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虽然我国上市公司有将子公司在国外和香港上市的案例,但真正意义上的分拆上市案例(spin-offs)从未有过。而且目前由于法律法规政策的限制,上市公司将子公司分拆招股也是非常困难的。但是随着注册制的到来,将所属公司分拆招股(carve-out)和分拆招股后将子公司股份分配给原母公司股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分拆上市(spin-off)终将会出现。据此,首先比较了国内外对于分拆上市的不同定义,动因和财富效应的研究,通过国外案例看出真正分拆上市的优势,从而为未来金融创新,法律制定,税收相关事务制定的研究提供基础。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18年第18期53-54,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作者简介
陈伯明,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投资管理、工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