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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托育服务立法的现状、问题与应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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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婷 湛中乐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期32-40,共9页
我国进入低生育率时代,托育服务成为减轻家庭养育负担、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的关键措施。托育服务潜在需求受机构数量、托位供给、价格水平、服务质量等因素制约,政策驱动的规范框架难以提供稳定、系统、有约束力的制度保障,托育服务法... 我国进入低生育率时代,托育服务成为减轻家庭养育负担、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的关键措施。托育服务潜在需求受机构数量、托位供给、价格水平、服务质量等因素制约,政策驱动的规范框架难以提供稳定、系统、有约束力的制度保障,托育服务法立法进程亟待加快。中央政策推动托育服务“再公共化”,地方立法虽积极探索但受限于立法理念和立法权限,在立法覆盖、位阶、内容衔接等层面存在明显不足。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已成为托育服务法治化的必然选择。托育服务立法要解决价值理念不彰、托幼分立衔接不畅以及备案制与职业资格体系不健全等关键问题。立法需确立婴幼儿权利本位,推动托幼一体化发展,并通过设置许可和职业资格制度完善监管框架,为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托育服务法 托育立法 托幼一体化 儿童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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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强国建设的法治逻辑与优化路径 被引量:3
2
作者 湛中乐 陈劲竹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9期1-12,共12页
新时代教育强国建设应围绕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而展开。作为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教育法治在强化“六力”方面虽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仍有提升空间,其表现为制度建设未达... 新时代教育强国建设应围绕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而展开。作为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教育法治在强化“六力”方面虽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仍有提升空间,其表现为制度建设未达思政教育“善用”要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法治保障不足、科学教育立法的碎片化与衔接性差、学前教育公平普惠与权益保障问题突出、民办教育与家庭教育法治合力缺失、制度设计落后于教育对外开放需要六个方面的问题。未来应通过搭建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框架、强化拔尖创新人才法治保障、融通科学教育法治体系、补足学前教育法治短板、优化家校社共育的法治布局、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的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教育强国建设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强国 教育法治 制度优化 法治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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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编纂视域下法律救济制度的逻辑理路与规范构造 被引量:2
3
作者 湛中乐 王岩 《学习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25年第7期84-94,共11页
教育法典的编纂是新时代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命题。现行教育法律救济制度既面临演进式立法下制度价值的内在张力,又存在单行立法下形成的制度供给碎片化问题,亟须通过编纂教育法典,对教育法律救济制度进行体系化重构。在制度构... 教育法典的编纂是新时代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命题。现行教育法律救济制度既面临演进式立法下制度价值的内在张力,又存在单行立法下形成的制度供给碎片化问题,亟须通过编纂教育法典,对教育法律救济制度进行体系化重构。在制度构建的价值逻辑层面,应以权利保障为本位,以公正性为根基,通过专业性与法律理性协同、时效性与程序正义兼顾、伦理价值与法理价值平衡等次级价值,对法律救济制度进行价值整合。在制度展开的逻辑理路上,应注重体系化与适度法典化的协调、特别法与一般法的衔接。在规范构造上,应以权利保障为核心设置立法目的条款,以依法治教、教育公益性、教育公平与效益相结合为基本原则,构建梯度救济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救济制度 价值逻辑 权利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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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制度构建与实施路径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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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湛中乐 杜佳欣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21-31,共1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学前教育法治化建设的里程碑。该法确立了以公益性与普惠性为核心的制度框架,通过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的结合,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多元主体供给方面,法律明确了政府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学前教育法治化建设的里程碑。