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学界对司法三段论的批评声日益高涨,甚至有人主张要放弃这一法律方法,转而倡导法律论证、等置理论等非逻辑方法。在形形色色的批评中,实际上存在着对逻辑与经验、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之关系的误解。批评者们所倡导的类比推理、等置理论以及法律论证,离开了三段论的基本框架均难以自足,替代性方案在某种程度上失败了。形式逻辑在法律推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必须重新地得到捍卫,否则告别司法三段论只会走向恣意化的司法裁判。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33-144,共12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基金
北大沈宗灵法学基金"正义与法律"课题项目的资助
作者简介
孙海波(1986-),男,江苏徐州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专业博士生。笔者感谢北京大学法学院张骐教授对写作的指导,当然一如成例,全部文责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