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下中国经济实力迅速崛起的同时,以往社会管理的方式已经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脚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刑事法治的建设及功能的发挥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在党和时代的号召之下,平衡理念的提出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具有原则性的引领作用。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在要求与刑事法治的精神具有高度契合性,而平衡理念对于指导刑事立法和司法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社会管理手段的创新具有重要作用。平衡理念开辟社会主义法治新视角,观照人文情怀,有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很深的理论研究价值。
出处
《净月学刊》
2017年第1期51-57,共7页
Journal of Jili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
作者简介
于雪婷,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刑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犯罪学;
王博,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