该法确立了以公益性与普惠性为核心的制度框架,通过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的结合,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多元主体供给方面,法律明确了政府与社会力量的角色分工,规范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支持与监管机制;在内容规范与质量保障方面,法律强调教育活动的适龄性与科学性,并建立了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以提升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在儿童权益保护和教育争议解决机制的设计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主体的权利义务,构建了行政处理与司法救济相结合的多元争议解决路径。在今后的实施中,为将学前教育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现实效能,应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职责协同机制,明确财政投入与资源分配责任,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管与动态调整体系,强化对社会力量参与的引导与规范,推动学前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与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制度架构 教育公平 教育质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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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法治支撑(笔谈) 被引量:1
5
作者 李立国 湛中乐 +4 位作者 龚向和 姚荣 何俊毅 李玉璧 郑磊 《重庆高教研究》 北大核心 2025年第5期3-24,共22页
主持人语: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202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中指出:“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要坚持推动... 主持人语: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202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中指出:“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的支撑作用。要坚持推动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统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从法治的视角来说,需要加快教育法治建设,推进教育、科技、人才的彼此支撑和相互融通,确保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有法可依、依法开展。为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深入推进,需要从法律层面形成多元协同的规范路径,使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确保改革活动于法有据,保障改革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以实现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战略目标,共同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为此,《重庆高教研究》邀请全国教育理论界和法学界的知名专家和青年学者,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法治支撑”这一主题,从法律保障、高等教育法治、保障科研人员权利、法治路径、产学研协同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破解制度藩篱等方面,多维度、多视野研究了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若干关键法治问题,提出了诸多新观点和新论断。据我了解,本次笔谈是全国学界首次较为系统地从教育角度探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法治问题,许多观点和看法带有探讨性质,不足甚至不当之处,还请读者批评指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 教育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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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对“托幼一体化”的模式证立与制度建构 被引量:2
6
作者 张奇 湛中乐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91-97,共7页
为破解“托幼分立”格局,“托幼一体化”理念核心在于对0—6岁幼儿实施整体性保育教育,其实践并非单一形态,而是呈现彻底“托幼一体化”、相对“托幼一体化”、有限“托幼一体化”等差异化模式,本质反映了一体化程度的梯度差异。在我国... 为破解“托幼分立”格局,“托幼一体化”理念核心在于对0—6岁幼儿实施整体性保育教育,其实践并非单一形态,而是呈现彻底“托幼一体化”、相对“托幼一体化”、有限“托幼一体化”等差异化模式,本质反映了一体化程度的梯度差异。在我国当前“托幼分立”的现实框架下,“托幼一体化”虽能有效弥合0—3岁与3—6岁幼儿保育教育的割裂,回应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需求,但受限于幼儿保育教育领域资源供给有限、制度基础薄弱的现状,尚不具备推行彻底“托幼一体化”的条件。基于此,我国应依托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0—3岁婴幼儿的实践探索,以托幼机构相对一体化为基础,对幼儿园面向0—6岁幼儿的保育教育进行系统性制度设计,进而推动托幼制度相对一体化,最终确立相对“托幼一体化”模式。该模式下,幼儿园内0—3岁婴幼儿的保育教育被纳入学前教育制度范畴,而一体化幼儿园之外其他主体提供的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仍归属于托育服务制度调整。在制度构建路径上,理想方案是通过修订《学前教育法》,对学前教育制度进行一体化重构;更具现实可行性的路径,则是以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形式,制定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的专门制度,从管理体制、财政投入、从业人员、保教课程、质量督评等维度,实现其与现有学前教育制度的一体化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前教育 托育服务 托幼一体化 《学前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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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法典基本制度的体系构建 被引量:1
7
作者 陈劲竹 湛中乐 《理论月刊》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1期131-143,共13页
