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以来,涉让与担保纠纷数量稳定增长,二审案件呈波动增长态势。这一方面表明社会生活对让与担保的需求有所增加,另一方面也显露出司法实践尚存在一定程度的困惑。学界对让与担保尚未达成一致共识,《民法典》亦未明确其法律地位,理论上的核心争议在于物权法定原则之违反、公示之必要及流担保之禁止。是否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取决于习惯应否以及如何被作为物权创设之法律渊源,是否应予公示需要考察让与担保的法律关系构造并取决于是否需要物权效力,是否禁止流担保应在私权自治的基础上考察是否存在过度担保问题。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0期97-107,共11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作者简介
王海峰,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二级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