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过程中,人民群众的财富不断积累,居民收入与财产性收入之间形成了相互促进、互为依托的关系,如何在居民正常工资增长的基础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将成为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目前,财产性收入在黑龙江省居民收入结构中呈现出发展速度快、增长潜力大、所占比重上升、与经营性收入同步性强的发展现状。然而,黑龙江省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缓慢、金融市场不够完善、农民相关权益受损、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仍制约着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劳动收入,拓宽融资渠道、丰富理财产品,加强政策落实、保护土地经营权流转,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四项措施可以促进黑龙江省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128-131,共4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有效供给研究"(16JYB21)
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黑龙江省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县域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研究"(16026)
作者简介
杨海宁(1982-),男,博士研究生,从事产业经济学、规制经济学研究.
李小丽(1961-),女,研究员,从事居民收入、农村金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