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21,282篇文章
< 1 2 250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华东地区汉族人群D15S659和D9S925基因座的遗传多态性研究 被引量:3
1
作者 何艳 高玉振 +2 位作者 张志湘 卞士中 项涛 《法医学杂志》 CAS CSCD 2005年第1期51-52,共2页
关键词 汉族人群 D15S659 D9S925 基因座 遗传多态性 亲子鉴定 法医学个体识别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复合扩增检测D9S302、D18S865和PLA2A基因座多态性 被引量:5
2
作者 程宝文 陈国弟 +1 位作者 辛军平 张林 《法医学杂志》 CAS CSCD 2001年第1期19-20,共2页
应用 PCR复合扩增技术、变性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和银染法显色检测技术,对云南省汉族人群 100名个体的 D9S302、 D18S865和 PLA2A基因座进行了研究,分别检出 10、 7和 7个等位基因,基因型频率分布均符合 Hardy- Weinberg平衡,家系... 应用 PCR复合扩增技术、变性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和银染法显色检测技术,对云南省汉族人群 100名个体的 D9S302、 D18S865和 PLA2A基因座进行了研究,分别检出 10、 7和 7个等位基因,基因型频率分布均符合 Hardy- Weinberg平衡,家系调查证实三基因座的传递遵循孟德尔遗传规律。三基因座累积个人识别率为 0.999 7,累积非父排除率为 0.992 9。证实了复合扩增 D9S302、 D18S865和 PLA2A三基因座是法医学个人识别和亲权鉴定中极有价值的检测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短串联重复序列 聚合酶链反应 复合扩增 D9S302 D18S865 PLA2A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西北汉族人群D10S1248、D2S441、D1S1677、D9S1122、D10S1435等5个miniSTR基因座的遗传多态性及其法医学应用 被引量:1
3
作者 白雪 丛斌 +2 位作者 李淑瑾 郭霞 李霞 《遗传》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381-386,共6页
为了调查D10S1248、D2S441、D1S1677、D9S1122、D10S1435等5个miniSTR(mini short tandem repeats)基因座在西北汉族人群中的遗传多态性、遗传稳定性及其在陈旧降解检材中的法医学应用价值,文章采用荧光PCR和基因分型技术对西北汉族154... 为了调查D10S1248、D2S441、D1S1677、D9S1122、D10S1435等5个miniSTR(mini short tandem repeats)基因座在西北汉族人群中的遗传多态性、遗传稳定性及其在陈旧降解检材中的法医学应用价值,文章采用荧光PCR和基因分型技术对西北汉族154份无关个体血样、10个家系血液样本及10份陈旧降解检材进行片段长度分析。在西北汉族人群中,5个miniSTR基因座分别检测出了8、7、7、6、7个等位基因,等位基因频率分布符合Hardy-Weinberg平衡定律,杂合度(Heterozygosity,H)为0.662~0.792,个人识别率(Power of discrimination,PD)为0.869~0.915,非父排除率(Power of exclusion,PE)为0.382~0.585,多态信息含量(Polymorphism information content,PIC)为0.650~0.750。家系和陈旧降解检材的研究表明,5个miniSTR基因座具有高度的遗传稳定性,可对陈旧降解检材DNA进行有效的分型。5个miniSTR基因座适合作为西北汉族人群的遗传标记,用于陈旧降解检材的法医学个人识别和亲权鉴定案件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MINISTR 基因频率 遗传多态性 西北汉族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低空经济发展特殊法律制度创新研究 被引量:16
4
作者 龙卫球 王锡柱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63-76,共14页
低空经济在当下迎来高质量发展机遇,但传统民商法和经济法不足以为其发展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应当进行特殊创新。低空经济特殊的法治保障重点在于,如何为具有全新潜能的低空经济提供产业创新和竞争空间,激发低空经济活力,保障低空经济... 低空经济在当下迎来高质量发展机遇,但传统民商法和经济法不足以为其发展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应当进行特殊创新。低空经济特殊的法治保障重点在于,如何为具有全新潜能的低空经济提供产业创新和竞争空间,激发低空经济活力,保障低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此,立足于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需求,至少应在以下方面做好制度保障:首先,低空空域是低空活动的物理空间,在制度层面应理顺低空开放和使用的法律逻辑。其次,低空经济因为自身的特殊性,与传统民航经济比较,存在较大的安全差异性,有必要重塑低空安全观。再次,低空经济结构关系繁杂、内涵丰富,应该建立和完善能够适应此种特点的,面向多主体、多环节和具体应用场景的统分监管体系。最后,低空经济本质上是与特种技术创新与应用相关的资源经济,涉及的法益和利益关系复杂,需要通过公私法协力,整合规制资源,激发低空经济活力,促进低空产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同时,低空经济发展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关系,其中空地权利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极为敏感,有必要建立协调机制,这也是保障低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低空经济 低空空域 安全保障 “统—分”监管 空地权利冲突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生成式人工智能对数据安全保护的挑战及刑法应对 被引量:9
