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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制度滞后与矿业腐败的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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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一伶
康纪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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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娄底行政学院经济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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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经济与管理》
CSSCI
2012年第12期67-73,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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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矿业领域的某些暴富与执行矿业制度导致的腐败有密切联系。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我国矿业制度中,矿产物权的获取和矿业市场的准入这两项基本制度存在明显缺陷,只要依法实施就会"依法腐败"。源头反腐是对上游的实体制度进行合理变革,可通过国有矿产物权民事主体独立,严格矿业市场准入,实行矿业民主等几个方面重构我国矿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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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矿业
矿产物权
源头反腐败
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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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ining
Mineral property rights
Source of anti-corruption
Market a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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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0.9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F407.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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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矿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矿业环境保护的新途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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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纪田
彭一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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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娄底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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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安全与环境工程》
CAS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0-15,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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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YBA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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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要比其他行业严重,因此必须要为保护矿业环境寻找新的出路。矿业环境保护市场失灵时依靠政府管制,而政府因经济增长的压力同样会失灵,出路是矿山企业必须要承担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矿山企业的社会功能。本文分析了矿山企业在保护环境中面临社会责任的挑战,指出社区的企业公民身份与利益相关者理论是矿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依据,也是提升矿山企业竞争力的需要,矿山企业在为股东谋取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目的同时,还要为社会的整体发展作出努力。因此,矿山企业应自觉承担矿业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并建立矿山企业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而政府也有必要构建相应的法律制度体系加以规制,以促进矿山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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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矿山企业
环境保护
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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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ining enterpris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ocial respon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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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X3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TD99
[矿业工程—选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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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民问责于矿业环境管制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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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纪田
彭一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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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娄底行政学院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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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环境污染与防治》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106-110,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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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经济发展导致矿业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的趋势得不到遏制,其中很大原因是没有发挥民众的力量。因矿业环境的公众产品属性而彰显市场失灵,必须通过政府管制以弥补市场的不足。但是政府因信息滞后和官员寻租等现象而导致政府失灵,必须通过民众参与以监督政府。民众问责是监督政府矿业环境管制的主要形式,责任政府是应当接受问责的政府。拓宽问责渠道、创新社会管理、健全法律制度等是矿业社区民众问责政府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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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矿业
环境管制
民众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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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ining environmental control public account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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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X322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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