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单边经济制裁在全球经济往来中的出现愈发频繁,如何在国际商事仲裁中适用制裁法律成为现实问题,确立仲裁庭管辖权、认定合同履行与承认和执行裁决面临着挑战。本文研究发现,从法律适用理论来看,单边经济制裁适用问题存在争议的主要原因在于单边经济制裁的定性不清、仲裁庭适用法律自由度大、制裁法与公共政策界限模糊。以下举措有助于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维护国际商事交往环境的健康发展:建立健全涉制裁专属管辖权与豁免许可制度;参与涉制裁案件审理的仲裁员应明确仲裁地法的重要地位,适当兼顾与仲裁地价值共享国的制裁法;涉外交易个体需重点关注制裁免责条款内容与仲裁地的约定等,仅供参考。
出处
《商展经济》
2024年第19期151-155,共5页
Trade Fair Economy
作者简介
欧阳贝蕾(1999-),女,汉族,湖南郴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