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明权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所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是当事人在诉讼证明活动方面诸多权利的集合,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从属于证明权。我们应以证明权的保障为视角,从三个方面完善当事人收集证据制度:合理划分当事人和法院收集证据的权限;建立文书提出义务制度;完善当事人收集证据的保障措施。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100-103,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作者简介
柯阳友(1967-),男,汉族,河南信阳人,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博士研究生,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