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民主陷阱 被引量:4
1
作者 胡夏枫 周祖成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72-75,共4页
对于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讨论,使用西方民主政治的标准显然是有失公平的。这种做法,在民族国家后的全球化的时代语境下,显然是缺乏基本的政治道德支撑的,也纵容自由主义的民主政治成为新的帝国主义,进行政治意识形态的新殖民。将经... 对于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讨论,使用西方民主政治的标准显然是有失公平的。这种做法,在民族国家后的全球化的时代语境下,显然是缺乏基本的政治道德支撑的,也纵容自由主义的民主政治成为新的帝国主义,进行政治意识形态的新殖民。将经济发展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基础,又将中国共产党推向了反对民主政治的政治道德逆流,也是十分不恰当的。保持与最广大民众的密切互动和融合,是中国共产党继续拥有执政合法性的关键所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最应该重视的力量源泉和保障。这是一种更为实际和内在的合法性,是合法性的中国实践和中国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执政合法性 自由主义 民主 宪政 民众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网约工的劳动权益保护 被引量:25
2
作者 唐鑛 胡夏枫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09-115,共7页
传统的用工模式体现的是人身和财产的双重隶属属性;而在"互联网+"的用工模式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均较为自由,甚至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进行工作。大多数的网约工与平台之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除了劳动报酬,他们没有... 传统的用工模式体现的是人身和财产的双重隶属属性;而在"互联网+"的用工模式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均较为自由,甚至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进行工作。大多数的网约工与平台之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除了劳动报酬,他们没有"五险一金"的社会保险保障,也不能获得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方面的法律保护。对于网约类用工的定性,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定性为劳动关系的,应当严格按照现有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定性为合作关系或者雇佣关系的,应当按照民事法律规定进行规范和调整;慎重对待性质分类,若是网约用工双方的关系既不属于劳动关系,也不属于民事关系的,应当慎重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政府应对网约工进行事前防范;互联网运营方应承担责任风险;网约工人应当通过工会、保险等形式自我维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 网约工 劳动(务)关系 新型合作关系 权益保障
在线阅读 下载PDF
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现状与问题 被引量:8
3
作者 胡夏枫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19-124,130,共7页
网约用工的合法性以及网约用工的具体性质认定,是分析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的两大基本问题。就现有规范而言,我国仅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约车模式进行了规范,但其也未对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权益保障进行具体规制... 网约用工的合法性以及网约用工的具体性质认定,是分析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的两大基本问题。就现有规范而言,我国仅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约车模式进行了规范,但其也未对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权益保障进行具体规制。除此之外,我国尚无一部完整的法律规范,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进行规制与保障。现有规定的缺失与网约用工的复杂性,均对实现网约工的劳动权益保障设置了相应障碍。因此,针对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可从中发现并分析问题,并为解决问题提供一定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约工 劳动权益 《劳动法》 实务应用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