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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盲蛮横守陈规 男到女家无田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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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烈威
杨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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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信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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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1994年第6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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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当初发包给你娘俩责任田已经够便宜的了,现在又要迁回‘老公’,真是得寸进尺,不知好歹。"这是豫南信阳县柳林乡前湾村民组组长李长坤训斥堂妹李长宣的一席话。李长宣姊妹5个均已出嫁,为了不让没有儿子的残疾父亲和多病的母亲感到寂寞,1989年9月,李长宣要求将其全家四口人的户口由桂湾村民组迁回娘家——前湾村民组。前湾村民组考虑到李老汉家中的实际困难,"破例"同意李长宣本人及其长子孙阳阳的户口迁回,但同时又与李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李的丈夫孙金国、次子孙元元的户口永远不得迁入前湾村民组。"为了父母老有所靠,李长宣夫妇被迫答应了前湾村民组这一苛刻要求。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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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村民
责任田
书面协议
户口登记
金国
迁回
柳林
信阳
发包
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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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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