教育法典基本制度的体系构建是确保教育法典内外融贯的核心枢纽。对于教育法典基本制度的既有认识存在现实回应性差、主观性强及重视程度不足等问题。兼采域外教育法典体系化探索的共性规律,我国教育法典基本制度体系应兼具融洽协调、... 教育法典基本制度的体系构建是确保教育法典内外融贯的核心枢纽。对于教育法典基本制度的既有认识存在现实回应性差、主观性强及重视程度不足等问题。兼采域外教育法典体系化探索的共性规律,我国教育法典基本制度体系应兼具融洽协调、普遍涵摄和自主务实三重特性。构建我国教育法典基本制度体系应优先继承教育立法,再提炼确认政策经验,正向明确现行制度和成熟政策的法典表达形式;筛选删除部门法重复规定、法典分则特别规定,反向排除适用范围和法律位阶不合格的制度类型。在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和发展国家教育事业双重价值谱系指导下,我国教育法典基本制度体系应当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其他教育、教育惩戒、教育法律责任制度,以及国家教育考试、学业证书、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典 基本制度体系 教育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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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化构造
8
作者 陈劲竹 湛中乐 《湖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8期148-158,共11页
基于闲置土地的时间节点、主体身份及主观过错不同,可将闲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法律属性界分为行政处罚、管制性征收、行政违约责任三种类型。对因个人恶意闲置达两年及以上的土地,应作为“行政处罚”予以无偿收回,此时应把握其兼具... 基于闲置土地的时间节点、主体身份及主观过错不同,可将闲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法律属性界分为行政处罚、管制性征收、行政违约责任三种类型。对因个人恶意闲置达两年及以上的土地,应作为“行政处罚”予以无偿收回,此时应把握其兼具财产惩罚与风险隔离的双重特性,通过立法补强正当性瑕疵以激活无偿收回的实效性。对政府公益性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应作为“管制性征收”予以有偿收回,此时需细分适用阶段、纳入现行征收体系规范,实现补偿标准的适度市场化。对政府自身未履行义务径行收回导致的闲置土地,若无法撤销则应作为“行政违约责任”予以有偿收回,此时可在混合契约理论的指导下来化解政府过错型收回导致的行民交叉争议,依托多方监督防控违约风险。闲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三分法”构造,对精准高效盘活土地资源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闲置国有土地 土地使用权 无偿收回 有偿收回 行政处罚 管制性征收 行政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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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法典编纂的适度化模式
9
作者 尹婷 湛中乐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8期33-42,77,共11页
现代社会,在各国法典化实践中,“实质编纂”与“形式汇编”两种模式不断融合,出现了结合特定法领域特征和发展需求确定目标定位与框架结构的“适度法典化”模式。这一模式在各领域法法典编纂中被广泛应用,通常以优化法律结构为目的,采... 现代社会,在各国法典化实践中,“实质编纂”与“形式汇编”两种模式不断融合,出现了结合特定法领域特征和发展需求确定目标定位与框架结构的“适度法典化”模式。这一模式在各领域法法典编纂中被广泛应用,通常以优化法律结构为目的,采取较为松散的体例结构。我国教育法律体系呈现出规范异质、边界模糊、立法空白较多、需求变迁快速的特征,这些特征为体系化建构和全面调整带来困难,也注定了传统的体系型法典难以与其适应。应突破传统范式探索“适度法典化”方案,法典编纂理念从理性主义转向功能主义,在调整范围上以教育治理功能为标准,编纂进程采取动态适应的立法机制,最终形成具有基础涵盖力和综合协调力的教育法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典编纂 适度法典化 教育法典 适度化模式 领域型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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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学自治——兼析《高等教育法》中的“自主办学” 被引量:30
10
作者 湛中乐 尹婷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45-153,共9页
大学自治并非一套既定模式,而是在学术自由理念指导下,围绕一系列核心问题展开的制度安排。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大学自治,但《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搁置自主办学与大学自治在应然层面的表述差异,以研究现实问题解... 大学自治并非一套既定模式,而是在学术自由理念指导下,围绕一系列核心问题展开的制度安排。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大学自治,但《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搁置自主办学与大学自治在应然层面的表述差异,以研究现实问题解决之策的态度,从我国大学治理的实践出发,会发现现代大学自治的理论积累与实践经验,能够为我们改变目前高校自主办学规范地位不高、自主程度不足、指导原则不明的现状提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学自治 自主办学 学术自由 高等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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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过程”的行政决策及其正当性逻辑 被引量:23
11
作者 湛中乐 高俊杰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80-86,共7页
现代行政决策过程本质上为一种政治过程,涉及多元利益的权衡,这是近代行政权的不断扩张从而导致决策权力由政治机关向行政机关转移的重要结果。行政决策在行政管理中的广泛应用,也是现代行政专业化和复杂化的体现。这决定了现代行政决... 现代行政决策过程本质上为一种政治过程,涉及多元利益的权衡,这是近代行政权的不断扩张从而导致决策权力由政治机关向行政机关转移的重要结果。行政决策在行政管理中的广泛应用,也是现代行政专业化和复杂化的体现。这决定了现代行政决策过程必须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有机结合。民主决策指向行政决策的民意基础,科学决策指向行政决策的技术理性,而依法决策则包含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法性两重含义,其中形式合法性是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保障,而实质合法性则是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最终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决策 依法决策 科学决策 民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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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章程: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的制度保障 被引量:42
