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动"一带一路"倡议走深走实需要数字经济赋能。数字经济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有其社会效能与治理面向,但也存在多元的治理困境与法治障碍。为此,在"一带一路"数字经济的治理进程中需要在宏观层面处理好四组关系,并实施三个维度的法治路径,助力全球数字治理体系建设。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21年第2期43-54,共12页
China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际法与国内法视野下的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研究”(17ZDA142)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赵骏,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