5
作者 聂立泽 王祯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56-63,共8页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多个领域的应用,数据安全保护面临新的挑战。在数据安全保护的路径选择上,传统模式选择以数据主体为锚定权利的基准,在赋予数据主体相关权利的基础上,以告知—同意原则作为数据主体的权利边界,建立涉及刑法、民法...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多个领域的应用,数据安全保护面临新的挑战。在数据安全保护的路径选择上,传统模式选择以数据主体为锚定权利的基准,在赋予数据主体相关权利的基础上,以告知—同意原则作为数据主体的权利边界,建立涉及刑法、民法等多个领域的数据安全制度。但不得不承认,伴随人工智能的发展,这种基于数据主体权利的数据保护模式逐渐表现出认知与结构性困难,需要从路径选择上进行转变。相对于以数据主体权利为核心的保护模式,刑法可以从风险的角度考虑,以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作为理论参考,从承认数据主体具有完全理性转变为承认其具有有限理性,将数据安全保护的主要关注点从数据主体的权利保障转移到数据安全风险的预防和管控。此外,在数据安全保护的实质层面上,生成式人工智能侵害数据法益的行为可以概括为行为人利用或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实施的行为,以及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演化、运行过程中“自主”实施的行为。刑法应以风险作为主要考量因素,结合已有规定对上述两种行为进行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风险预防 数据安全 刑法规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人工智能治理的全球变革与中国路径 被引量:21
6
作者 张欣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8-32,共15页
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角力已然超越了技术和产业层面,实质上拓展至以法律规制和制度构建为核心的治理竞争。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的失序现象,人工智能治理步入全球化时代。纵观全球趋势,人工智能治理呈现出以分类分级为内核、软法与硬... 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角力已然超越了技术和产业层面,实质上拓展至以法律规制和制度构建为核心的治理竞争。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的失序现象,人工智能治理步入全球化时代。纵观全球趋势,人工智能治理呈现出以分类分级为内核、软法与硬法动态衔接、监管主体跨域协同的特征。为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多元复杂影响,我国逐步形成了以人工智能安全为内核,以分类分级为依托,以人工智能安全主体责任为支点,以个体权利体系为外部约束的治理路径。当前,我国人工智能治理正逐步迈向以系统化立法为标志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可从领域、主体、结构、技术视角构建多维协同的人工智能分类分级治理、全域构建软法与硬法深度耦合的规则体系以及推进技术赋能监管智能化等方面探索现阶段提升治理效能的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分类分级治理 人工智能立法 科技伦理 软法治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跨境企业廉洁合规建设的法治之维 被引量:2
7
作者 李蓉 吴茵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59-69,共11页
跨境企业是新时代高质量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跨境企业的廉洁合规建设,是统筹国内反腐和涉外反腐,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随着“把一带一路建成廉洁之路”而兴起的中国原创,是廉洁价值观融入... 跨境企业是新时代高质量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跨境企业的廉洁合规建设,是统筹国内反腐和涉外反腐,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随着“把一带一路建成廉洁之路”而兴起的中国原创,是廉洁价值观融入依法治企的制度设计。在国际环境更加复杂的背景下,跨境企业面临常规性法律风险、合规虚位的法律风险、政治打压带来的安全和发展风险,企业廉洁合规自治模式应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的层面,通过立法明确跨境腐败的定义、范围和入罪标准,明确跨境企业预防腐败法律义务和负激励机制,明确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等,以国家强制力反制美国等西方国家滥用腐败之名的企图,确保廉洁合规在跨境企业运行中更好地发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向国际社会展示廉洁形象的作用,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境企业 廉洁合规 风险应对 法治保障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数据持有权 被引量:9