12
作者 湛中乐 高俊杰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15-20,共6页
大学章程对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的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法人制度建立的标志;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法人设立的法律要求;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法人自治的核心构建;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学术自由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 大学章程 大学法人制度 大学办学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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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的理论体系与学科建设初论 被引量:36
13
作者 湛中乐 苏宇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3-24,共12页
自20世纪中叶以来,教育法学的系统研究兴起,教育法学的理论体系与学科建设日益为学界所关注。国内学界对此多有探索,但莫衷一是,相关法理基础研究还不够深入。教育法学的理论研究,应根据教育领域中基本权利义务关系的类型特殊性,以受教... 自20世纪中叶以来,教育法学的系统研究兴起,教育法学的理论体系与学科建设日益为学界所关注。国内学界对此多有探索,但莫衷一是,相关法理基础研究还不够深入。教育法学的理论研究,应根据教育领域中基本权利义务关系的类型特殊性,以受教育权与国家义务、学术自由与办学自主、人本目标与思想尊严、契约属性与双重义务为理论基础,以教育法律关系与教育行为为理论框架,以特殊优位关系、学校治理行为及专业评价行为为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教育法学理论体系。在此基础上,教育法学应当成为相对独立的二级法学学科,有自成系统的内容设置,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法学的学科发展和教育法治化事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育法学 理论体系 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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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治社会中个体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平衡关系——以卢梭社会契约论为视角 被引量:20
14
作者 湛中乐 肖能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8期2-12,共11页
权利可以分为具有权力内涵的权利和不具有权力内涵的权利。权利不仅先于权力而存在,也是权力的来源。当权力从权利中分离出来,形成共同体权力之后,权力就具有了独立性。首先,共同体的这种权力首先要遵循一定的界限,保持和权利的基本平... 权利可以分为具有权力内涵的权利和不具有权力内涵的权利。权利不仅先于权力而存在,也是权力的来源。当权力从权利中分离出来,形成共同体权力之后,权力就具有了独立性。首先,共同体的这种权力首先要遵循一定的界限,保持和权利的基本平衡。其次,权力的运行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并不断改善其对权利起作用的方式。在社会契约理论下,宪法应体现"具有权力内涵的权利:权力=权力:不具权力内涵的权利"的平衡结构,同时辅以权力分立与制约子环路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主权 社会契约 权利与权力 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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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术自由:规范内涵、正当基础与法律保障 被引量:18
15
作者 湛中乐 尹婷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55-163,共9页
作为法律概念的学术自由有不确定的特征,对学术自由是谁的自由和学术自由是什么样的自由一直充满争议。在学术自由规范内涵的争议背后是对其正当基础认识的分歧,对为什么要保障学术自由的认识会直接影响我们对保障对象和保障手段的选择... 作为法律概念的学术自由有不确定的特征,对学术自由是谁的自由和学术自由是什么样的自由一直充满争议。在学术自由规范内涵的争议背后是对其正当基础认识的分歧,对为什么要保障学术自由的认识会直接影响我们对保障对象和保障手段的选择。学术自由正当基础的多元性决定了学术自由的主张者既包括作为个体的学者和学生,也包括作为集体的大学或其他研究机构。学术自由不同于言论自由,二者有着不同的正当性基础,服务于不同目的。学术自由的正当性一是促进知识增长和社会进步,二是具有宪法价值,三是具有道德责任。学术自由需要宪法保障。我国学术自由面临去行政化困境、司法救济缺失和专业社会团体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术自由 言论自由 大学自治 现代大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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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基本原则与关键制度 被引量:13
16
作者 湛中乐 苏宇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143-148,共6页
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建立,既需要与普通治理一样追求善治的目标,又需要平衡高校内部的各种特殊要素。理想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应遵循充分代表、专业判断、灵活联合、多元参与的原则。对于中国高等学校而言,当前最重要的是建立具备充... 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建立,既需要与普通治理一样追求善治的目标,又需要平衡高校内部的各种特殊要素。理想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应遵循充分代表、专业判断、灵活联合、多元参与的原则。对于中国高等学校而言,当前最重要的是建立具备充分代表性的全体会议制度,以及发展多种中间层次的联合与参与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等学校 内部治理结构 善治 代表性 中间层次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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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网络谣言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24
