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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美羊毛制品成分标签的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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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展义臻 韩文忠 +1 位作者 Carman Ho 左小牧 《毛纺科技》 CAS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59-63,共5页
简要介绍了纤维成分标签标注方法的适应范围和标签标注要求,每种纤维应采用其通用名称进行标注。详细介绍了不同种类羊毛制品具体标注方法和所用术语,术语"New"、"全"及"支数S"等可应用于羊毛制品标签,... 简要介绍了纤维成分标签标注方法的适应范围和标签标注要求,每种纤维应采用其通用名称进行标注。详细介绍了不同种类羊毛制品具体标注方法和所用术语,术语"New"、"全"及"支数S"等可应用于羊毛制品标签,不同的羊毛制品有不同的标注原则。当羊毛产品标注为全羊毛或100%羊毛时(装饰部分除外),不允许有任何纤维允差,包含一种以上的纤维,除了许可的装饰纤维材料外,任何纤维含量允差允许为3%。出口到美国的羊毛产品应标明加工或制造国的名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羊毛制品 成分标签 标准 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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