8
作者 张素华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5-19,共15页
当前无论是欧盟还是中国,在数据权属制度上均以“数据持有权”为核心构建权利体系和规则,以此来沟通和协调数据生产、流通和利用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就我国而言,应立足于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的政策框架,以数据产权“双阶二元结构”为理论... 当前无论是欧盟还是中国,在数据权属制度上均以“数据持有权”为核心构建权利体系和规则,以此来沟通和协调数据生产、流通和利用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就我国而言,应立足于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的政策框架,以数据产权“双阶二元结构”为理论基础来分析和建构数据持有权。在“双阶二元结构”中,数据持有权并非数据产权的一项权能,而是数据产权结构中的一项核心权利,具有中心地位,旨在确认和保障数据初始生产者对其合法持有数据予以自主管控和对外流通的能力。数据持有权既不同于数据生成时的数据来源者权,也区别于数据流通后的数据使用权,具有承上启下的功能。基于数据的来源和生成特征,数据持有权除在一般意义上表现为数据生产者享有的对数据以持有、使用、经营、收益等为内容的数据产权,在一些特定的生成场景中也表现为平行结构、代持结构和衍生结构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产权 数据持有权 数据产权“双阶二元结构” 数据基础制度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人工智能可解释的制度建构 被引量:7
9
作者 周辉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94-106,共13页
可解释是建立人工智能系统信任的关键要素之一,如何实现人工智能系统可解释,提升系统在不同场景下的可解释性,已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而日渐受到关注。人工智能可解释性的实现面临必要性质疑和可行性困境,需要在明确人工智能可解释制度... 可解释是建立人工智能系统信任的关键要素之一,如何实现人工智能系统可解释,提升系统在不同场景下的可解释性,已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而日渐受到关注。人工智能可解释性的实现面临必要性质疑和可行性困境,需要在明确人工智能可解释制度效能的基础上,突破设定解释义务的单一路径,进行体系化、层次化、动态化的制度建构。在人工智能立法中嵌入人工智能可解释的基本原则,应当区分监管模式、使用者模式、专业模式下的可解释性义务要求,并建立对解释进行评估监管的具体方案,以促进人工智能可解释的实现,迈向可监管、可维权、可创新的人工智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可解释 人工智能 算法解释 制度建构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数据知识产权赋权的困局与破解 被引量:7
10
作者 高莉 《江海学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84-192,共9页
数据因其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及非物质性等特性,与知识产权保护客体有着天然类同性,故而数据知识产权应在数据基础制度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是,当前数据纳入知识产权仍存在保护吁求与赋权难题之间的巨大区隔。而从比较法上看,各国在数... 数据因其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及非物质性等特性,与知识产权保护客体有着天然类同性,故而数据知识产权应在数据基础制度中占有“一席之地”。但是,当前数据纳入知识产权仍存在保护吁求与赋权难题之间的巨大区隔。而从比较法上看,各国在数据知识产权赋权制度建构中,也面临数据客体形态“刻画不足”、权利保护重叠,以及数据获取和使用壁垒、利益平衡机制失灵、国际竞争和协调秩序失范等障碍与挑战。因此,应打破“数据产权观”迷思,保持权利谦抑的立法态度,从传统知识产权“保护/限制”二元结构出发,校准数据知识产权的价值功能,将现行知识产权制度扩展适用于数据保护与利用,建立“有限权利+合理使用”的治理模型,使数据知识产权成为数据治理架构中的重要基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知识产权 “保护/限制” 客体类型化 重叠保护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复兴并重构无体物的概念以实现财产法的现代化 被引量:4
11
作者 徐国栋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5-32,共18页
