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补偿基金制度是“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中的重要内容,其为“区域”内活动可能带来的海洋环境损害提供了治理方案。环境补偿基金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补缺承包者和担保国的责任缺口,从制度设计上来看,其具有效率高、易达性等特点。但是,环境补偿基金制度的制度架构仍具有一定问题。一方面,环境补偿基金的适用方向、资金使用较为宽泛,会影响该项制度核心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环境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较为模糊,资金构成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因而,应当限缩环境补偿基金的适用方向,明确环境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从而保障该项制度的顺利运行。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1期119-129,共11页
Academ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专项(19VHQ0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周江,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海洋与自然资源法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