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分析我国经济法的任务时,不仅需要明确市场经济充分发展时的终极任务,而且更要明确在市场发育不完善、国家对社会经济干预过多的历史背景下的现实任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时期,我国经济法的主要任务不是调整“市场失灵”,而是逐步培育和建立起规范、公正、合理的社会市场经济法制秩序,促进和维护市场的自由公平竞争;不是为了强化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职能,而是用法律手段规范和约束政府对社会经济干预的方式和范围,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从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完善,确保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利益。
出处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05年第4期133-135,共3页
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
作者简介
刘英(1974-),女,陕西延安人,在职研究生。主要从事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