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梳理美国图书馆协会、欧盟、国际图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提出的数字素养框架,发现数字素养包括数字应用素养和数字安全素养两个方面。但是,当前很多高校的数字素养培育架构只眷注信息检索、数字技能等数字应用素养的提升,忽视了隐私保护、网络安全、虚假信息甄别、防数字成瘾、反数字歧视等数字安全素养的培育。在数字风险社会,高校依托图书馆为枢纽开展的数字素养培育体系应当补齐安全素养教育的“短板”,完善数字素养教育的软硬件资源建设,这将有效提高大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数字安全素养教育体系中,数字法治素养培育是重要构成部分。以法学教育见长的政法类院校应当发挥特长,打造法律特色的数字素养精品课程,实现数字素养教育与数字法治教育的融合。
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23年第1期160-190,共31页
China Legal Education Research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1CXTD08)
作者简介
孙瑜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中国政法大学市场监管法治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