17
作者 湛中乐 高俊杰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51-159,239,共9页
网络谣言具有传播速度惊人、受众范围广、证伪困难等特征,从而具有一般谣言无可比拟的危害。我国对于网络谣言的规制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由于立法缺乏专业性以及网络监管的权力结构不合理等原因,网络谣言治理的效果不是很理想。借... 网络谣言具有传播速度惊人、受众范围广、证伪困难等特征,从而具有一般谣言无可比拟的危害。我国对于网络谣言的规制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由于立法缺乏专业性以及网络监管的权力结构不合理等原因,网络谣言治理的效果不是很理想。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今后我国政府应通过完善立法惩处造谣传谣者、明确网络服务商的责任、推广网络实名制、强调互联网行业自律和网民自律以及革新网络规制技术等方面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治理。同时,应当在制止网络谣言和保护言论自由之间划定精准的界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谣言 法律规制 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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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生育、人口发展与人权保护 被引量:16
18
作者 湛中乐 苏宇 《人口与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2-15,共14页
国际社会对于中国计划生育领域的人权保护问题一直表示关注。分析了宪法中计划生育条款的含义,勾勒了我国计划生育法制体系的整体现状和发展趋势,指出我国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进行人权保障工作已经达到的水平,并且有着进一步加强保障... 国际社会对于中国计划生育领域的人权保护问题一直表示关注。分析了宪法中计划生育条款的含义,勾勒了我国计划生育法制体系的整体现状和发展趋势,指出我国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进行人权保障工作已经达到的水平,并且有着进一步加强保障的良好趋势,但也存在不足,需要改进。对比人口领域国际人权标准,我国法制体系存在着一定差别,这种差别是基于不同的权利哲学造成的,对此我们既要加强对话,也要深入反思和改进我们的人权保障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口政策 计划生育 生育权 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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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章程内容的缘法与求新 被引量:13
19
作者 湛中乐 赵玄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33-41,共9页
中国大学章程制定已经进入新阶段。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大学章程既要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将法定内容详加规定,又须结合大学实际情况进行特殊考虑,使大学章程具备合法性和可行性。同时,紧密围绕大学治理结构和大学成员地位两大重点,对... 中国大学章程制定已经进入新阶段。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大学章程既要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将法定内容详加规定,又须结合大学实际情况进行特殊考虑,使大学章程具备合法性和可行性。同时,紧密围绕大学治理结构和大学成员地位两大重点,对大学的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对成员的权利进行切实保障。在此基础上构筑大学章程内容的全景,以实现大学章程内容的缘法与求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学章程 大学制度 大学治理结构 大学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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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立高校与政府法律关系的变迁 被引量:17
20
作者 湛中乐 高俊杰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5-13,共9页
新中国成立以后至1978年,公立高校作为政府部门的附属,在人、财、物的分配和使用上,甚至在教学和科研学术事务中,几乎没有自主权。1978年以后,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提出并逐步扩大。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颁布,不仅首次以... 新中国成立以后至1978年,公立高校作为政府部门的附属,在人、财、物的分配和使用上,甚至在教学和科研学术事务中,几乎没有自主权。1978年以后,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提出并逐步扩大。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颁布,不仅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政府管理部门的权限分工,并第一次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的七大自主权利,从而确立了高校作为独立法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律基础。今后我国公立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是:为公立高校办学自主权落实与进一步扩大,应厘清大学与政府各自的权责范围,将应该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归于政府,把应该赋予大学的权利归于大学,努力寻求政府控制与大学自治之间的应有均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立高校 办学自主权 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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