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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共同体实践生成的程序法路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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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解释共同体的生成虽然主要依赖实体法上统一的法律解释规则,但随着我国诉讼模式由职权主义向协同主义的转变,法律解释共同体的程序法生成路径也不容忽视。在协同主义理论中,法官发挥了部分职权主义的功能,而当事人对法律适用同样发挥了重要价值。协同主义诉讼程序中的三方主体都成为法律适用的参与者,这对于塑造法律解释共同体具有基础性功能,而法律解释共同体同时也对司法审判中的各个主体产生了约束作用。当事人不能肆意提出证据,法官也不能滥用法律解释的权利,协同主义对法律解释共同体的生成发挥着重要的程序法功能。
作者 贾占旭
出处 《法律方法》 2021年第2期124-134,共11页 Legal Method
作者简介 贾占旭,男,河北辛集人,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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