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部大开发的法治保障同样存在着“路径选择”问题,但经济法是西部经济发展的主导法治保障。立足于现代经济法的平衡协调本质,对西部大开发中特殊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应改变过去国家全面强制的方式,坚持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宏观的、适当的、间接的调控模式,并以此为基点加强西部大开发的经济法治建设。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01年第2期68-73,84,共7页
Western Law Review
作者简介
蒋安(1974-),男,湖南望城人,湖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经济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