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信用衍生工具交易中,信用保护购买者在降低信用风险的同时会增加流动性风险、定价风险等多种风险以及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信用衍生工具市场的巨大风险,随时可能造成金融机构危机,或者破产而导致金融恐慌。当前信用衍生品的市场统一监管模式应是中间型监管模式,即以政府的行政监管和交易市场的自我监管相结合的形式。信用衍生工具的监管主要问题是信用事件的界定、资本保证金要求及监管归类问题。建立中国信用衍生工具监管体系应从加强相关的立法工作、市场准入监管和资本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内容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入手。
出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49-53,共5页
Journal of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基金
江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促进我国信用衍生工具发展问题的研究"(JJ0736)
作者简介
胡胜(1971-),男,湖北黄冈人,九江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华金融保险学院博士生;
朱新蓉(1957-),女,广东广州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华金融保险学院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