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个体的主观活动,也是共同体行为的客观准则。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借助文化手段,更要通过法治手段对其进行调整和规范。在“中华民族”已经写入宪法、民族平等成为社会共识的背景下,法治保障的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得以确认。基于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整体要求,未来需要从提升“中华民族”的宪法表达,准确把握民族区域自治内涵,明确民族自治地区发展立法的责任主体三个方面,加快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的规范体系。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17-124,共8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制保障研究”(21VMZ0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全面深化依法治疆路径研究”(2023AZD0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重点委托课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研究”(FXH2022W03)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张彪(1983-),男,法学博士,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新疆乌鲁木齐,8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