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税制改革已成为各国关注焦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欧盟等经济体积极推进数字税收规则调整,法国、英国、肯尼亚、印度等国则先后推出单边数字服务税相关举措。其中,OECD提出的包容性税收改革框架BEPS,有助于解决各国因数字经济而导致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减少数字经济为国际税收带来的挑战,获得多数经济体认可。对此,我国应加强研判,健全完善税收制度。
出处
《青海金融》
2021年第6期31-34,共4页
Qinghai Finance
作者简介
张淑翠(1978-),女,山东莱阳人,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博士后,现供职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