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教学法首创于19世纪70年代哈佛大学法学院,是在教育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的教学实践中广泛应用的一种重要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以加强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批判精神为目的,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是培养学生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方法。但案例教学法的实际应用是有原则的,并不是随意的、无限制的。结合相对丰富的经济法教学实践,笔者从案例教学法的具体运用模式现状,深入剖析了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出处
《前卫》
2023年第3期91-93,共3页
作者简介
张海勇(1979-),男,汉族,山东潍坊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经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