在斯多亚哲学中,无体物作为准存在与作为存在的有体物一起构成世界的全景。罗马人把有体无体的概念引进到法学后,把它降等为物的第一分类依据。盖尤斯把无体物的概念改造为以权利为客体,服务于营造大物法体系的目的。由于无体物概念与... 在斯多亚哲学中,无体物作为准存在与作为存在的有体物一起构成世界的全景。罗马人把有体无体的概念引进到法学后,把它降等为物的第一分类依据。盖尤斯把无体物的概念改造为以权利为客体,服务于营造大物法体系的目的。由于无体物概念与近代法上的绝对权相对权区分论以及权利与其客体区分论直接抵触,在法典编纂时代,除了一些忠诚于罗马法的民法典保留了无体有体的物的分类外,许多民法典放弃了这一分类,把动产不动产作为物的第一分类,并营造了物债两分的财产法体系。随着这种两分的缺陷得到揭示以及工业革命造成的能量等不能为有体物的概念涵盖的客体的出现,无体物的概念得到复兴,一些过去不规定无体物的民法典改为规定之。由于民法概念的去哲学化,无体财的概念开始取代无体物的概念。由于知识产权的蓬勃发展,非物质财的概念进一步取代了无体财的概念。我国《民法典》保留了无体物的存在空间,但它仅承认权利无体物,并以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造成它对自身规定的个人信息、数据、无线电频谱资源、空间等新兴非物质财不能以无体物的概念涵盖之。只有把我国《民法典》承认的无体物解释成也包括非权利无体物,才能实现我国财产法的现代化,以妥善应对民法客体的非物质化和权利的所有权客体化两大趋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体物 无体财 非物质财 半无体物 个人信息 数据 财产法现代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修改《监察法》的原理、原则与建言 被引量:2
12
作者 吴建雄 邝山子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37-45,共9页
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蕴含着具有“发生学”意义的政理、哲理和法理。其政理为“保持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高度自觉”,其哲理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其法理为“以良法引领推进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修改《监察... 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蕴含着具有“发生学”意义的政理、哲理和法理。其政理为“保持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高度自觉”,其哲理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其法理为“以良法引领推进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修改《监察法》的基本原则,应坚持以政治为统领、以人民为本位、以问题为导向、以系统为理路。新修《监察法》充分吸收了学术界研究成果和实务部门探索出的成功经验,体现了惩治腐败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法治原则,增强了监察全覆盖的有效性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性。其进一步完善可通过未来修改《监察法实施条例》的方式,从党的领导、纪监一体、监司衔接、行贿惩治等方面入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修改监察法 基本原理 基本原则 思路建言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我国养老服务立法亟待解决的十大问题 被引量:3
13
作者 范进学 马冲冲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00-116,160,共18页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推进全国性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已势在必行。在梳理和总结现有养老服务规范的基础上,未来养老服务立法应当着力关注和解决包括阐释养老服务的规范内涵、建构以宪法为核心的养老服...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推进全国性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已势在必行。在梳理和总结现有养老服务规范的基础上,未来养老服务立法应当着力关注和解决包括阐释养老服务的规范内涵、建构以宪法为核心的养老服务法律体系、合理设计养老服务立法文本结构、规范表达养老服务体系、归纳养老服务立法原则、明确养老服务义务主体职责、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立法、完善养老服务立法之法律责任设定、推动养老服务立法法典化在内的十大关键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法律体系 养老服务立法原则 长期护理制度 农村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立法法典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解释论 被引量:3
14
作者 单平基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9-19,共11页
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亟须从解释论探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治理结构。对此,立法确立了“权力机构(成员大会)—执行机构(理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的基本框架。从权力机构看,成员权具有强烈的身份性特征,无法以投资... 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施,亟须从解释论探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治理结构。对此,立法确立了“权力机构(成员大会)—执行机构(理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的基本框架。