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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名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中的法律问题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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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陈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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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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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处
                
                
                    《企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112-11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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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而担保行为原则上是无偿的,因此除非公司以担保为业务,以取得担保费,或与公司业务有关,能为公司取得利益,法律应对公司所有的担保行为进行严格限制,而非仅仅禁止公司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对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同时,在认定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行为无效时,应正确确定该行为的行为主体、行为客体、行为内容和行为后果等方面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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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公司
                            《担保法》
                            担保业务
                            司法解释
                            《公司法》
                            中国
                            担保合同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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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号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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