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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竞争法中私人诉讼制度的改革及其启示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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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宗瓒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50-160,共11页
长期以来,欧洲竞争法的实施主要依靠其成员国和欧盟两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实践中,欧盟成员国各自民事诉讼程序的差异,尤其是针对反竞争行为而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程序的差异,已经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欧盟竞争法的有效实施。2005年修订的德... 长期以来,欧洲竞争法的实施主要依靠其成员国和欧盟两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实践中,欧盟成员国各自民事诉讼程序的差异,尤其是针对反竞争行为而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程序的差异,已经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欧盟竞争法的有效实施。2005年修订的德国《反限制竞争法》主要寻求与欧盟竞争法的协调和衔接,通过扩张原告主体的范围、有限适用集体诉讼、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限制传递抗辩等程序制度的改革,强调对本国和欧盟竞争法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平等适用,以便私人更好地确保欧盟竞争法的有效实施。在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一直不甚发达,需要合理借鉴德国竞争法私人诉讼制度的改革成果,探求更为优化、全面的反垄断法实施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限制竞争法 私人实施 民事诉讼 德国法 欧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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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垄断私人诉讼中原告资格的扩张——基于域外经验的法律借鉴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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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宗瓒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69-174,共6页
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关乎哪些市场主体能够拥有法律所规定的起诉权问题,它是私人受害者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的法律前提。由垄断引起的经济损害通常会通过市场的连锁反应产生包括消费者、竞争对手、供货商和互补品市场的相关企... 反垄断私人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关乎哪些市场主体能够拥有法律所规定的起诉权问题,它是私人受害者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的法律前提。由垄断引起的经济损害通常会通过市场的连锁反应产生包括消费者、竞争对手、供货商和互补品市场的相关企业等大量的受害者。因此,任何垄断违法行为与通常的毁约行为或传统的民事侵权行为相比会造成更大范围内的潜在起诉人。所以,确定私人主体的原告资格,是反垄断法面临的一个难题。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原告起诉资格的标准过于严格,导致垄断纠纷的受害者得不到有效的司法救济。原告资格问题掌控着进入民事诉讼的闸门,是构建反垄断私人诉讼程序的关键。因此,参鉴域外相关法律制度,构建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原告资格,以赋予消费者和经营者程序当事人之地位,使之享有独立而充分的诉权,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经济社会和谐之要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私人诉讼 原告资格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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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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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宗瓒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78-184,共7页
自美国《谢尔曼法》于1890年颁布以来,惩罚性损害赔偿就一直是私人实施反垄断法的核心。由于认识到政府公共资源的有限性,国会创设了私人诉讼作为公共实施的补充以确保对垄断违法者的调查和指控。实践证明,私人诉权是捍卫自由市场的一... 自美国《谢尔曼法》于1890年颁布以来,惩罚性损害赔偿就一直是私人实施反垄断法的核心。由于认识到政府公共资源的有限性,国会创设了私人诉讼作为公共实施的补充以确保对垄断违法者的调查和指控。实践证明,私人诉权是捍卫自由市场的一件重要而有效的武器。通过对美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考察,并结合该项制度的最新发展,从而分析制度本身的利弊之处。就各国而言,可以充分学习美国的实践经验,高度重视私人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作用,采取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推动反垄断私人诉讼在全球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私人诉讼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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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海高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问题探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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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宗瓒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42-44,共3页
培养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为达致该目标,涉海高校应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关键,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突出实践教学环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培养综合素... 培养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为达致该目标,涉海高校应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关键,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突出实践教学环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能安心、能吃苦、能创业"的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应用型 法律人才 课程设置 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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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民事诉讼立法体例困境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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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宗瓒 《江淮论坛》 CSSCI 2013年第3期119-123,共5页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长期融合,促使加拿大民事诉讼立法体例独具两大法系的立法特色,即魁北克省的民事诉讼立法多采法典式立法模式,而其余各省及地区的民事诉讼立法均以判例式立法模式为主。这种兼容并包的立法模式值得我国借鉴。以《...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长期融合,促使加拿大民事诉讼立法体例独具两大法系的立法特色,即魁北克省的民事诉讼立法多采法典式立法模式,而其余各省及地区的民事诉讼立法均以判例式立法模式为主。这种兼容并包的立法模式值得我国借鉴。以《联邦法院规则》为视角,采用分析和比较的方法,通过对加拿大立法史、立法结构、立法内容等方面的梳理和评析,继而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的下一步完善,从制度和法理两方面提出修改和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加拿大 立法体例 立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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