从权力机构看,成员权具有强烈的身份性特征,无法以投资取得;成员大会的决议不应均采取绝大多数决,否则会导致决议难以形成,应允许章程对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进行区分,前者采取多数决,后者采取绝大多数决。同时,要警惕出现成员代表大会绕过成员大会表决的情景。从执行机构看,对理事长或理事的选任,不应以成员为限;理事会表决并非一定要采取多数决,意味着总人数不限于单数。从监督机构看,关于监事会或监事的设置规定应理解为倡导性规范,而非必须强制设立监事会或监事,设置权限宜交由章程规定,且监事的选任应不受成员身份的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的选择,应考量不同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状况,而非采用单一的治理图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治理结构 成员大会 理事会 监事会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人工智能提供者侵权责任的认定 被引量:3
15
作者 陈晨 《湖湘论坛》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77-88,共12页
人工智能的学习能力和自主决定引发其行为有限的可预测性、可控制性、可解释性,导致人工智能提供者侵权责任的认定陷入困境。在当前的人工智能发展水平下,人工智能提供者不宜承担危险责任。人工智能属于产品,提供者承担产品责任,应运用... 人工智能的学习能力和自主决定引发其行为有限的可预测性、可控制性、可解释性,导致人工智能提供者侵权责任的认定陷入困境。在当前的人工智能发展水平下,人工智能提供者不宜承担危险责任。人工智能属于产品,提供者承担产品责任,应运用“理性人工智能标准”在动态的“投入市场”时间段判断人工智能是否存在缺陷。为减轻被侵权人举证负担,实现人工智能侵权中的受害人救济目标,人工智能提供者应当承担必要证据的开示义务,应当推定人工智能提供者的行为与人工智能的输出之间的因果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提供者 产品责任 产品缺陷 危险责任 证明责任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穿透式金融审判的理论基石与制度进路 被引量:3
16
作者 鲁篱 庄鸿钦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55-63,201,共10页
穿透式审判思维在金融司法领域的广泛运用并非纯粹的法律适用问题,而是源自我国政法传统的塑造与金融法适应性提升的必然结果,反映出法院寻求金融治理功能的客观需要。在实践中,穿透式金融审判以“通谋虚伪表示”与“公序良俗转介”为... 穿透式审判思维在金融司法领域的广泛运用并非纯粹的法律适用问题,而是源自我国政法传统的塑造与金融法适应性提升的必然结果,反映出法院寻求金融治理功能的客观需要。在实践中,穿透式金融审判以“通谋虚伪表示”与“公序良俗转介”为主要实施方式,不仅表征我国法院的角色由金融纠纷的裁判者拓展到金融风险的治理者的转变,同时也昭示着穿透式审判思维业已实现从审判理念到司法规制工具的转型。为抑制穿透式金融审判所可能引发的风险,应从维护法秩序与实现规制效能的双重视角对其予以完善,划定穿透式审判在金融司法中的运用边界,确保司法治理金融市场功能的更好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穿透式审判 金融司法 金融治理 公序良俗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数据犯罪刑法规制的体系检视与路径构建 被引量:3
17
作者 李怀胜 华钦卿 《内蒙古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19-128,共10页
数据要素成为中国社会数字经济中的关键要素,但刑法中数据犯罪的规制逻辑仍然囿于“计算机犯罪+其他信息犯罪”的传统架构,未能完成以“数据安全”为核心法益的评价体系的转变,导致数据犯罪呈现法益识别困难、体系布局混乱、调整范围受... 数据要素成为中国社会数字经济中的关键要素,但刑法中数据犯罪的规制逻辑仍然囿于“计算机犯罪+其他信息犯罪”的传统架构,未能完成以“数据安全”为核心法益的评价体系的转变,导致数据犯罪呈现法益识别困难、体系布局混乱、调整范围受限等多重困局。因此,有必要在前置法铺设的框架下,补足相对独立的数据安全视角,重塑数据犯罪刑事规制路径;贯彻数据分类分级的顶层思维,横向形成以部门专项保护为主、主体权益配置为辅的分类机制;纵向贯通以数据重要性、危害性为综合衡量要素的分级策略,围绕数据生命周期打造义务矩阵,明确数据处理者在非法数据留存、数据跨境、数据滥用、数据造假等情形下的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犯罪 数据安全 分类分级保护 数据生命周期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再审视与完善 被引量:2
18
作者 陈海嵩 张新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27-39,共13页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对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美丽中国建设有着重要作用;履行判决作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主流判决,占据着最为主要的地位。目前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实践中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标准...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对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美丽中国建设有着重要作用;履行判决作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主流判决,占据着最为主要的地位。