发展方向相背离。从理论层面看,生态环境公益救济的必... 关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是否应受起诉期限限制这一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从现实层面看,起诉期限会阻碍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不利于实现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并与其未来发展方向相背离。从理论层面看,生态环境公益救济的必须性与起诉期限过后生态环境公益救济实体权利的消弭相悖,生态环境公益背后法价值的优先性也可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不受起诉期限限制提供证成。而且,起诉期限与法律监督权能的不可灭失性、对行政行为效力改变的当然性存在冲突,动摇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存在的权能根基。考虑到起诉期限内含一定的正向价值,可通过引入审查起诉期限,在保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公益救济目的实现的基础上,提高生态环境公益救济的效率,维护法之安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起诉期限 生态环境公益 法律监督 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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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化背景下地方环境立法的合法性审查
20
作者 陈海嵩 豆中元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4期108-117,共10页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在多个方面对地方环境立法造成深刻影响,需要进行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合法性审查是法典化背景下对地方环境立法进行全面审查、清理的核心内容。实践中,部分地方环境立法存在与上位法冲突、越权、不当限缩等问题,学术...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在多个方面对地方环境立法造成深刻影响,需要进行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合法性审查是法典化背景下对地方环境立法进行全面审查、清理的核心内容。实践中,部分地方环境立法存在与上位法冲突、越权、不当限缩等问题,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权限抵触”“规则抵触”“价值抵触”三类情形中的合法性审查标准存在分歧。为破解这一困境,需要立足于“规范类型识别—审查标准适配”的体系化思路,实现审查资源的精确配置和精细操作。基于规范属性与功能定位的差异,将地方环境立法的具体条款划分为执行性条款、先行性条款、自主性条款三种类型,继而针对不同类型规范条款适配差异化的审查标准,实现规范属性与审查强度的梯度匹配,消解审查标准的适用冲突,降低审查主体的裁量偏误风险,提升合法性审查结论的规范性、正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环境立法 生态环境法典 备案审查 合法性审查 环境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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