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日本《内阁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昭和22年〔1947年〕1月16日法第5号,昭和49年〔1974年〕法第91号最后修正)第一条〔内阁的职权〕内阁行使日本国宪法第七十三条及日本国宪法其他规定的职权。第二条〔内阁的组织、连带责任〕 (一)内阁由首长内阁总理大臣及二十名以内的国务大臣组成。
作者 董璠舆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1986年第2期76-77,共2页 Global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