目前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实践中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标准不统一,判决方式运用不适当以及判决内容限度不明确等问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标准关涉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何方败诉的问题,判决方式和判决内容则会影响后续执行和司法权威,因此这些问题亟待解析。法院对行政机关是否履行法定职责的判断,主要存在行为标准和结果标准的分界。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应排除绝对的结果标准,部分案件法院可以直接根据行为标准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较为复杂的案件则需综合考量结果标准和因果关系。法院应充分认识到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才是法院作出履行判决的前提,履行判决不能与确认违法判决组合作出,但可以根据案情伴随驳回部分诉讼判决和撤销判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中有必要区分责令履行和责令继续履行法定职责。法院在恪守被动性的前提下仍要发挥一定的能动性作出具体性履行判决,不再适用概括性履行判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履行判决 判决标准 判决方式 判决内容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退出补偿规则研究 被引量:2
19
作者 高飞 朱婷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20-28,共9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成员身份,将不再享有成员权。基于农村集体所有权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法律实现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实现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农村集体财产利益的最终享有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成员身份,将不再享有成员权。基于农村集体所有权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法律实现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实现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农村集体财产利益的最终享有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确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退出补偿规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退出补偿规则的内容较为粗略,以致在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决策制度和成员退出的风险防范等方面均面临实践的挑战,应当系统解读其中与成员退出相关的法律规范,确立成员退出的补偿标准,明晰成员退出的补偿方式,细化成员退出补偿方案的民主决策制度,建立成员退出补偿规则实施的风险防范机制,以化解成员退出补偿的实践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权 自愿退出 法定退出 补偿
在线阅读 下载PDF
AIGC时代新闻作品版权价值的实现进路 被引量:2
20
作者 张惠彬 陈妮 《新闻与传播评论》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33-44,共12页
“《纽约时报》诉OpenAI”一案凸显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新闻作品应用中所引发的版权争议。这一争议的核心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是一种新型媒介,新闻作品不仅具有传统版权作品的属性,还兼具数据资产的特性。单纯的合理使用制度已... “《纽约时报》诉OpenAI”一案凸显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新闻作品应用中所引发的版权争议。这一争议的核心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是一种新型媒介,新闻作品不仅具有传统版权作品的属性,还兼具数据资产的特性。单纯的合理使用制度已经难以解决技术公司与版权人之间的紧张关系。为此,首先,完善“选择进入”机制,通过建立强制协商制度,确保版权人在新闻作品被用于AIGC训练前享有决定权,并落实披露义务,增强透明度与可解释性。其次,在“进入之后”采取保障措施,一方面,要求AIGC生成内容必须注明新闻作品出处,并通过自动标注与分阶段审核确保准确性;另一方面,确立合理的公平获酬机制,综合考虑作品价值、利用程度及商业收益,确保版权人获得公平报酬。这些措施均旨在平衡版权保护与技术创新,促进新闻作品在AIGC时代的健康利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AIGC 新闻作品 数据资产 合理使用 公平利用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250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