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商业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管理 被引量:1
1
作者 屠世超 《北方经济》 2005年第12期58-59,共2页
综合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在对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信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能够和愿意承担的风险总量,即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综合授信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法人,综合授信的形式是一揽子授信,即... 综合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在对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信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能够和愿意承担的风险总量,即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综合授信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法人,综合授信的形式是一揽子授信,即贷款业务、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贴现、信用证、保函、承兑汇票等不同形式的授信都要置于该客户的授信额度上限以内,以便集中统一管理和有效控制信用风险。实行综合授信,对客户来说,既获得了银行的信用支持, 解决了资金困难,又减少了资金占压。对银行来说,则争取和稳定了优质客户,推动了各种信用业务的发展,增强了自身的竞争力,并有效地控制了信用风险。同时,实行综合授信, 简化了授信的手续。只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客户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银行可以立即放款,简化了内部审批的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一次签约,多次授信。因此,综合授信已得到银行的普遍采用。但在银行综合授信业务中,也不免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试就此进行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 授信业务 集中统一管理 综合授信 优质客户 授信额度 打包放款 财务状况 贷款业务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居民点整治机制创新——以绍兴市为例
2
作者 屠世超 《安徽农业科学》 CAS 2015年第36期388-392,共5页
在城镇化进程中,绍兴市形成了"城中村"改造和"主动融入城镇"两种不同的农村居民点整治模式。该研究对这两种整治模式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城中村"改造通过土地征收和宅基地置换方式实施,农民被动地接受城镇... 在城镇化进程中,绍兴市形成了"城中村"改造和"主动融入城镇"两种不同的农村居民点整治模式。该研究对这两种整治模式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城中村"改造通过土地征收和宅基地置换方式实施,农民被动地接受城镇化;"主动融入城镇"通过村集体组织自发进行农村居民点整治和节余建设用地对外流转的方式实现,农民主动地接受城镇化。结果表明,"主动融入城镇"模式从根本上反映了农民的意愿,农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比"城中村"改造模式的社会效果更好,且符合新型城镇化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和规律。但同时,政府应对农村居民点整治进行必要的指导、规范并加强对城镇建设发展的规划管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就地城镇化 农村居民点整治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流转
在线阅读 下载PDF
论最高额抵押的独立性及其在立法中的体现
3
作者 屠世超 《广东商学院学报》 2003年第3期81-85,共5页
最高额抵押既具有从属性,又具有独立性。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具体债权债务可脱离最高额抵押单独转让,同时最高额抵押权也可脱离基础关系而单独转让,但受让人应只限于最高额抵押人的债权人。
关键词 最高额抵押 独立性 基础关系 债权债务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1
4
作者 陈章锐 屠世超 《北方经济》 2006年第6期58-59,共2页
我国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国家对土地的用途实行严格的管制。根据用途的不同,农村土地可以划分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的使用人享有承包经营权,按照我国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一定的方式... 我国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国家对土地的用途实行严格的管制。根据用途的不同,农村土地可以划分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的使用人享有承包经营权,按照我国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一定的方式流转。但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却受到极为严格的限制,除村民住宅用地(宅基地)、农村各种公共公益设施用地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企业用地或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兴办企业外。其他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必须先由国家征收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再由国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这种制度设计不但人为地造成了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之间的不平等待遇。更严重地侵害了农民的利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拟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的缺陷进行剖析,并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设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征收制度 法律思考 国有土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土地 农业用地 不平等待遇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奖励制众筹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5
作者 郑晓丽 屠世超 《金融经济》 2019年第4期89-91,共3页
我国对于奖励制众筹的法律规范尚处于起步阶段,许多法律问题亟待解决。奖励制众筹中,众筹平台存在非法集资、众筹资金安全及众筹项目审核不严的风险,众筹投资者面临众筹项目违约风险和维权困难风险,而筹资者面临众筹项目知识产权风险与... 我国对于奖励制众筹的法律规范尚处于起步阶段,许多法律问题亟待解决。奖励制众筹中,众筹平台存在非法集资、众筹资金安全及众筹项目审核不严的风险,众筹投资者面临众筹项目违约风险和维权困难风险,而筹资者面临众筹项目知识产权风险与侵权风险。为此,应通过立法落实奖励制众筹融资的合法化,设立严格的众筹平台市场准入机制和项目审核标准,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融资项目评价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促进奖励制众筹健康、有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奖励制众筹 法律风险 法律规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