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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何时需要法律解释——对明晰性原则的反思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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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昊迪
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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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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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5年第6期45-57,157,158,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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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时代镜像中的法理学研究”(项目编号:21JHQ012)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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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何时需要法律解释”这一问题值得法学方法论认真对待。目前学界对此的回答之一“明晰性原则”主张以“规则是否清晰”作为判断标准,但受到了诸多批评。外部批评从哲学诠释学和法律论证学出发尝试在逻辑意义上证明法律解释的普遍性,但实际上却误解了明晰性原则所预设的“法律解释”观念,仅产生名义冲突而非实质冲突。内部批评从逻辑缺陷、主观判准缺陷以及正当性缺陷三个角度指出了明晰性原则的理论困难,迫使后者不得不作出修正。修正后的明晰性原则以“典型事例”作为规则清晰性的判断标准,并促进了法律解释的程序化。这种程序化强调文义之于解释的指引功能与划界功能,同时实现了法律解释从权力观到义务观的转变,有利于促进法律适用的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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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明晰性原则
法律解释
语言习惯
法律概念
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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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rinciple of clarity
external criticisms
internal criticisms
paradigm
roceduralisa‐tion of legal interpr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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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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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法一般条款适用规则的系统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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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昊迪
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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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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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25-137,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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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时代镜像中的法理学研究”(21JHQ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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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法一般条款的适用一直是方法论上的难题。为了有效地限制法官在适用一般条款时的裁量空间,有必要总结出一套易于操作的一般条款适用规则。这套规则由两部分组成,即实体性规则以及程序性规则。实体性规则包括内容生成性规则与内容控制性规则。内容生成性规则主要指案例群规则,又包括案例群检索规则、案例群检验规则和案例群修正规则。此外,法官个人必要的价值补充也应符合普遍性要求和最低性要求。内容控制性规则提出一般条款的具体化需满足“无矛盾”“无冗余”“融贯”以及“合宪”等要求。程序性规则针对法官的论证过程,它包含内部证成中的切合性规则、连贯性规则和充要性规则,以及外部证成中的评价开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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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一般条款
案例群
内容生成性规则
内容控制性规则
程序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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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0.0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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