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物权主体制度的完善是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现阶段的相关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所有权主体上,很少从物权主体的角度进行系统研究。在农村集体土地私权研究中,将物权主体作为一个问题域,并尝试运用主体范式进行研究是一个新的努力方向。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20-24,共5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研究"(批准号:06BFX02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蒲俊丞,男,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